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4

矛盾的經濟觀

華僑報 2015/11/24

博彩毛收入巔峰時期每月達380億,現時行業出現較大調整,傳媒話語:“澳門博彩業的貴賓廳在過去一年受到重創”。行政長官話語:“是博彩業的深度調整,貴賓廳業績下滑嚴重,亦有很多中介人結業。”但看長官羅列的數字,作了保守及審慎的預算後,明年博彩毛收入為2000億元,即每月約166億元,所以他說,不代表我們的財政不穩健,也不代表我們擔心盈餘。
龍頭產業遇寒冬,但本澳整體經濟卻未見太大衝擊,而施政報告亦提及:“綜觀全局,澳門整體經濟運作健康,公共財政穩健,政府保持盈餘預算,各項大型建設有序進行,失業率仍保持較低水平,通脹有所回落,我們對本澳經濟的長遠發展仍然充滿信心。”
既然如此,又何會至“提振本地經濟、刺激內需”的層次?但是長官回應議員這個問題時,竟然說:“同意需要提振內部需求,經濟財政司方面將研究一系列提振經濟的措施,將會從幾方面大力支持,並會扶助中小企業;亦可考慮社會提出的建議,例如發放消費券,推動居民在本地消費。”
香港、台灣金融海嘯期間推出“消費券”救市之時,是整體經濟面對突如其來的衝擊,前景不明、居民消費不振,故企圖推出措施刺激當地疲弱的經濟。反觀本澳,這一年多來當局多次強調,博彩業進入調整期,澳門進入經濟新常態,此刻正正需要督促博彩業加快調整步伐,增加非博彩業的元素。特區政府當初把賭牌三分天下,主要是考慮引入專長於休閒度假及會展業務、具有開創博彩新局面的能力和魄力的新經營者,以此促進澳門的經濟多元發展。

經過十多年的發展,博彩確實已成為澳門的品牌,但博彩業的多元、以至澳門經濟的適度多元卻始終未見明顯成效。若澳門博彩業繼續好景,相信難有動力促使博企轉型提升,現時的危機反而可以讓政府及行業適時清醒、促使企業化壓力為動力。情況就如一個人,肥到一定程度是需要逐步瘦身恢復健康體魄,體重剛減一、兩公斤時根本無需輸營養液。現時經濟才剛進入調整期,應該讓其順勢而為,出消費券“泵水”只會打亂經濟調整的步伐,經濟及行業難有健康的發展前景。


2015/11/17

手機叫車宜變禁為管

華僑報 2015/11/17

Uber上月進駐本澳,民眾普遍叫好,卻遇到官方高調打擊,更有兩名受聘於旅行社、從事Uber叫車服務的司機被票控。警方指,“由於Uber車輛的營運沒有登記,屬非法營運,一旦偵破會作出檢控和處罰;而Uber並非旅行社,沒有經營旅遊車輛的權限,透過與旅行社合作的方式招攬客人亦屬違法。”警方又指作為執法部門,沒有權限討論能否修法令Uber合法在澳經營。
作為小市民的我,好想要求政府,與其要將Uber定性為違法經營趕盡殺絕,何不索性順應民意、完善法律、創設機制,讓Uber這類利用手機應用程式叫車的服務能合法在澳經營,解決大眾搭的士難的問題?
基於個人習慣和偏見,我甚少在澳搭的士,但見身邊朋友、以至媒體上有關的士的投訴越來越多:街上截的士屢屢吃“閉門羹”,預約的士服務又缺位,即使難得上到的士卻往往要受盡司機面色,真的有苦無路訴。然而,面對居民和遊客多年來搭的士難的苦況,交通部門卻不懂對症下藥,既不增發的士牌照,又不及時調整“電召”的士的定位和服務模式。
現時,交通事務局正就特別的士牌照進行招標,但有關要求仍然仿效過往的“電召”的士運作模式,講真,現在資訊網絡發達,按一按手機,有車、沒車?車牌多少、司機樣貌如何、多少時間到達預約地點?三、兩秒已一目了然,打電話叫車呢?對答需時,要記錄電召人電話號碼和所在地點等資料、再聯絡司機、再回覆,當中的轉折時間至少需要三、五分鐘,結果可能仍未必有車,試問,這樣的效率又點會回應到現在的時勢需求?
透過手機程式叫車這種模式並不是新生事物,在不少國家和地方已被廣泛應用,即使內地,不少民眾都是透過手機叫車服務(即專車)解決出行問題。民眾需求殷切,但專車卻“妾身未明”,一直欠缺合法的經營身份。有見“法不責眾”,政府於是變禁為管,繼上海發出第一個“專車牌照”後,國家交通部亦出台《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有意將專車服務規範化。由此可見國家對創新的鼓勵和包容。特區政府的官員,不知是否有這種社會發展的眼光和遠見?


2015/11/10

官員開會分身乏術

華僑報 2015/11/10

特區政府轄下的委員會數量多不勝數,根據行政公職局二○一三年一月提供的資料,僅特區政府回歸後新設的委員會已多達七十三個(未計回歸前及這兩年新增的數字),當中多屬諮詢性質的組織。儘管今屆特區政府就任後,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刪減了兩個委員會的秘書處,以“厲行”精兵簡政的施政方針,不過,從日前行政長官批示設立“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委員會”的做法看來,“精兵簡政”的方向似乎並不包括各式各樣的委員會。
本人相信,能成為委員大多在其領域有一定代表性,只是本人心中一直有疑惑,到底這些名目眾多的委員會,在現有行政架構及運作機制之下,能發揮多大效用?
有個別委員私下向我呻,委員會開會僅是走過場,有關部門或官員對相關議題早已有既定立場或方案,開會只是循例讓委員知悉,即使有委員就一些議題發表了意見,亦不見相關部門採納,或解釋不採納的理由,久而久之,大家都習慣了“遊戲規則”,不願再作任何認真討論或發表意見,深感灰心的他,打算任期屆滿後請辭,以專心本職工作。
亦有另一委員會的委員訴苦,指其委員會的任務是就法律草案的內容提供意見,委員積極發展意見、反反覆覆進行討論,得出的一些結論本已寫入紀錄,但後來卻被委員會主席個人推翻有關決議,且不交代原因和理據,絲毫不尊重參與討論的委員,做法令人憤怒,亦導致委員其後都冷對會議,打擊參與的積極性。
特區政府委員會眾多,上述情況究竟是冰山一角還是個別事件?由於本人從未有資格參與,難以作出評斷。我只是思考,這些委員會主席,不少是由行政長官或主要官員掛帥,即使他們不用跟進具體事務,單單出席會議亦足以讓人難以招架;而其下級的部門主管,亦幾乎個個都身屬多個委員會,何有精力處理主要事務?難怪羅司長亦感嘆開會令其分身乏術!

事實上,委員會人數眾多,議題廣泛,開會時往往只能言簡意賅,泛泛而談,能產生真知灼見的機會有幾多?現時資訊發達,政府與社會人士溝通渠道眾多,若非有意將委員會當為點綴民主的花瓶,是否仍要透過這種諮詢模式“吸納民意”?值得當局思考!


2015/11/03

經屋問題點解唔辯論?

華僑報 2015/11/03

上月底,有立法議員提出恢復經屋計分輪候制度的辯論動議。若動議獲得通過,只表示議員贊成就辯題作出辯論,並不代表一定要支持辯題的觀點和立場。本人對辯題有保留,但也認同要辯論。可惜動議最終在六票贊成、廿五票反對下遭到否決,連正式進入立法殿堂辯論的機會都沒有,怎不令居民失望?
若有機會辯論,我的立場是:經屋上樓難,核心不在輪候制度,關鍵是政府要增加公共房屋供應。
我承認,計分排序的方式確實可體現優先照顧最有住屋需求的人士,問題是,現時政府的經屋供應嚴重不足,按現時短中期規劃,只有萬幾個公共房屋單位;而新城A區規劃的二萬八千個公屋單位,最快亦要十年八載才能落成。如果唔比散隊,四萬個申請可能要排十年才能上樓。問題是,期間是否接受新申請?如果有新申請,後來者能否插隊?若否,即後來的人即使更有住屋需要,亦只能排在隊尾,分分鐘排十年八載,這樣與計分排序的施行理念相違背;若允許插隊,原來排緊隊的人,又永遠得個排字。可見,計分排隊的制度,在現有經屋供應嚴重不足的情況下,點都會存在不公平,如果貿然恢復,恐怕會衍生更多不公現象。
對比過往的計分方式,現時分組排序抽籤的方法確有不公平的地方,因為排在最前組別、不代表住屋需求最迫切,這種方式只是體現了政府優先照顧長者和殘疾人士的政策傾斜,而排在後面組別的申請者結果是淪為“陪跑”。所以,要解決經屋上樓無期的問題,關鍵不是輪候和分配的制度,而是如何保障經屋供應數量的穩定,這才應當是當局工作的重心。與此同時,政府亦有必要優化“遊戲規則”,根據實際申請數字,科學訂定各個組別的分配比例,讓各組別的申請者都有機會上樓。至於多人家團抽中一房的問題,政府亦要讓申請者有得揀房屋類型,而不是T1T2T3房都只能在同一條隊抽籤。
上述這些問題若能在議會辯論,可督促當局正視經屋上樓難的癥結所在,若因此而有助加快公共房屋的興建和土地回收,則是居民一大喜訊,為何要否決?投反對票的議員是否欠市民一個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