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日前宣佈,將取消澳門半島街市三至六百米範圍內禁止出售肉類、漁獲和禽鳥的規定,有傳媒指“市民支持做法”、“市民或免捱貴餸”。
前市政廳1996頒佈的條例規定,每個市政街市按其面積及提供市民食物供應量,各有其覆蓋範圍,台山街市、雀仔園街市及康公廟臨時街市為三百米,下環街市及司打口臨時街市為四百米,紅街市、沙梨頭街市及營地街市為五百米,祐漢街市為六百米,在街市這些覆蓋範圍內不允許出售蔬菜、肉類、漁獲和禽鳥。
時移世易,康公廟及司打口臨時街市早已關閉,現時澳門半島只有七個街市。政府亦於2001年對蔬菜解禁,即容許街市周邊賣菜。行政會今次更新法規後,意味肉類、漁獲和禽鳥亦可以在街市外任何地點出售;政府的用意是希望讓居民有更多的選擇,滿足不同層面居民對鮮活食品的購買需求。
但政策解禁是否可免居民捱貴餸?個人並不表樂觀。皆因蔬菜早已解禁,但十五年來,澳門蔬菜零售價格依然高企,更經常被居民投訴高出鄰埠珠海數倍。本澳鮮活食品物價高企,究其根源,是澳門的鮮活商品受國家統購統銷機制、來貨渠道單一、中間不合理環節過多所致。
話說國家初成立時,物資匱乏,輸澳食品數量並不穩定,質量亦未必有保證,為關顧港澳同胞,國家建立港澳食品的特定供給機制,以確保鮮活食品的質量和數量、維持價格穩定,這一機制在過往特定時空確實有其正面作用。但隨著兩地社會和經濟的不斷發展,有關統購統銷機制原來的作用已經失靈,反之更因有人壟斷了專有的出口批文,以專場專養為藉口,限制了本澳商販的取貨渠道,時至今日,有關機制已淪為澳門商品市場發展的“緊箍咒”,亦是妨礙市場開放、增加競爭的主要根源,實有違當日制訂機制的原意。
現時澳門鮮活食品批發層面仍處於壟斷,單單零售層面的開放,公眾依然是死選擇。因此,政府如果確實不想居民再捱貴餸,就應該盡快對整個輸澳鮮活商品和糧油食品的機制作出檢討和研究,致力打破批發層面的壟斷,增加來貨渠道、減省中間不合理的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