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22

「假結婚」形式趨嚴重多元 工聯促當局完善審批程序

華僑報 2012-07-22

從坊間反映以及官方資料都顯示,內地人士透過各種方式,以「假結婚」途徑來澳的情況愈趨嚴重。工聯基層發展部副主任阮玉笑指出,「假結婚」問題不但對當事人家庭和子女做成傷害,同時牽涉到社會,治安以至整個人口政策都帶來很大問題。她促請政府重視打擊「假結婚」行為外,亦有必要重新檢視所有的居留申請方式及審批程序是否存在漏洞,以避免不法人士有機會鑽空子,更有需要在完善和規劃整體人口政策時,重新對人口管理問題作出更高層次的思考。


另一方面,記者接觸有受「假結婚」問題而影響家庭個案的人士,據指出曾三次向治安警投訴舉報有人假結婚,但並無處理,其後以「假結婚」的女士還取得澳門身份證。亦有個案指出,婚外情的丈夫出錢請人與內地情人假結婚,然後申請來澳就實行雙棲雙宿,但受傷害的妻子卻不知如何處理。坊間還指出,有地產公司是實行由介紹假結婚到租或買樓的「一條龍」服務,這也是公開的秘密,但就不見當局採取打擊行動。(個案見另文)阮玉笑建議政府設立特別機制處理「假結婚」問題,當居民反映情況又或提供線報時,相關專門機制作出跟進調查以及對受傷害者轉介予社工協助。她並認為,警方對於「假結婚」投訴不應簡單以家庭糾紛層面處理,更需從整個治安環境管理的層次上有更多思考。

綜合坊間反映和觀察分析,本澳近年主要有如下幾種因素和狀況。一是隨著本澳近年經濟騰飛,各項社會福利日益優厚,不少人士千方百計爭做「澳門人」,尤其當一個外地人以「假結婚」來澳則隨之是其整個家庭的遷移,這對本澳未來福利負擔更重。二是內地一些富起來人士,他們想來澳是為求一個澳門居民的身份,尤其於七年後取得永久居民身份證便可申領特區護照,更容易和自由外遊或做生意等。三是以「假結婚」來澳工作,而更大問題是從事賣淫等非法之事。


據身份證明局的資料顯示,由2007年至今年5月,共發現151宗「假結婚」案件,單是去年就有63宗。而治安警察局早前回覆書面質詢時透露,該局於去共接獲90宗涉及「假結婚」的調查個案,當中有26宗是經過不同途徑向警方舉報的,有64宗是經由其他部門轉介立案;經調查後,共44宗案件及相關人士被送交檢察院檢控。日前保安司司長張國華指出,今年首季度的案件已高達70宗。

阮玉笑指出,從上述身份證明局及治安警察局所提供的個案數字看,足以印證問題正日漸嚴重,而「假結婚」行為近年更逐漸趨向組織化。據反映,有內地人士透過「假結婚」方式來澳後,多年來一直在澳從事協助他人「假結婚」的活動,甚至定期假借「旅遊」之名。組織澳門未婚人士回內地「相睇」,事成後從中收取介紹費。據了解,現時參與「假結婚」的身價可逾十萬元,高額金錢回報除了對單身人士吸引力外,個別案例更是導致原有家庭破碎。而這些藉「假結婚」途徑來澳的人士,大部分會待居澳滿七年獲得澳門永久居留資格後,便立即辦理離婚手續。可見,有關行為除觸犯法律外,更成為破壞家庭和諧與影響社會穩定的不利因素,值得社會及當局重視。

澳門現行法律規定,「假結婚」一經定罪,涉婚雙方、以至有關集團及中介人均可判最高三年監禁;澳門身份證明局亦有權收回因犯罪取得的居留權,且需在澳門接受刑罰後,再被驅逐出境。阮玉笑表示,法律固然應該嚴懲唯利是圖、作出誘導或拉線行為的不法集團或中介人,但不排除個別居民難敵金錢利誘而以身試法,故警方除要主動收集情報、加強與各部門的溝通和情報交換,共同打擊這類犯罪活動外,亦有必要加大相關法律的宣傳,讓所有居民知悉參與「假結婚」行為的代價。






「假結婚」衍生家庭暴力

 本澳愈趨嚴重「假結婚」問題,亦導至致現對家庭和子女造成傷害狀況及衍生家庭暴力問題,這確實應引起政府關注,否則未來社會成本愈大。而記者昨日在北區採訪有關個案顯示,當「假結婚」入侵到家庭時,妻子所承受的痛苦和壓力甚大,是需要相關服務機構和團體主動關切、適時給予援助。 
 




趙女士與其先生在1998年同居並育有兩名子女,雖然沒有正式註冊但一直以正常家庭生活。然而,在2004年,其丈夫認識以來澳旅遊為名而實質是「企街」(賣淫)的內地女子,隨之噩運亦降臨這個家庭。某天,在麻雀檯上,趙女士的丈夫向其工友建議,用三萬元代價以「假結婚」方式申請該女子來澳定居,果然又順利獲批准來澳。趙女士說,該女子來澳後不再「企街」,而租了一個單位實行「一樓一鳳」謀生,而丈夫亦經常在外過夜,直到與該女子有了一名孩子。趙女士指去年曾先後三次向治安警報案,警員則要求提供證據,並稱如果沒有證據可能反而會成被告。趙女士其後再去司警局報案,仍不得要領。然後,該女子居澳滿七年取得了身份證。


趙女士質疑,為何警方接到有「假結婚」的舉報不去調查?同時於市民報案有否跟進的結果,亦是向市民交待。


當「假結婚」問題入侵到家庭時,妻子承受痛苦和壓力實非外人所了解,趙女士獨力四出奔波希望可挽救家庭,但求助無門,在這段艱難日子「我真是崩潰,成個瘦到得棚骨。」趙女士在忍受精神痛苦同時,還要更努力工作賺錢擔起成頭家。而家變亦影響到正讀中學的子女心理,他們拒絕父親,認為父親叛背了媽媽,「現在孩子是不理睬父親」。


另一個對妻子傷害的個案,夫妻倆是正式註冊結婚,但男的在內地有婚外情後,以五萬代價找一個男士做「假結婚」。內地女子成功申請來澳後,該已婚男子離家出走與內地女子同居,更惡劣是有新厭舊對妻子拳打腳踢。妻子終日以淚洗臉,而且更出現嚴重憂鬱,很害怕丈夫的暴力對待,生活在惶恐之中,亦正因為保護該女士,所以亦不披露其姓。


社區知情者指出,「假結婚」問題並非只是官方數字這樣簡單,更多是隱藏在社區,更甚是入侵到家庭已造成的破壞力度相當大。特區政府和婦女事務委員會有必要重視,否則,這個「不定時炸彈」對社會將造成極大衝擊。

2012/07/10

房屋問題突顯

華僑報 2012/07/10

就業、居住是所有社會問題的核心,這兩個問題不解決,社會的穩定、和諧難有保證。回歸初期,澳門經濟低迷,失業率嚴重,失業工人多次具規模的遊行,衝擊了政府的管治及社會的穩定,迫使初生的特區政府動用公帑開辦具津貼性質的文化課程,以紓緩失業情況。一起走過這段艱難日子的居民,絕對不會忘記當時就業市場的困境,即使我們這些號稱“天之驕子”的大學生,畢業回澳亦多人浮於事,當年流傳在我們圈子最經典的求職例子是:“3800元打理公司一腳踢,兼埋洗廁所,做不做?”可見當時求職的艱辛。後來政府透過開放賭權,帶動了經濟的發展,失業問題才逐步得以解決。


可惜,這幾年,房屋問題又變得突顯。根據2011人口普查詳細結果,過去十年,居住在自置住宅單位的住戶較2001年下降6.1%,這是反映居民無法分享到經濟發展成果的最有力證明。而有幸可以“上車”者,按每月按揭供款額劃分,2001年大部分住戶的供款額為5000元以下,即基本在當年的每月工作收入中位數4658元之內,有關按揭供款中位數為2800元。但2011年的情況是,供款額在10000至14999元及15000元以上的住戶分別佔14.3%及9.2%,即接近四分一的住戶的每月按揭供款超出當年的每月工作收入中位數(10000元);每月按揭供款中位數為5390元,相對2001年,升幅為92.5%,可見置業者的供款壓力大增。

在租金方面,2001年五成五住戶每月支付的租金少於1000元,超過三成住戶支付1000至1999元的月租;住戶支付的每月租金中位數為800元。但2011年僅有二成五住戶每月支付的租金在2000元以下,租金在7000元以上的竟有14.5%;每月租金中位數為3204元,較2001年增加三倍。

當然,這十年間居民的整體收入亦有增加,但相對上述的供樓及租樓支出,實在不成比例。作為特區政府,能否為廣大居民解決居住的問題,成了目前管治的最大難題。



(安居樂業之一)
 


告別安居年代

華僑報 2012/07/17


有朋友透露,其之前約以3000元出租的二房一廳單位,近日以4800元租出。初時不以為然,其後想想,如此價位會否是外僱承租?追問之下,果然不出所料。接近5000大元的租金,對本澳家庭來說,不是一個小數目,對外僱來說,亦是不少的負擔,但外僱多是集體承租,故尚能承擔,相信這也是本澳目前整體租金水平不斷上漲的主因。

亦是這件小事,觸動我思考:外向型經濟的澳門,過往主要擔當中轉站的角色,難以吸引資金來澳;但自從賭權開放、自由行實施,澳門經濟出現前所未有的飛躍發展,先知先覺的商家早著先機,攜資來澳圈地炒樓,令澳門樓價租金飛漲。

據統計暨普查局資料顯示,本澳住宅每平方米平均成交價,2004年為8,259元,2011年已升至41,433元,短短七年間飆升五倍。但面對這種急劇轉變,特區政府卻顯得相當被動,毫無應變及部署可言,最明顯就是公共房屋政策回應乏力,主動放棄經屋這個有效調節樓市的槓桿手段。

本澳經濟房屋制度的初始作用,旨在輔助私人房屋市場的不足,其一方面是針對社會部分收入較低、沒有能力購置私人樓宇人士,為他們提供另類的選擇;另一方面是舒緩社會對房屋的需求,令房屋價格保持穩定,避免房屋市場遭到人為的操控。

回歸前本澳樓市低迷,政府為了紓緩樓市壓力,在1997年開始停止批地興建經濟房屋;2004年樓市復甦,面對周邊地區熱錢流入、本澳房地產價格飆升的勢頭,政府仍然維持停建經屋的決定,直至2007年中才公開承諾,“爭取在2012年底前分階段興建一萬九千個公屋單位”。房屋興建需時,期間,居民眼見買經屋無望、私人樓宇單位長升長有的局面,只得無奈忍痛入市成為“房奴”,亦令政府失去了用重藥調控樓市的最佳時機。

可以講,這一階段是本澳樓市發展的分水嶺,從此澳門人告別“安居”的年代,開始如鄰埠般的香港人,一世人要為層樓捱世界。近年陸續生兒育女的朋友,相聚時都紛紛慨嘆,面對已感不敷應用的居所,即使月入三、四萬的雙職工家庭,都不敢奢談買樓、轉樓改善居住環境,如此處境又有何安居可言?

(安居樂業之二)




小型單位非民所願


華僑報 2012/07/24

根據《公共房屋發展策略(2011至2020)諮詢文本》(下稱文本)“按實用面積及建成年份統計的居住單位”資料,截至2011年6月30日,本澳超過四成住宅單位建於1990年之前,當中接近五成單位的面積少於50平方米;但1990至2004年落成的單位,則有過半數的面積是50至99.9平方米,可見,該十五年間,隨著社會發展,澳門人的居住空間亦不斷獲得改善。有關趨勢在2005年之後更為明顯,面積少於50平方米的單位僅佔14.1%,而50至99.9、100至149.9平方米的單位分別超過四成及三成,某程度上反映出近年本澳居民對改善居住環境的訴求。

可惜,近幾年樓價高企,動輒幾百萬的單位非工薪階層所能負擔,故不少發展商決定調整市場策略,以價就貨,走“精緻豪宅”路線,即將單位面積縮小,但價錢絕不遜色,三、四百呎的單位依然叫價二、三百萬。自由市場,一個願打、一個願捱,本來無可厚非,可惜,特區政府卻迫不及待要成為幫兇。

文本中寫到,“為了更好地創造市場分級供應的條件,提供更多不同面積的居住單位,滿足居民對中、小型單位的需求,特區政府透過多種方法探討及不同途徑的資料搜集,綜合市場與人口分析後,計劃未來按實際情況,在建設公共房屋時,將以中、小型單位類型為主,尤其以填補私人房屋市場較為缺乏實用面積在五十平方米或以下的居住單位供應。”但中、小型面積單位是否合乎居民的期望呢?

根據《2011人口普查詳細結果》的資料,本澳超過六成住宅單位的面積介乎40至80平方米,僅有14.7%居住在少於40平方米的單位,可見小型單位非民所願。可悲的是,政府現在卻要我們以香港為“榜樣”,如主管房屋範疇的官員所言,“一房廳經屋單位雖不及私樓豪華,但足以應付生活基本需求,房間可放下雙人床、書檯、衣櫃。”此語足以反映政府的取向,根據這種中、小型單位的發展方向,相信本澳居民距離鄰埠那種一打開房門就碰到睡床的情景不遠了。

(安居樂業之三)




家庭備受高樓價衝擊

華僑報 2012/07/31

樓價持續上升給澳門社會所帶來的負面效應顯而易見,當中包括租金成本上漲影響各行業經營,中小企經營壓力大增,除地產業及博彩業外其他行業更為萎縮,令產業發展更為單一,更令城市競爭力下降;物價飆升、通脹高企,居民生活壓力百上加斤,不少家庭為應付高額的住屋支出,需縮減其他生活開支,令生活質素大受影響;更會加大社會的貧富懸殊,社會不滿無法紓緩,成為社會不穩定的重要因素。可以預見,不久的將來,這些問題都足以令澳門陷入難以化解的施政困局。

另一方面,樓價高企促使住宅單位以貨就價向“精品”方向發展的趨勢,對家庭的衝擊亦不容低估,若只具能力購置三、五百尺的小型單位、而且在可預見的將來都不具條件改善居住空間的話,在生育與否、是否生育多一個的問題上,不少夫婦很容易就陷入困難的抉擇境地。畢竟,現時雙職工家庭要應付沉重的房貸及生活開支已不容易,若選擇生兒育女的話,除了需承擔子女的養育費外,還要考慮其居所是否有空間容得下子女及其照顧者這個難題,能解決與下一代同住的問題已屬慶幸,根本無法奢望還有機會可與老人家同住。

政府經常強調,為保障長者得到適切的照護,維持良好的生活質量,倡導和推行“原居安老”的長者政策方針。能與家人同住既是絕大多數長者的期望,亦是實踐“原居安老”的理念所在,誠然不能苛求所有年青一代能與老人家同住,但總有部分人有此份孝心,但現在高樓價衝擊之下,則連這最後的想望都變得遙不可及。家庭養老照護無法實現,安老工作將更多需依托社區和政府支援,政府安老照護的成本與需求未來必然大增。

無庸置疑,樓價高企是上述整個惡性循環的罪魁禍首,當中,除了地產商獲厚利外,居民、政府、澳門地區全為輸家;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澳門特區政府的公共財政收入,一不靠土地拍賣、二不靠房地產交易稅費、三不靠地產商投入,更有豐厚的博彩稅收作支撐,為何仍被迫走上高地價、高樓價的命途?陷廣大基層市民未來於絕境之中?難道真的是澳門人太良善?



(安居樂業之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