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27

齊為保護路環發聲

華僑報 2013/08/27

政府早前舉行的土地批給公開旁聽會議上,介紹了一宗土地利用方案。申請人為天主教澳門教區;政府擬以租賃制度、免除公開競投及無償方式批給,位於路環島鄰近竹灣馬路的一幅一萬零九百四十三平方米的土地,擬建一所熙篤會修道院,並與毗鄰一幅屬長期租借制度批給、面積五千一百二十九平方米,其上已建有避靜所及渡假屋的土地合併。
旁聽會結束後至九月十四日為期三十天內,公眾可透過電郵(dat@dssopt.gov.mo)、傳真(二八三一三○八六)等方式就該旁聽個案發表意見,供政府在審批前作意見參考;政府按法定程序進行各種專業技術分析後,再決定有關項目是否批准。在此呼籲廣大居民抓緊時間,儘快就這個事關路環山體批給的個案發表意見。
個人認為,澳門地小人多,山體資源本已不多,近年,當局先後批出大潭山、偉龍馬路等高樓項目,已對山體和城市景觀造成不可逆轉的破壞。雖然,政府每次事前都表示,對相關個案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審批;但需要深思的是,是否對於山體的保護,作為居民的我們,往往只能被動應對,任隨個別人士予取予攜呢?
目前,雖然《土地法》已完成修訂,《城市規劃法》已制訂,但這兩個法律尚有半年的時間才能實施,更重要的是,總體城市規劃及詳細城市規劃尚未完成,可以講,保護珍貴生態資源的原則和法制仍未能完全確立。在這個階段,為免本澳的自然景觀及環境,進一步因“發展”而遭到破壞,政府有必要當機立斷,承擔起環境“捍衛者”的責任,一視同仁,暫停所有涉及自然景觀及生態環境的個案審批,避免“搭尾班車”的情況發生。
山體、水體、濕地及綠帶是珍貴的生態資源,在城市規劃中應被列為優先保護的對象,政府必須在現在的法律基礎上,儘快完成總體城規的制訂,確定天然資源的利用界限,確立好對僅有的山體、林木的保護和禁止開發、破壞的原則規定。只有保護好澳門的優美環境和自然資源,宜居城市和休閒度假中心的發展定位才有望確立!

希望大家一齊為保護路環發出自己的聲音。


2013/08/20

無電視睇點收科?

華僑報 2013/08/20

這幾日坊間最熱門的話題是甚麼?相信非“電視”莫屬!由於法院之前判決,認為公天公司轉播電視信號的行為違反有線的專營權,勒令其終止非法轉播電視信號活動。為此,電訊管理局唯有協調有線和公天進行談判,最後決定動用一千二百萬元公帑(一次性支付三百八十萬起動費,並且每月支付九十八萬元的維護費用),作為明年四月有線專營合同到期前有線提供電視訊號、並利用公天的網絡及現有服務傳送約四十個電視頻道的費用。
澳門有線和公天之爭議由來已久,主要是回歸前澳葡政府撤退前匆匆將有關特許經營權判與有線,但十多年來,政府一直都沒有決心和魄力去解決這個燙手芋頭,尤其是一旦有公司以幾十萬居民的電視收看權作要脅時,政府就只能乖乖就範,才令問題日趨惡化。
由於公天公司的服務一直都屬非規範化經營,故一直皆有為客戶提供未取得版權的頻道,某個程度上來講,間接讓居民長期可以低廉的價格獲得超值的頻道選擇和服務。不過,自從去年《著作權及有關權利之制度》法律生效後,為免觸犯法律,公天已經停止傳送有加密的頻道,故,去年本澳居民已經歷過一次電視頻道收縮的陣痛。
本人絕對理解,要解決有線和公天這個死結,有不少困難,但是,在今時今日,政府要有效處理今次的法院判決,並非沒有籌碼。個人認為,有線的特許經營合同明年四月就會到期,現時距離有關到期日不過八個月,除非相關公司不考慮繼續經營,否則,在現時接納政府就有關頻道轉播的一些規定和要求,絕對並非不可能;而公天公司亦難有條件繼續現時的“不合法”經營,有必要尋找途徑納入規範化經營,可惜當局根本沒有善用上述的籌碼,從中做好斡旋,只想著用錢儘快回應法院的判決。相信這就是“窮得只有錢”的特區政府的慣性動作吧!
如果用錢可以解決問題,也就罷了,可惜,動用過千萬公帑,原來居民連“澳視體育”和“澳視高清”這些免費頻道都無法收看,簡直是想測試澳門人的忍耐底線!這段時間以來各方的猛烈抨擊,實在是意料之內,剩下來就看政府如何收科!


2013/08/13

澳門堆填區滿瀉?

華僑報 2013/08/13


堆填區擴建問題早前在香港引發社會熱議,雖然香港政府向立法會申請擴建堆填區的撥款議案全軍盡墨,令其深受打擊,但明言解決垃圾圍城問題已逼在眉睫的香港,若屯門、將軍澳和打鼓嶺三區都無法擴建的話,仍有約十年的緩衝期才全部爆滿。
本澳有議員日前提出質詢,指“建築廢料堆填區爆滿在即,預計今年飽和。”雖然環境保護局表示,已委託機構研究污者自付制度,計劃按業界產生的建築廢料數量收取費用。同時正積極跟進,包括研究擴充堆填區容量以延長堆填區壽命,並會覓地增設堆填區或與內地商討透過區域合作,處理本澳部分建築廢料,但至今仍未有提出任何具體方案,應對建築廢料堆填區爆滿的問題。
澳門垃圾處理分一般生活垃圾和建築廢料,生活垃圾主要經焚化處理,但仍有十分之一到二十分之一的爐碴和飛灰須作填埋;建築廢料方面,當中的石頭、泥沙、混凝土和磚瓦等,可用作填海,但竹、木、塑膠、金屬或其他有機物料不能用於填海,不想方設法回收就要堆填棄置。本澳的建築廢料沒作分類,其和不可焚化的垃圾全部運往國際機場後面的建築廢料堆填區傾倒,大大增加堆填的壓力,難怪建築廢料堆填區使用八年便臨滿瀉之患。
可惜,面對如此急迫的一個問題,在本澳社會仍未引起關注。所以,看著鄰埠各派力量較勁如何應對擴建堆填區議題時,我仍是深表羨慕的,畢竟問題有人重視才會想方案去解決,但本澳目前建築廢料堆填區的飽和問題已經“水浸眼眉”,但仍未有多少人知悉問題的緊迫性,更遑論去跟進和解決。

誠然,政府有責任推出措施應對堆填區的堆填壓力,但要減少垃圾量,關鍵是要推動源頭減廢和資源循環利用,但本澳目前在這方面尚未起步,連香港在這方面都舉步維艱,澳門即使要急起直追,亦談何容易?故本人雖然對環境保護局的一些環保措施,如仍停留在鼓勵減少使用膠袋、惜食(打包餐桌的剩食)等呼籲式的活動深表失望的同時,亦相當明白其推行環保措施的難處,但無論有多大的難處,我們都要對地球負責,要有切實行動,不是嗎?



2013/08/06

社保攞掌聲要市民埋單?

華僑報 2013/08/06

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上周舉行執行委員會會議,商討社會保障制度供款調整方案,一如所料,雙方未能達成共識。社會保障基金行政委員會主席葉炳權對此感到遺憾,在聽取雙方意見後,會考慮調整建議方案,爭取今年內提交。
據現時社保透露的供款調整方案,建議在未來四年內把勞資雙方供款比率逐漸由現時二比一調整至一比一,而每月供款額則按一百元、二百元、二百五十元、二百七十元的幅度逐年調整,首年供款額僱員為四十元、僱主為六十元。政府的調整理據是,社保供款金額四十五元已多年沒有調整,然而養老金額期間已作多次調升,其調升幅度佔收入中位數約百分之廿五,屬合適的養老金水平。社保制度設立原意是社會保險制度,社會保險必須給付和供款掛勾,但政府過去一直作較大的承擔,令大眾誤認為養老金可調整,而供款額則不需調整,造成個人承擔責任逐步減弱。隨著社會老齡化,退休養老保障的承擔不斷加大,已超出政府獨自能夠承擔的能力,必須個人和企業共同作出承擔,才能保障社會保障制度持續發展。
值得批評的是,既然當局明白作為社會保險制度的社會保障制度,其給付須與供款掛勾,為何政府在調升福利的時候只看政治訴求而不向社會強調所可能“掛勾”的負擔?攞取掌聲後就要參與者埋單,這樣的遊戲規則對供款者並不公平。尤其是僱員屬強制參與,政府不“睇餸食飯”,先斬後奏,調升完福利再將上述的擔子加諸供款者身上,這一行為與打劫有何分別?
我認同勞方代表所言,既然有關方案涉及所有參與者未來的供款承擔,必須將方案交諸社會作廣泛討論,而非社保程序式向社協代表諮詢後,就自行再出方案,這樣一廂情願閉門造車出來的結果,將來定會引發社會強烈的反彈。

調升供款的取向社會是認同的,但調升多少,必須要有廣泛的社會共識。如今之計,作為社保方面,必須充分將調整方案所涉及的數據、理據讓公眾知悉,讓社會決定將來社保的給付及供款水平,這樣才算公平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