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報 2012-07-22
從坊間反映以及官方資料都顯示,內地人士透過各種方式,以「假結婚」途徑來澳的情況愈趨嚴重。工聯基層發展部副主任阮玉笑指出,「假結婚」問題不但對當事人家庭和子女做成傷害,同時牽涉到社會,治安以至整個人口政策都帶來很大問題。她促請政府重視打擊「假結婚」行為外,亦有必要重新檢視所有的居留申請方式及審批程序是否存在漏洞,以避免不法人士有機會鑽空子,更有需要在完善和規劃整體人口政策時,重新對人口管理問題作出更高層次的思考。
另一方面,記者接觸有受「假結婚」問題而影響家庭個案的人士,據指出曾三次向治安警投訴舉報有人假結婚,但並無處理,其後以「假結婚」的女士還取得澳門身份證。亦有個案指出,婚外情的丈夫出錢請人與內地情人假結婚,然後申請來澳就實行雙棲雙宿,但受傷害的妻子卻不知如何處理。坊間還指出,有地產公司是實行由介紹假結婚到租或買樓的「一條龍」服務,這也是公開的秘密,但就不見當局採取打擊行動。(個案見另文)阮玉笑建議政府設立特別機制處理「假結婚」問題,當居民反映情況又或提供線報時,相關專門機制作出跟進調查以及對受傷害者轉介予社工協助。她並認為,警方對於「假結婚」投訴不應簡單以家庭糾紛層面處理,更需從整個治安環境管理的層次上有更多思考。
綜合坊間反映和觀察分析,本澳近年主要有如下幾種因素和狀況。一是隨著本澳近年經濟騰飛,各項社會福利日益優厚,不少人士千方百計爭做「澳門人」,尤其當一個外地人以「假結婚」來澳則隨之是其整個家庭的遷移,這對本澳未來福利負擔更重。二是內地一些富起來人士,他們想來澳是為求一個澳門居民的身份,尤其於七年後取得永久居民身份證便可申領特區護照,更容易和自由外遊或做生意等。三是以「假結婚」來澳工作,而更大問題是從事賣淫等非法之事。
據身份證明局的資料顯示,由2007年至今年5月,共發現151宗「假結婚」案件,單是去年就有63宗。而治安警察局早前回覆書面質詢時透露,該局於去共接獲90宗涉及「假結婚」的調查個案,當中有26宗是經過不同途徑向警方舉報的,有64宗是經由其他部門轉介立案;經調查後,共44宗案件及相關人士被送交檢察院檢控。日前保安司司長張國華指出,今年首季度的案件已高達70宗。
阮玉笑指出,從上述身份證明局及治安警察局所提供的個案數字看,足以印證問題正日漸嚴重,而「假結婚」行為近年更逐漸趨向組織化。據反映,有內地人士透過「假結婚」方式來澳後,多年來一直在澳從事協助他人「假結婚」的活動,甚至定期假借「旅遊」之名。組織澳門未婚人士回內地「相睇」,事成後從中收取介紹費。據了解,現時參與「假結婚」的身價可逾十萬元,高額金錢回報除了對單身人士吸引力外,個別案例更是導致原有家庭破碎。而這些藉「假結婚」途徑來澳的人士,大部分會待居澳滿七年獲得澳門永久居留資格後,便立即辦理離婚手續。可見,有關行為除觸犯法律外,更成為破壞家庭和諧與影響社會穩定的不利因素,值得社會及當局重視。
澳門現行法律規定,「假結婚」一經定罪,涉婚雙方、以至有關集團及中介人均可判最高三年監禁;澳門身份證明局亦有權收回因犯罪取得的居留權,且需在澳門接受刑罰後,再被驅逐出境。阮玉笑表示,法律固然應該嚴懲唯利是圖、作出誘導或拉線行為的不法集團或中介人,但不排除個別居民難敵金錢利誘而以身試法,故警方除要主動收集情報、加強與各部門的溝通和情報交換,共同打擊這類犯罪活動外,亦有必要加大相關法律的宣傳,讓所有居民知悉參與「假結婚」行為的代價。
「假結婚」衍生家庭暴力
本澳愈趨嚴重「假結婚」問題,亦導至致現對家庭和子女造成傷害狀況及衍生家庭暴力問題,這確實應引起政府關注,否則未來社會成本愈大。而記者昨日在北區採訪有關個案顯示,當「假結婚」入侵到家庭時,妻子所承受的痛苦和壓力甚大,是需要相關服務機構和團體主動關切、適時給予援助。
趙女士與其先生在1998年同居並育有兩名子女,雖然沒有正式註冊但一直以正常家庭生活。然而,在2004年,其丈夫認識以來澳旅遊為名而實質是「企街」(賣淫)的內地女子,隨之噩運亦降臨這個家庭。某天,在麻雀檯上,趙女士的丈夫向其工友建議,用三萬元代價以「假結婚」方式申請該女子來澳定居,果然又順利獲批准來澳。趙女士說,該女子來澳後不再「企街」,而租了一個單位實行「一樓一鳳」謀生,而丈夫亦經常在外過夜,直到與該女子有了一名孩子。趙女士指去年曾先後三次向治安警報案,警員則要求提供證據,並稱如果沒有證據可能反而會成被告。趙女士其後再去司警局報案,仍不得要領。然後,該女子居澳滿七年取得了身份證。
趙女士質疑,為何警方接到有「假結婚」的舉報不去調查?同時於市民報案有否跟進的結果,亦是向市民交待。
當「假結婚」問題入侵到家庭時,妻子承受痛苦和壓力實非外人所了解,趙女士獨力四出奔波希望可挽救家庭,但求助無門,在這段艱難日子「我真是崩潰,成個瘦到得棚骨。」趙女士在忍受精神痛苦同時,還要更努力工作賺錢擔起成頭家。而家變亦影響到正讀中學的子女心理,他們拒絕父親,認為父親叛背了媽媽,「現在孩子是不理睬父親」。
另一個對妻子傷害的個案,夫妻倆是正式註冊結婚,但男的在內地有婚外情後,以五萬代價找一個男士做「假結婚」。內地女子成功申請來澳後,該已婚男子離家出走與內地女子同居,更惡劣是有新厭舊對妻子拳打腳踢。妻子終日以淚洗臉,而且更出現嚴重憂鬱,很害怕丈夫的暴力對待,生活在惶恐之中,亦正因為保護該女士,所以亦不披露其姓。
社區知情者指出,「假結婚」問題並非只是官方數字這樣簡單,更多是隱藏在社區,更甚是入侵到家庭已造成的破壞力度相當大。特區政府和婦女事務委員會有必要重視,否則,這個「不定時炸彈」對社會將造成極大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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