市民日報2006-12-15
澳門的政權形式是行政主導,行政與立法互相制衡、互相配合,司法獨立。可見,行政與立法的關係,除了配合之外,還有制衡。坦白而言,回歸以來,立法會在配合特區政府施政方面確實做了不少工作,但在發揮其制衡監督的角色方面,則仍有較大的改善空間。
龍應台在《當權力在手》一文中提到:“民意代表的權力,透過預算以及法案的審查,體現在對於官吏施政的監督。預算編列符合不符合國家發展的需要,預算執行符合不符合預算的編列,法案的精神符合不符合現實,含不含配套措施,有沒有遠見,都是民意代表可以而且必須定奪的地方。”故立法會除了審議法案外,對公共財政進行有效監察,亦是其履行監督職能很重要的一環。
《澳門基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立法會有權審核、通過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案和審議政府提出的預算執行情況報告。但現時,議會對公共財政的監控,只在於每年一度的整體收支預算的通過,但部門間、項目間的資源調動,卻無需經議會審議,不利對公共資源的有效監督。
財政是聯結政府與市民的紐帶,政府從社會公眾手中取得財力,亦為市民提供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公共教育和公共設施等服務。故此,公共財政具有明顯的“公共性”,其分配和使用必須以公眾的需要性為前提、以公共利益為依歸。公共資源的一分一毫須用得其所,不容隨意浪費;更不能容許公職人員以公濟私、用於個人的貪圖享樂上。
以權謀私、中飽私囊者固然應該受到懲處,但公器私用與濫用亦應受指摘。因為公職人員的俸祿得自人民,所佔的位子是謂公器,自己的工作時間、所蒐集的資料、所得來的訊息、所過手的一張紙一枝筆一枚針,都應該百分之百用在公務上而容不得半點的侵吞。
誰能對公共財政進行監管確保資源用得其所?誰能防止公器私用與濫用的情況發生?顯然,立法會有其不可推卸的責任。
毫無疑問,特區成立幾年來,基於賭稅收益出現前所未有的好景,政府財政滾存逐年增加,庫房充足並有盈餘。但與此同時,部門間好大喜功、互相攀比、鋪張浪費的陋習亦開始湧現,坊間對此早已不滿。所以,立法會有需要主動加強其監察公共財政的職能,透過不同的途徑進行監督,以確保公共資源的善用。
2006/12/15
2006/12/12
大家到底希望澳門往何處去?--歐案發生後的感言
華僑報2006-12-12
歐文龍涉嫌以權謀私、貪污受賄案曝光以來,引起本澳以至外地社會及媒體的廣泛關注,各界評論不斷,可見事件影響之大。作為一名澳門市民,由事件揭發至今,心情一直沉重異常,既驚訝於個案中貪污程度之嚴重,更擔心一向制度建設滯後的特區政府會弱不禁風難以抵受衝擊。
同時,事件對經濟正處高速發展的澳門來說,無疑是一盆照頭猛淋的冷水,讓我們對自身的社會基礎、法制建設、民主監督、權力制衡等問題,有一個清醒的認識,從而作出重新的審視和完善。
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真相如何仍有待調查和公佈,若歐文龍確被證實為貪贓枉法,其所作所為固然令人失望和憤慨,但社會是否更應該反思,是怎樣的社會、怎樣的政府、怎樣的政治體制和法制,可以讓一個人以權謀私到如此的地步和程度?難道在這件事情上,除了其本人及牽連者外,其他人沒有責任?
最明顯的一些情況就是,為何許多所謂的“內幕”消息都是於事件揭發之後才一一在民眾中傳散開來?為何一些所謂的知情者事前皆保持緘默?難道知情不報不算是一種包庇嗎?事情之所以演變到這個地步,是否整個社會縱容的結果?還是我們的制度根本不能給人以信心?這些都是一一擺在前面亟待深思的問題。
更有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是,對言論的發佈和判斷社會需具有清醒的認識和自我的道德要求。針對這一事件也好,因應澳門整體發展也好,目前的言論來自四方八面,既有客觀中立的報導和評論、善意的批評,亦有隨意的抹黑、甚或出現一些不負責任、歪曲事實、上綱上線、扭曲社會價值觀的輿論,對於日益開放的澳門來說,這是正常的現象,毋需大驚小怪,關鍵的是,民眾要具備價值判斷的能力,而不是盲目地被言論牽著走。
作為一名市民,對於耳邊充斥的種種言論,我也許會半信半疑,但我不會妄自揣測,更不會把道聽途說的東西以訛傳訛。因為,我深明,對於任何社會事情,尤其是所知甚少的情況下,懷疑是容易的,相信卻是困難的,但信任卻是社會建設的根基。
龍應台在《面對大海的時候》一書的序言《硫酸不能烤蛋糕——如何教孩子再“相信”》中講到:凡是在謊言中長大的人,“不相信”是琢磨出來的智慧。可是“不相信”像硫酸一樣,可以溶解掉謊言,卻不能拿來為孩子烤蛋糕。要建立讓孩子世世代代生長的家園,是不能靠硫酸的。我們需要“相信”:相信政治人物的誠實,相信文明的不可或缺,相信自己腳踩的土地有人灌溉,相信沉重的十字架有人背起,相信在翻來覆去喧嘩浮躁的潮流中還是有一些恆久不變的東西,怎麼顛倒都不被腐蝕,譬如責任、品格、道德、勇氣……
我認同,歐文龍案無論對政府還是社會各界都是一個考驗,更是對這個地區“信任”的一次重大考驗。
作為澳門市民,當然希望澳門這個地方發展得越來越好,所以,我們除了要審視過去外,更重要的是建設將來;我們要思考,到底希望澳門往何處去、而向目標行進的過程中如何貢獻建設的力量,這才是重點。
歐文龍涉嫌以權謀私、貪污受賄案曝光以來,引起本澳以至外地社會及媒體的廣泛關注,各界評論不斷,可見事件影響之大。作為一名澳門市民,由事件揭發至今,心情一直沉重異常,既驚訝於個案中貪污程度之嚴重,更擔心一向制度建設滯後的特區政府會弱不禁風難以抵受衝擊。
同時,事件對經濟正處高速發展的澳門來說,無疑是一盆照頭猛淋的冷水,讓我們對自身的社會基礎、法制建設、民主監督、權力制衡等問題,有一個清醒的認識,從而作出重新的審視和完善。
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真相如何仍有待調查和公佈,若歐文龍確被證實為貪贓枉法,其所作所為固然令人失望和憤慨,但社會是否更應該反思,是怎樣的社會、怎樣的政府、怎樣的政治體制和法制,可以讓一個人以權謀私到如此的地步和程度?難道在這件事情上,除了其本人及牽連者外,其他人沒有責任?
最明顯的一些情況就是,為何許多所謂的“內幕”消息都是於事件揭發之後才一一在民眾中傳散開來?為何一些所謂的知情者事前皆保持緘默?難道知情不報不算是一種包庇嗎?事情之所以演變到這個地步,是否整個社會縱容的結果?還是我們的制度根本不能給人以信心?這些都是一一擺在前面亟待深思的問題。
更有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是,對言論的發佈和判斷社會需具有清醒的認識和自我的道德要求。針對這一事件也好,因應澳門整體發展也好,目前的言論來自四方八面,既有客觀中立的報導和評論、善意的批評,亦有隨意的抹黑、甚或出現一些不負責任、歪曲事實、上綱上線、扭曲社會價值觀的輿論,對於日益開放的澳門來說,這是正常的現象,毋需大驚小怪,關鍵的是,民眾要具備價值判斷的能力,而不是盲目地被言論牽著走。
作為一名市民,對於耳邊充斥的種種言論,我也許會半信半疑,但我不會妄自揣測,更不會把道聽途說的東西以訛傳訛。因為,我深明,對於任何社會事情,尤其是所知甚少的情況下,懷疑是容易的,相信卻是困難的,但信任卻是社會建設的根基。
龍應台在《面對大海的時候》一書的序言《硫酸不能烤蛋糕——如何教孩子再“相信”》中講到:凡是在謊言中長大的人,“不相信”是琢磨出來的智慧。可是“不相信”像硫酸一樣,可以溶解掉謊言,卻不能拿來為孩子烤蛋糕。要建立讓孩子世世代代生長的家園,是不能靠硫酸的。我們需要“相信”:相信政治人物的誠實,相信文明的不可或缺,相信自己腳踩的土地有人灌溉,相信沉重的十字架有人背起,相信在翻來覆去喧嘩浮躁的潮流中還是有一些恆久不變的東西,怎麼顛倒都不被腐蝕,譬如責任、品格、道德、勇氣……
我認同,歐文龍案無論對政府還是社會各界都是一個考驗,更是對這個地區“信任”的一次重大考驗。
作為澳門市民,當然希望澳門這個地方發展得越來越好,所以,我們除了要審視過去外,更重要的是建設將來;我們要思考,到底希望澳門往何處去、而向目標行進的過程中如何貢獻建設的力量,這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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