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 2010-07-07
勞工事務局表示,今年將繼續推出“高等院校畢業生內地實習計劃”,目標名額將由1,000名縮至500名,實習時間由六至十二個月統一為半年;除維持3,000元生活津貼、1,500元住宿及交通津貼外,計劃增設通訊及購置生活用品等一次性的津貼;同時,開始研究將實習計劃延伸至本澳。
有關計劃的目標明確,是希望協助想充實自己的畢業生,透過在內地大型企業汲取寶貴工作經驗、擴闊視野和體會國情,以助其職業生涯有更理想的發展。但計劃反應冷淡,原預計有1,000名畢業生參與,結果只有83人申請,最終成行者只有47人。有社會輿論以此批評澳門青年人進取心不足,於本人之見,此乃計劃存在先天性缺陷所致。
上述計劃與香港的內容如出一轍,但香港有關措施的推出背景乃為紓緩畢業生就業困難;但兩地就業情況有不同,較諸鄰地,本澳高等院校畢業生的就業情況卻相對理想,據統計?普查局的資料顯示,今年第一季9,500名的失業人士當中,以失業狀況來看,“尋找第一份工作”的約有600人;以教育程度分類,“高等教育”的失業人數約為900人,以此推斷本澳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情況仍算理想。既有工作職位在前,難道會棄“就業職位”去求“實習機會”?似乎於理不合!
初次實行反應冷淡
何況,理想歸理想,現實是現實,猶記得本人當年臨近大學畢業,同學間求職之徬徨景況仍歷歷在目,在面對就業、生存壓力的前提下,除了“搵工”外哪有心思去想其他?皆因此計劃乃實習而非見習,獲得實習機會的同時不會有明確的聘用承諾。人浮於事之時,放棄現實的機會,空談“助其職業生涯有更理想的發展”,何能有積極的回應?
另一方面,高等院校的課程設計除傳授理論知識外,幾乎所有學科皆有“實習”的要求,如果出於培養人才的考慮,可否為本澳學生在讀期間的實習提供更多的協助和支援,而非著眼於津貼的發放?現時在內地高校就讀的澳門學生在當地尋找實習單位時,往往會因人脈、語言等因素未能如願,甚至是因“澳門人”身份未獲公平接納,最終只能選擇回澳實習,白白錯失了擴闊視野、增廣見聞的磨煉機會。在澳就讀的學生,亦欠缺途徑和動力外出實習。
企業也須主動配合
據介紹,今次的實習計劃由中聯辦和勞工局共同負責,並得到相關政府部門的高度重視,且對提供實習崗位的內地企業有相當嚴謹的選擇,可見當局對相關計劃的重視。為協助學生更好地汲取工作經驗、擴闊視野和體會國情,現有的實習計劃能否調整,協助和鼓勵更多澳門學生在就讀期間就能擁有合適的實習機會,為他們日後的職業生涯奠定更好的基礎?
順帶一提,企業對員工負有培訓、提升的責任,若某些行業或企業確實需要相關的人才,為何他們不主動支援和協助員工提升而需假手於人呢?平心而論,社會要擁有高素質的人力資源,除了要靠個人的努力之外,政府及企業的配合和推動亦相當重要。基此,上述實習計劃能否以提升城市競爭力為立足點作出更佳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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