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報 2012/11/27
又是一年一度例牌的立法會施政辯論。自2002年開始已以旁觀者身份“參與”施政辯論的我,亦由擔任記者時的緊張、到初任助理時的專注轉變成現在的懶散心態。記憶中,立法會施政辯論的安排有過幾次調整,最大的變化是會議時間由一日變兩日,過往每個領域的施政只安排一天的辯論時間,但不設會議結束時間,故當時開會至凌晨兩、三點是常有的事,由於發言越多“收工”越晚,故議員及官員都會相當克制、基本一針見血。但2007年開始,每一領域的施政辯論會議時間增至兩日,並設定晚上八時為會議的結束時間。由於開會時間固定,故議員及官員都寧願爭取時間發聲多於聽人“說教”,這一點由報名的踴躍情況可以印證,至於是否言之有物則見仁見智。
議員發言時間安排亦有過調整,會議期間每名議員的總體發言時間是半小時,過往議員每次發言不超過十分鐘,且只能集中在同一議題,如首名議員在行政法務範疇講的是行政事務,其後報名發言的議員亦只能局限於同一領域,直至該議題結束。但自2008年開始,由於引入機器報名,為確保發言的公平性,無法再局限於某一議題,每一名議員每一輪的發言時間亦增至十五分鐘,有關做法延續至今。
個人認為這一系列的改變,是導致現時施政辯論自說自話、缺乏辯論氣氛的關鍵。雖名義上議員有三十分鐘的發言時間,但由於發言人數增多,實際上每名議員僅有一輪的發言時間,故大家都會爭取十五分鐘之內把所有要講的內容講完,內容龐雜已是無可避免,更由於沒有第二輪的發言機會,即對官員的回應無從追問,令官員可放心帶大家“漫遊太空”,無需實質回應問題,結果演變成加長版的口頭質詢會議,大家各自照稿讀,捱完時間就算。
面對施政辯論日漸懕悶的態勢,大家感覺猶如受難,真的好懷念以前那種大家如臨大敵、你來我往的“打仗”氣氛,雖然每次開會後都筋疲力盡,但努力過後那種興奮感、滿足感卻是令人期待的。明年立法會將會換屆,但願屆時的施政辯論安排能有所調整,讓辯論回歸回軌,以免我們一眾人等繼續受刑!
2012/11/20
先斬後奏令人不服
華僑報 2012/11/20
日前,行政長官崔世安在明年度施政方針中建議養老金提升至三千元,現實層面本人不表反對,只是從理論上和程序上探索一下有關養老金提升所涉及的一些問題。
本澳的社會保障制度雖由政府作大比例的承擔,但其框架仍是具保險性質的現收現付制度,簡單來講即由當年的供款支撐當年的福利開支,個人供款不具累積功能,故福利開支的增加必定會對供款帶來壓力。
現時,社保基金的資源只有約兩成來自勞資雙方的供款,政府一直強調,由公帑作大比例的承擔對基金的長遠發展不利,有必要加大勞資雙方的供款,令社保“正確納返入去社保基金的原則”。行政長官於今年八月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時強調,供款提升的問題應交由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討論,“理由有兩個,第一,我們要尊重這個機制,因為這個機制確實有代表性;第二,我想更重要的是,這個共識之後,它產生了社會的具大影響力,令到大家共同參與。”
本人對此相當認同,因為勞資雙方的社保供款屬強制性,故涉及社保長遠福利支出的重要事項無論如何應該讓勞資雙方有發聲和表決的權利;而且《社會保障制度》明文規定,各項社會保障給付的金額,由行政長官聽取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的意見後訂定。
遺憾的是,這三個月來社保基金並無將方案或建議送交社協這個法定的機制討論,作為參與供款的我們亦只能從社保委託顧問公司所做的精算報告簡錄中知悉一二,疑問重重亦無從了解和發表意見。可以講,整個社會未有機會就社保未來的供款以至長遠發展規劃作討論的時候,政府就已單方面宣佈養老金將增至三千元,如此先斬後奏,既有違法律的規定,亦不尊重所有參與者,更令將來供款提升方案的討論處於被動,令爭取提升供款的共識增添難度,又如何能令社保“正確納返入去社保基金的原則”?最令人不服氣的是,屢次皆由政府單方面決定福利金額的提升,為何不是應由政府繼續作大比例的承擔?憑何理據將福利開支加大的責任由不具話語權的供款者承擔?
日前,行政長官崔世安在明年度施政方針中建議養老金提升至三千元,現實層面本人不表反對,只是從理論上和程序上探索一下有關養老金提升所涉及的一些問題。
本澳的社會保障制度雖由政府作大比例的承擔,但其框架仍是具保險性質的現收現付制度,簡單來講即由當年的供款支撐當年的福利開支,個人供款不具累積功能,故福利開支的增加必定會對供款帶來壓力。
現時,社保基金的資源只有約兩成來自勞資雙方的供款,政府一直強調,由公帑作大比例的承擔對基金的長遠發展不利,有必要加大勞資雙方的供款,令社保“正確納返入去社保基金的原則”。行政長官於今年八月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時強調,供款提升的問題應交由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討論,“理由有兩個,第一,我們要尊重這個機制,因為這個機制確實有代表性;第二,我想更重要的是,這個共識之後,它產生了社會的具大影響力,令到大家共同參與。”
本人對此相當認同,因為勞資雙方的社保供款屬強制性,故涉及社保長遠福利支出的重要事項無論如何應該讓勞資雙方有發聲和表決的權利;而且《社會保障制度》明文規定,各項社會保障給付的金額,由行政長官聽取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的意見後訂定。
遺憾的是,這三個月來社保基金並無將方案或建議送交社協這個法定的機制討論,作為參與供款的我們亦只能從社保委託顧問公司所做的精算報告簡錄中知悉一二,疑問重重亦無從了解和發表意見。可以講,整個社會未有機會就社保未來的供款以至長遠發展規劃作討論的時候,政府就已單方面宣佈養老金將增至三千元,如此先斬後奏,既有違法律的規定,亦不尊重所有參與者,更令將來供款提升方案的討論處於被動,令爭取提升供款的共識增添難度,又如何能令社保“正確納返入去社保基金的原則”?最令人不服氣的是,屢次皆由政府單方面決定福利金額的提升,為何不是應由政府繼續作大比例的承擔?憑何理據將福利開支加大的責任由不具話語權的供款者承擔?
2012/11/13
假如你是民署……
華僑報 2012/11/13
特首崔世安於2010年11月作施政辯論時,建議以西灣湖廣場下層為試點,發展成為以本澳特色飲食為主題,包括手信和夜市的綜合旅遊項目。事隔一年,民署於2011年11月12日向公眾介紹《西灣湖廣場綜合旅遊項目》初步方案,並於21日起展開為期三十日的公開諮詢,除了將諮詢小冊子放上網頁、約訪個別團體外,並於大堂區及風順堂區社區座談會聽取意見,還分別在議事亭前地、塔石廣場、祐漢公園以及氹仔花城公園設置意見收集箱。此外,市民亦可透過電話、傳真、電郵、致函或親臨多個市民服務中心發表意見。
翻查傳媒報導,坊間基本只就如何完善有關方案提出建議,幾乎無反對於西灣湖設夜市之意見。豈料,民署於日前公佈優化方案後,卻一石激起千重浪,紛紛反對於西灣湖設置夜市,更惹來個別“假諮詢”的指責。真的好想問,究竟批評“假諮詢”的人士,對諮詢方式還有何更好的建議?在諮詢期間又有否發表意見?假如你是民署的負責人,做完一大輪的諮詢確定方案後民間才作反對,你會如何抉擇?是如期進行還是暫停計劃?
先旨聲明,本人在相關諮詢限期的最後一日曾交電郵意見,並不認同澳門有設夜市的需要,更希望能將西灣湖留作適合本澳居民一家大小休閒玩樂的地方;個人亦認為,民署在引發社會參與諮詢的積極性有加強的空間,且在篩選、吸納及公佈意見的機制上還有完善的地方,但市民自身的責任呢?是否每次祭出“不知情”、“不知道”的尚方寶劍就足以具充分理據不服從諮詢結果?如此,政府又如何能有效管治?
誠言,在民主社會,民眾需要有知情的權利和公開討論公共事物的平台,必須有機會知道政府在試圖推行怎樣的政策和法律,而且有權質詢、辯論和他們有關的重大議題。如果沒有這些機制,我們要爭取;如果這些機制不完善,我們有責任作出努力。但如果,政府已經做了它的方案推介、諮詢,民眾卻屢屢不珍惜表達的權利,傳媒亦不及時作充分的關注、分析、討論,那麼,是否民眾也應一同承受輕視、沉默所帶來的沉重代價?
注:特區政府昨決定延長諮詢工作,包括舉辦公眾說明會,以及訂立三個月的公開諮詢期,繼續聽取市民意見。諮詢安排將於短期內公佈。
特首崔世安於2010年11月作施政辯論時,建議以西灣湖廣場下層為試點,發展成為以本澳特色飲食為主題,包括手信和夜市的綜合旅遊項目。事隔一年,民署於2011年11月12日向公眾介紹《西灣湖廣場綜合旅遊項目》初步方案,並於21日起展開為期三十日的公開諮詢,除了將諮詢小冊子放上網頁、約訪個別團體外,並於大堂區及風順堂區社區座談會聽取意見,還分別在議事亭前地、塔石廣場、祐漢公園以及氹仔花城公園設置意見收集箱。此外,市民亦可透過電話、傳真、電郵、致函或親臨多個市民服務中心發表意見。
翻查傳媒報導,坊間基本只就如何完善有關方案提出建議,幾乎無反對於西灣湖設夜市之意見。豈料,民署於日前公佈優化方案後,卻一石激起千重浪,紛紛反對於西灣湖設置夜市,更惹來個別“假諮詢”的指責。真的好想問,究竟批評“假諮詢”的人士,對諮詢方式還有何更好的建議?在諮詢期間又有否發表意見?假如你是民署的負責人,做完一大輪的諮詢確定方案後民間才作反對,你會如何抉擇?是如期進行還是暫停計劃?
先旨聲明,本人在相關諮詢限期的最後一日曾交電郵意見,並不認同澳門有設夜市的需要,更希望能將西灣湖留作適合本澳居民一家大小休閒玩樂的地方;個人亦認為,民署在引發社會參與諮詢的積極性有加強的空間,且在篩選、吸納及公佈意見的機制上還有完善的地方,但市民自身的責任呢?是否每次祭出“不知情”、“不知道”的尚方寶劍就足以具充分理據不服從諮詢結果?如此,政府又如何能有效管治?
誠言,在民主社會,民眾需要有知情的權利和公開討論公共事物的平台,必須有機會知道政府在試圖推行怎樣的政策和法律,而且有權質詢、辯論和他們有關的重大議題。如果沒有這些機制,我們要爭取;如果這些機制不完善,我們有責任作出努力。但如果,政府已經做了它的方案推介、諮詢,民眾卻屢屢不珍惜表達的權利,傳媒亦不及時作充分的關注、分析、討論,那麼,是否民眾也應一同承受輕視、沉默所帶來的沉重代價?
注:特區政府昨決定延長諮詢工作,包括舉辦公眾說明會,以及訂立三個月的公開諮詢期,繼續聽取市民意見。諮詢安排將於短期內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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