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24

快刀斬亂麻是否穩妥

華僑報2010-07-24

立法會現就衛生及教育範疇多份特別職程的法案作出審議,其中,有關衛生範疇的法案,引發較大的爭議。據報導,負責審議的第三常設委員會在平衡高級衛生技術員、醫生及診療技術員等各方訴求和意見後,從技術層面對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作了較大調整。但對法案所涉及政治影響,尤其是有關修訂對衛生範疇以至整個公務員制度所帶來的衝擊和後果,似乎未有作出整體和深入的考量;並擬採取“快刀斬亂麻”的方式爭取短期內通過有關法案。但這一速戰速決的做法是否穩妥?

還記得,公務人員一般職程修訂時,當時政府一再強調,有關修訂非為加薪方案,只為解決“巴頂”的問題,及對個別存在不合理的職程作了調整。

而對保安部隊作職程調整時,當局強調提升其學歷要求及薪酬待遇是基於兩大原因: 第一,致力於為確保澳門特別行政區具有良好治安環境創造條件,以便在社會和諧及可持續發展的同時,確保市民的權利及自由受到保護及尊重。

其次,為了能在澳門勞動力市場上吸引優秀人才加入保安部隊及部門,有必要創造更多的條件,尤其是重新檢討轄下各部門的工作條件及待遇。

而對護理人員職程作調整時,當局強調:護理工作是一門救死扶傷的專業,是一項具實踐性的行業,但同時亦是一份厭惡性的工作;全球護士短缺,本澳亦不例外,但由於職程制度不能與時並進,難吸引高質素的人士加入護理行列,亦不利現今護理隊伍的穩定發展,更無法使本澳護理專業發展與國際接軌。

可見,對保安部隊、護理人員的入職學歷要求及薪酬作了較大調升,是基於本澳治安形勢的複雜化及全球護士短缺的現實需求,對此,社會上是有一定的認受性。但今次,教育、醫潔範疇特別職程的修訂,則缺乏相類似的社會需求及背景作支撐,相反,修訂的著眼點在學歷及專業水平的提升上。當然,隨著社會進步,各行各業的專業要求都在提升,教育和醫療範疇亦不例外,不過,早前通過的一般職程亦涉及眾多的技術及專業人員,難道他們就沒有相應的專業提升要求?為何一般職程和特別職程之間會有不同的對待?

明顯一個例子,法案建議,衛生範疇的高級技術員的薪酬待遇可大幅高於其他一樣按年資晉階的高級技術員,雖然經調整後,保留藥劑師五百點的入職起薪點,而高級衛生技術員入職薪點則調整為四百六十點,但仍高於一般的高級技術員,形成同為高級技術員而薪酬不同的情況。這樣會否給外界一個錯誤訊息,一般職程的高級技術員無需具備相應的專業要求?還是政府已有計劃,待上述特別職程通過後,會對一般職程的高級技術員、技術人員都會作出相應的專業提升、薪酬提升?而醫療系統內其他職程的人員又會否隨後納入特別職程?近期已有眾多的聲音作出上述的要求。如無後續計劃會否引發公務員隊伍更大的分化?皆因上述的人員雖屬特別職程,但從公平角度,不應與一般職程的同職階的人員有差別對待,亦與政府近年致力倡導的公務員制度趨向統一的步調相矛盾。

另一方面,護士職程修訂時,之所以對其學歷要求及起薪點作了較大的提升,是有感其專業地位及重要性一直未獲得應有的體現,若現時新一輪的職程修訂以此作基數作出提升,則其上次職程修訂旨在提升其專業地位的意義已變得蕩然無存。還是當局又有計劃,待這一輪職程修訂後,又再對護士職程作出修訂提升其待遇?如是,職程修訂何時了?

作為市民,最關心的是公帑支出的合理性以及公務員薪酬與私人市場的差距。政府雖是公務員的“僱主”,但其“出糧”的資源是來自公帑的,故此不能無視私人市場的薪酬水平。當然,為吸納人才薪酬待遇優於私人市場是其合理性的,但若大大超出私人市場的水平則會引發不公。

執筆之時,估計有關法案今個會期內獲立法會通過,應無懸念;法案通過後會否引發公務員職程制度新一輪的修訂訴求?令人憂慮。但願只是本人杞人憂天!

 澳門居民 阮玉笑
 二○一○年七月廿三日

2010/07/20

“快刀斬亂麻”審議衛生職程法案是否穩妥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鄭志強表示,在剛過去近十日期間,立法會法律顧問就有關六份法案進行密集式研究工作,並且與政府法律顧問就法案內容進行了多次磋商,基本上已將不少矛盾疑問解決。昨日經過聽取有關匯報後,有信心在八月十五日前(本個會期)向大會提交作細則審議和表決。

資料來源:2010-07-20《華僑報》
鄭志強稱並會提交立法會作細則性審議 料本會期完成修訂衛生職程



就有關法案,立法會及傳媒收到厚厚的一疊意見,當中以衛生範疇的當事人意見為主,亦有個別市民意見,但無論如何,“存在較大爭議”這一點是肯定的。

但現時三常委對於有關法案的審議,似乎只著重從技術的層面作出分析,但個人認為,作為議會,更重要的是需要考慮法案所涉及的政治影響,尤其是有關修訂對衛生範疇以至整個公務員制度所帶來的衝擊和後果,作出整體的考量;令人憂慮的是,三常委並未有就這些關鍵性問題作出深入討論的打算,擬採取“快刀斬亂麻”的策略以期速戰速決。但這一做法是否穩妥?

另一方面是議員的定位,個人政治利益考量固然重要,但每一位議員更應把特區政府的整體利益放在首位!如果今天我們可以為了取悅小眾利益而妄視社會的公平、公正原則,他日更有權勢之人便可以在缺乏公義的制衡下無所顧忌地攫取其一己私利。

可能是杞人憂天,總覺得立法會的制衡監督職能益發弱化;本人明白立法會要配合特區政府施政,但制衡的角色亦必須得到充分發揮,這才是確保特區政府健康、有序運作的關鍵;盲從不代表支持、制衡不等於添亂,到底我們身處立法會的議員,是否明白其角色定位?

2010/07/10

二手經屋合資格輪候者唔願意要 要賣比買唔起私人樓同冇得買經屋既夾心階層

現行經屋的禁售期有三種:沒有申領房屋津貼的禁售期為六年、提前償還房屋津貼的禁售期為九年、領取房屋津貼的禁售期為十二年。雖然社會有聲音要求政府將經屋封閉在公屋系統內,不得流入自由市場,但根據絕大多數輪候者都不願意購買二手經屋的事實,政府主張設定相應限制讓其流入市場。

當局解釋上述轉售制度構想,指出經屋的性質並非福利房,其出售對象為經濟薄弱的低收入人士,讓其經若干禁售年期後再流入市場,可為這些低收入購買人士累積改善居住條件的資本,亦可為無力負擔市場樓宇、又不符合經屋購買資格的夾心階層提供多一種置業選擇。

為免經屋流入市場淪為炒賣圖利工具,特區政府建議分三個階段限制及延長經屋禁售期,第一階段為不少於六年的完全不可轉讓期;第二階段為有條件轉讓期,此階段內經屋只可轉售予合資格的輪候家團;第三階段禁期屆滿可轉讓期,經屋可流入自由市場轉售,但必須向政府繳付差價。

資料來源:2010-07-10《澳門日報》
倡分三階段限制及延長禁售期防炒賣 經屋轉售須付差額


敢問這是甚麼理論?低收入的人可以相對低價購入經屋,還可以透過賣出市場賺取第一桶金;而夾心階層既無買經屋資格,還只能買二手經屋!夾心階層付出更大的努力,但生活素質卻比低收入的人士還要差,這樣的社會還存在公義嗎?


社會上現時很大反響,不滿經屋擁有者透過轉售圖利,紛紛要求收緊轉售限制,但數據顯示,直至去年九月為止,經屋轉讓率只有百分之二十五。經濟房屋1980年發展至今,歷經三十年,當中有四分之一的經屋因各種原因轉售,應屬可接受的水平,亦反映出經屋確實發揮了照顧低收入人士住屋需求的作用。

正因為這樣,個人仍然堅持經屋不得流入自由市場。

政府堅持應讓經屋流入市場的理據是:合資格人士未必願意購買二手經屋。

所以,政府不斷建新經屋給輪候者;而二手經屋則高價賣給夾心階層。敢問這又是甚麼理論?

如果二手經屋連輪候者都不肯要,憑甚麼相信市場上會有人要?如果市場上,尤其是政府所講的夾心階層肯以高價購買二手經屋,這是否意味“合資格人士未必願意購買二手經屋”的立論經不起推敲?

個人仍然堅持,一個成熟的二手經屋市場是行得通的。當然,如果二手經屋與新落成經屋價格一致,輪候者不會願意選擇購買二手經屋,且亦存在不公平性,但二手經屋因應樓齡及保養情況不同會存在不同的售價,屆時合資格的輪候者自會因應自身的經濟情況及人生規劃作出最適合自己的選擇,有何行不通呢?

畢竟,社屋、經屋、私人樓宇是人生置業安居的三步曲,在人生奮鬥初期,經濟條件相對薄弱時,購買一個相對便宜的二手經屋單位,是可接受的選擇;待累積到一定財富基礎時就可以具能力購置私人樓宇單位,實現向上流動。這樣的流動才是符合政府一直倡導的為居民解決居住需要的施政理念,而非讓擁有者透過轉售圖利,賺取第一桶金。如果政府是抱這樣的思維,根本就是透過政策令社會的不公進一步擴大,更會打擊社會努力向上的積極性,除了憤慨外,就是無奈。

2010/07/09

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

發言人稱兩者職能沒有重疊

特區政府將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政策研究室。初步構思研究室下設四個小組,各小組有三層次專家層,每個工作小組成員不多於六人。專家學者人選需具有博士學位、有高級職稱,熟悉澳門社會、著眼本地,以及在所屬領域有建樹、研究成果具權威性。行政長官崔世安已明確指示,須以本地人才為政策研究室的主要力量。

政府發言人譚俊榮強調,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政策研究室是行政長官施政決策的一個專業化諮詢及輔助的核心研究機構,是就特定的議題作出研究,並於特定時間內向行政長官提交政策研究成果;與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負責基礎研究的職能不同,故兩者職能沒有重疊。日後,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則可繼續開展一些基礎的社會民生、經濟,例如澳門居民生活素質等研究。

資料來源:2010-07-09《市民日報》

有關行政架構架床疊屋、不斷膨脹之問題,議員早已發表有關意見,在此省略。

只就政府的回應作些少無謂回應:有些事情政府想做,就直接一點吧!如果做不到,也請坦白向市民交代吧!設立研究室也就罷了,還要一個設立研究室的籌備辦公室,堂而皇之祭出“拖字訣”,明正言順大費周章籌備經年;要廢可持續中心的武功,也請大大方方吧!何必欲蓋彌彰呢?或者乾脆換人重組、收為己用,減少公帑支出,豈不更好?

要知道,發言人僅是政府的一張嘴,然眾口鑠金,五十萬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

2010/07/08

外籍僱員輸入無王管易出事?

一名印尼女傭懷疑受女同鄉教唆打僱主家中財物主意,繼而暗中複製戶主家中鎖匙,並於作案前提早請假,在僱主不為意時,到其家中偷取戶主及母親的鑽飾手表約值37.8萬元,即時離去前往三個不同地點的押店以低價把贓物典當,並預先買好機票企圖在作案當日乘飛機潛逃,惜遇上航班延誤,被司警在機場候機室截獲。

資料來源:2010-07-08《市民日報》
印傭偷僱主38萬元飾物潛逃被截


事件顯露出,加強對外地家傭的規管問題已刻不容緩。與過往相比,今次的案主明顯是有預謀作案,而非一時起貪念或僅為洩憤,如何避免這些手腳不乾淨甚至作案累累的人士沒有限制地來澳從事家傭工作?值得政府和社會的高度關注。

家傭不同於一般的外地僱員,她們會來到我們的居所工作,和我們同吃同住,甚至在我們外出時照顧家中的弱小,其品性、行為良好與否,是我們是否放心聘任的關鍵。

現時,只要僱主向當局提出申請,並獲得聘用許可,就能在外地輸入所需僱員。但哪些外僱可以輸入,當局則未作規範。

事實上,過往本澳的外僱多來自內地,由於國內規定,中國公民須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待簽訂合同、體檢合格後才能辦理赴澳證件及簽注,完成交納服務費及購買有關保險後才能以勞務人員身份來澳工作,整個申請程序有較嚴格的規範。所以目前這方面問題較少。

但近年外籍僱員數量不斷增多,加上澳門現時容許持旅遊證件的外籍人士,可在澳直接將旅遊簽證轉為工作簽證,所以即使相關地區存在勞務輸出的規範,但他們仍可以旅客身份來澳尋找工作或見工、面試,變相是“無王管”,亦容易誘發更多外籍人士持旅遊證件來澳尋找工作機會。除了無法確保有關外地僱員的質素、行為操守及健康狀況外,亦容易衍生黑工及逾期逗留等情況,引發一系列治安及社會問題。

所以,對這個問題,當局絕對應從嚴處理,盡速立法規定所有外僱必須獲工作簽證後才能入境從事工作,以完善對外地僱員入境工作的規範管理。

2010/07/07

畢業生實習計劃有先天缺陷

澳門日報 2010-07-07

勞工事務局表示,今年將繼續推出“高等院校畢業生內地實習計劃”,目標名額將由1,000名縮至500名,實習時間由六至十二個月統一為半年;除維持3,000元生活津貼、1,500元住宿及交通津貼外,計劃增設通訊及購置生活用品等一次性的津貼;同時,開始研究將實習計劃延伸至本澳。

有關計劃的目標明確,是希望協助想充實自己的畢業生,透過在內地大型企業汲取寶貴工作經驗、擴闊視野和體會國情,以助其職業生涯有更理想的發展。但計劃反應冷淡,原預計有1,000名畢業生參與,結果只有83人申請,最終成行者只有47人。有社會輿論以此批評澳門青年人進取心不足,於本人之見,此乃計劃存在先天性缺陷所致。

上述計劃與香港的內容如出一轍,但香港有關措施的推出背景乃為紓緩畢業生就業困難;但兩地就業情況有不同,較諸鄰地,本澳高等院校畢業生的就業情況卻相對理想,據統計?普查局的資料顯示,今年第一季9,500名的失業人士當中,以失業狀況來看,“尋找第一份工作”的約有600人;以教育程度分類,“高等教育”的失業人數約為900人,以此推斷本澳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情況仍算理想。既有工作職位在前,難道會棄“就業職位”去求“實習機會”?似乎於理不合!

初次實行反應冷淡

何況,理想歸理想,現實是現實,猶記得本人當年臨近大學畢業,同學間求職之徬徨景況仍歷歷在目,在面對就業、生存壓力的前提下,除了“搵工”外哪有心思去想其他?皆因此計劃乃實習而非見習,獲得實習機會的同時不會有明確的聘用承諾。人浮於事之時,放棄現實的機會,空談“助其職業生涯有更理想的發展”,何能有積極的回應?

另一方面,高等院校的課程設計除傳授理論知識外,幾乎所有學科皆有“實習”的要求,如果出於培養人才的考慮,可否為本澳學生在讀期間的實習提供更多的協助和支援,而非著眼於津貼的發放?現時在內地高校就讀的澳門學生在當地尋找實習單位時,往往會因人脈、語言等因素未能如願,甚至是因“澳門人”身份未獲公平接納,最終只能選擇回澳實習,白白錯失了擴闊視野、增廣見聞的磨煉機會。在澳就讀的學生,亦欠缺途徑和動力外出實習。

企業也須主動配合

據介紹,今次的實習計劃由中聯辦和勞工局共同負責,並得到相關政府部門的高度重視,且對提供實習崗位的內地企業有相當嚴謹的選擇,可見當局對相關計劃的重視。為協助學生更好地汲取工作經驗、擴闊視野和體會國情,現有的實習計劃能否調整,協助和鼓勵更多澳門學生在就讀期間就能擁有合適的實習機會,為他們日後的職業生涯奠定更好的基礎?

順帶一提,企業對員工負有培訓、提升的責任,若某些行業或企業確實需要相關的人才,為何他們不主動支援和協助員工提升而需假手於人呢?平心而論,社會要擁有高素質的人力資源,除了要靠個人的努力之外,政府及企業的配合和推動亦相當重要。基此,上述實習計劃能否以提升城市競爭力為立足點作出更佳的調整?


2010/07/06

羊毛不是出在羊身上?

上周連日滂沱大雨,居民出行狼狽,台山坊眾互助會理事長羅杏冰表示,關閘東側天橋落成啟用後,令居民行過此馬路段更安全,然而有居民卻反映,由關閘口岸(的士站)至東側天橋一段石仔路並沒有足夠的遮擋設施,建議當局在此路段加建上蓋,方便居民及旅客。另外,坊會同時促請當局盡快在西側天橋加設升降機,方便行人。

資料來源2010-07-06《華僑報》
關閘東側天橋石仔路 坊會建議加蓋便行人



團體、政治人物為民請命,應是理所當然,但作為政府,是否有求必應,則是關鍵。

一般來說,要滿足市民生活舒適的需求,完善各項社會設施涉及公帑支出,當中市民是需要付出的──因為公帑乃來自各項的稅收。只是澳門博彩稅收承擔了大部分,市民才不會感受到那種“羊毛出在羊身上”的切身之痛。

但不要忘記,現時特區政府設立了中央儲蓄戶口制度,規定若政府有盈餘的話,則會在盈餘中抽取部分,分給所有合資格的居民,換言之,如果政府花的錢越多,我們可以分到錢的機會越少。

當然,我明白,不可能為了讓自己分到錢而阻止政府開展應該開展的公共工程,但前提是有關項目需具正當性和必要性。現在最令人擔心的是,因為政府庫房水浸,且主要來自博彩稅收,錢來得太多、太快,卻缺乏有效的財政制衡,容易令人沖昏頭腦,衍生鋪張浪費、浮誇建設的負面效果。最終錢用了,但居民未必真正受益。

要確保資源用得其所,當局必須對民間的訴求予以科學的分析和論證,既不能敷衍了事,亦切忌有求必應,把錢用在最有需要的地方,才是負責任的政府行為。

2010/07/05

我也有一個夢想

人與其他動物的區別是甚麼?

作為整體的人類是有這樣一種特性的。那就是,第一,他是在思考的;第二,他思考的一個最基本問題永遠是與人性有關的。作為整體的人類,他不得不始終在對這個問題進行道德自省和良心拷問。這是人類有可能對“進步”二字持有信心的基本依據。

人類,不論他走到甚麼時候,他的面前總會出現一道新的道德門檻,在這道門檻面前,他不得不坐下來,思索。從他成為“人”開始,直至他來到火焰熊熊的地獄的門口。這個問題是永恆的,超越一切的。其原因卻是出奇的簡單:他是“人”,當然就想知道,甚麼是“人性”而不是“獸性”。怎麼做,才可以稱自己是“人”,而不是“獸”。

總會有一些人,他們不會輕易跨過道德門檻,他們會坐下來思索,這就是人的希望。

資料來源:《我也有一個夢想》近距離看美國之三(林達著,三聯書店出版)



近期,面對社會各種紛擾,無力感、無奈感不斷,有時甚至很沮喪,越來越擔心澳門社會在缺乏有力制衡、理性監督的情況下,會走向失序的局面;個人很想盡一己監督之力,內心卻時時浮現出一個無形的枷鎖──擔心別人會把我的個人意見看作是團體的立場。

為此,我一度裹足不前──我擔心的不是個人的得失,而是可能對團體構成的傷害。

夜闌人靜時翻書,看到上面的一段文字時,我突感茅塞頓開,每個人都有生之為人的權利和責任,我不能以種種藉口,逃避自身該作的承擔;我因沉默而痛苦,是因為我逃不過道德自省和良心拷問。

所以,我決定放開,堅持說我要說的話,繼續走我要走的路。即使可能為此面對隨之而來的攻訐,我也心甘情願。

書中講到:
北美洲開拓初期,為反對販賣黑奴,1641年馬薩諸塞訂定了一條針對從非洲劫持黑奴的法律:“任何人,凡劫持人類者,判不赦之死刑。”

儘管在以後的歲月裡,他們最終並沒有能夠真的阻止此後的販奴浪潮。

但是,當你看到,一百多年以後,摧毁奴隶制的烈焰就是起於這最初的一點一點火星,你就會感受到思想的力量,這也是歷史的迷人之處。



我也夢想,自己的一點星火能點燃更多人的心田。

所以,我跟自己說,不要氣餒,也許今天的努力並不能改變甚麼,但只要心中的一點燭光不滅,就有希望。更何況,有同路人相伴,我知道前路並不孤獨。

謹以此文和同路人共勉。

注:2010/07/24獲刊於《華僑報》

2010/07/03

公屋應納新城填海規劃

澳門日報 2010-07-03

本澳土地資源緊缺,現時不少地方均由填海而成。議員助理阮玉笑表示,要讓中低收入者同樣可以實現有尊嚴的安居夢想,政府需把公共房屋建設任務納入新城填海區的規劃藍圖中,且須將解決中低收入者的居住需要列入城市的發展戰略,與未來“共建優質宜居家園”的城市發展方向相適應。

自身努力改善居所

運輸工務範疇今年的施政方針明確提到,“與全澳市民一起籌劃澳門未來發展藍圖,共建優質宜居家園。”要實現這個目標,前提是需要解決廣大居民的居住問題。阮玉笑指出,大部分中低收入人士都希望透過自身努力,覓得理想居所,不會滿足於“蝸居”的環境,當然不排除會在初期“捱”一段時間,但絕不應是一輩子都沒有向上流動、改善居所的機會,這樣的社會稱不上“宜居”城市,亦非理想家園。

為何現今月入兩、三萬的雙職工家庭,本應具能力購買私人樓宇的中產人士都着緊經屋的訂價及入息上下限等規定?相信是因當中不少人都在經屋輪候名單內,上述的規定與他們息息相關,且可能涉及他們的輪候資格。阮玉笑表示,身邊不少輪候多年仍未有機會上樓的朋友十分憂慮經屋法律修訂後會剝奪他們的輪候資格。經屋本為協助具有一定經濟能力、但有困難在私人市場上購買房屋的家庭自置居所,但依政府現時建議的入息上限,估計他們當中不少人會被排除在外。這些人既不具資格購買經屋,又無能力購買私人樓宇,是名副其實的“夾心階層”,但政府卻無視他們的困境。認同從確保資源善用的角度,政府應對經屋申購設定一些限制,但設限的同時卻沒有任何有效的措施調控私人樓市的發展,結果只會激起民怨。

謹慎制訂轉讓機制

另一方面,正是基於善用公共資源的角度,她認為經屋擁有者日後若要轉售應售回給政府或合資格的經屋輪候者,這是因為土地是特區政府提升居民綜合生活素質、創建宜居城市的基礎及必要的條件,和其他地方不同的是,特區政府可掌控的土地資源不多,且新城填海規劃落實後,難再像過往般透過填海方式獲得土地,若經屋單位在一定年期之後可淪為私人商品,會進一步削弱政府對土地資源的掌控權;同時會令政府在決策經屋興建數量的問題上自縛手腳,又或設定眾多避免購買者轉售圖利的規限,從而令一些真正有需要的人士得不到應有的住屋保障,甚至令政府透過興建經濟房屋發揮樓市槓桿效應的調控作用大減。

此外,澳門屬自由貿易港,現時私人樓宇市場的售賣對象沒有任何限制,若經屋可以淪為私人商品,即外地人可以選擇購買澳門任何的房地產物業,由政府無償劃撥土地、用公帑興建的房屋最終可流入非本地居民手上,這與協助本地居民置業安居的目標相違背。阮玉笑期望政府在這個問題上再反覆思量,參考比對外地公屋轉讓制度的利弊,制訂符合澳門社會現實需要的轉讓機制。認為讓經屋只能在具資格購買者之間流轉、確保公共房屋性質永久不變應是較理想的方向。

2010/07/02

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

社工局昨日宣布推出“協助弱勢社群紓緩通脹壓力措施”,三項措施包括:預支4000萬元在七月份向社工局轄下領取一般援助金的家團多發給兩個月援助金;八月則向符合資格的三類弱勢家庭(單親、殘疾和長期病患者)一次性發放多一倍的特別津貼;另延長“短期食物補助計劃”(食物銀行)半年。

資料來源:2010-07-02《市民日報》
料未來兩月物價續上升 3類援助家庭百上加斤 政府5千萬助弱勢抗通脹


五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2.76%,通脹率為0.83%。社工局昨日率先出招,對象乃該局的援助對象。

物價騰升,小市民人人都有感受,猶記得2008年通脹率飆升至8.61%的期間感受最深,但今個月0.83%的通脹率是否已到了需政府出手的地步?大家可以作出討論。

只是覺得,現時面對任何問題,大家首要想到的就是要政府出手“派糖”、“派餅仔”,但從社會服務支援的角度,“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糖也好、餅也好終有吃完的一日,獲得謀生的技能才是擺脫貧窮的最佳途徑。

“老、弱、病、殘”等缺乏工作能力的人士政府當然要照顧,但低收入的工作群體同樣不能忽略,據統計,本澳有超過八萬名居民月收不足八千元,月入不足五千元的亦接近三萬人,這份薪酬是他們養家糊口的主要來源,通貨膨脹,柴米油鹽、七除八扣之後所剩無幾,還要解決衣、住、行的問題,但他們往往因收入超過最低維生指數(即使僅僅超過)卻難以獲得相應的支援,這對自力更生的弱勢就業人士又是否公平?面對通脹,僱主會主動為他們加薪嗎?會出雙糧嗎?鄰埠香港大學社工系教授周永新點出:“低薪工人加薪數個百分點,僱主就呱呱叫,說什麼百上加斤”,這同樣是澳門勞動市場的寫照。

政府對弱勢人士的支援,無疑會引發低薪勞動階層進一步的不公平感。

今日有報導指,有長期病患者因兩名子女賺取微薄報酬被社工局終止援助,其後多次申領殘疾恤金不果而萌生自殺念頭,值得追問的是,是否社工局存在行政錯失?相關協助團體有否幫助當事人與局方作出協調和了解?還是另有內情?

同樣,報導中一名正接受定期經援的長期病患的單親媽媽在報章上抱怨,百物騰貴,難以負擔女兒一學期八千多元的雜費,且女兒參加活動或興趣班開支及其赴山頂醫院覆診的交通費對她亦是一項沉重負擔。引人思考的是,一學期八千多元的雜費是否合理?若無法負擔是否有轉校的選擇?若家庭困苦難以支付一些額外的活動或興趣班費用,是否可以參加其他免費、費用較低的班組?

本人強調並不是對社會弱勢人士的困境視若無睹,而是覺得即使是弱勢家庭,亦可以想方設法,利用有限的資源內為家庭成員謀求更好的生活,而無需走上“負債纍纍”之路。

剛獲美國《時代周刊》選為全球100 個最有影響力人士、理工大學傑出講座教授Michael Sherraden,90 年代提出“儲錢脫貧”為美國窮人伸出援手。他在2008 年把研究成果帶到香港,協助當時處於谷底的天水圍基層婦女,透過量力而為的每月儲錢計劃,在一至兩年後用這筆錢實現自己的夢想──考車牌、報課程,提升技能。

這個鼓勵窮人用“豬仔錢罌”自力更生計劃,與一些商業機構合作提供獎金配對,假設參加的基層婦女每月儲蓄100 元,兩年後不單儲得2400元,還會額外獲發同等金額作獎勵;配對獎金上限為9600 元。

這個透過儲蓄助窮人脫貧的項目,強調的是鼓勵弱勢人士自力更生,以協助他們最終脫貧為目標。

本澳社會福利服務經過長時間的發展,當中民間社團擔當了重要的角色,尤其是鼓勵基層市民胼手胝足、自食其力方面發揮了重要貢獻;但隨著近年庫房水浸,政府大開水喉的機會日多,無疑短期能減輕弱勢人士的生活負擔,但對於如何協助他們走出困境、重燃人生希望上,我們的特區政府又有否做得足夠?

2010/07/01

諮詢組織規模越見膨脹效益如何體現?

上月初成立的慢性病防制委員會昨日召開首次會議,其成立宗旨是協助政府推動和策劃慢性非傳染病的預防和控制工作;針對癌病、心血管病、糖尿病和慢性呼吸道疾病四大慢性病殺手,委員會成員將分成相應的防制小組,就不同方面的疾病展開研究工作。


資料來源:2010-07-01《市民日報》

明年健康普查防慢性病 完善基礎資料 開展宣傳教育 灌輸風險意識




“唔查唔知道”,原來在澳門,癌症及循環系統等非傳染性慢性疾病已成為主要殺手,約佔死因百分之七十六以上。所以,加大對慢性疾病的預防和控制工作,已成為目前一個重要的公共衛生問題。設立相關委員會協助政府策劃及推動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預防和控制工作,並支持不同領域的公共部門及私人實體落實,應是可行的辦法。
 
要問的是,為何現在這些不具實權性的諮詢組織,會喜歡成立工作小組作專題研究?這些實質性的研究工作不是應由公務員系統的人員擔任嗎?現時,各種諮詢委員會的成員大多都是社會有名望的人士或社團代表,幾乎都屬忙人一族,交由他們去工作、研究,是否與委員會的成立初衷不符?其實質可以參與的程度多少?會否反而會影響了原有的進度?他們會以甚麼方式去參與研究?由誰具體落實有關研究工作?誰來規範有關運作和公帑支出?
 
這些問題值得重視!
 
皆因澳門現在幾乎成了“委員會”之城,越來越膨脹的委員會系統,是否應有所規範呢?皆因委員會除耗費不少公帑之外,還佔用官員大量的辦公時間和公共資源,社會付出的代價不菲,但其效益一直為人所詬病,部分委員會更成為某些行政部門“不作為”的擋箭牌。政府似乎樂此不疲地成立委員會,我們除了被動接受外還有何可以置喙?
 
看來又得勞駕審計署作衡工量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