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舉行的土地批給公開旁聽會議上,介紹了一宗土地利用方案。申請人為天主教澳門教區;政府擬以租賃制度、免除公開競投及無償方式批給,位於路環島鄰近竹灣馬路的一幅一萬零九百四十三平方米 的土地,擬建一所熙篤會修道院,並與毗鄰一幅屬長期租借制度批給、面積五千一百二十九平方米 ,其上已建有避靜所及渡假屋的土地合併。
旁聽會結束後至九月十四日 為期三十天內,公眾可透過電郵(dat@dssopt.gov.mo)、傳真(二八三一三○八六)等方式就該旁聽個案發表意見,供政府在審批前作意見參考;政府按法定程序進行各種專業技術分析後,再決定有關項目是否批准。在此呼籲廣大居民抓緊時間,儘快就這個事關路環山體批給的個案發表意見。
個人認為,澳門地小人多,山體資源本已不多,近年,當局先後批出大潭山、偉龍馬路等高樓項目,已對山體和城市景觀造成不可逆轉的破壞。雖然,政府每次事前都表示,對相關個案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審批;但需要深思的是,是否對於山體的保護,作為居民的我們,往往只能被動應對,任隨個別人士予取予攜呢?
目前,雖然《土地法》已完成修訂,《城市規劃法》已制訂,但這兩個法律尚有半年的時間才能實施,更重要的是,總體城市規劃及詳細城市規劃尚未完成,可以講,保護珍貴生態資源的原則和法制仍未能完全確立。在這個階段,為免本澳的自然景觀及環境,進一步因“發展”而遭到破壞,政府有必要當機立斷,承擔起環境“捍衛者”的責任,一視同仁,暫停所有涉及自然景觀及生態環境的個案審批,避免“搭尾班車”的情況發生。
山體、水體、濕地及綠帶是珍貴的生態資源,在城市規劃中應被列為優先保護的對象,政府必須在現在的法律基礎上,儘快完成總體城規的制訂,確定天然資源的利用界限,確立好對僅有的山體、林木的保護和禁止開發、破壞的原則規定。只有保護好澳門的優美環境和自然資源,宜居城市和休閒度假中心的發展定位才有望確立!
希望大家一齊為保護路環發出自己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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