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推彈性上班時間
華僑報2013/06/25
社會現有聲音爭取男性僱員五天有薪侍產假,自己也曾經歷過生兒育女,深深體會到分娩後丈夫侍側在旁的重要性,對此,本人是樂見其成的。
鄰近地區中,台灣男性享有三天侍產假,新加坡則有一個星期,香港三天侍產假已達共識但仍在立法中。目前,本澳男性公務員可享五天有薪侍產假,除非私人企業另有福利,根據勞工法的規定,一般僱員因成為父親只可合理缺勤兩日(即享有兩天的無薪假)。
男性在三、五日的侍產假中,若可協助照顧新生兒及產婦,確能減輕初生媽媽的負擔及壓力,但能否如個別團體所言,實現“有助促進夫妻間感情和父親與子女間的親子關係,更有利於強化男性對照顧家庭的承擔感,對促進家庭和諧發揮極大作用”的目標?見仁見智啦。
現時,澳門的男性僱員在一般情況下,成為爸爸後可成功休假幾日的例子都較為普遍,可給予媽媽一定的支持,而且媽媽享有五十六天的分娩假,個人的經驗是這段期間的子女照顧及身體康復基本還是可以應付的,但休假結束後,即使有老人家代為照顧或將小朋友送去托兒所,每日兼顧上班、照顧家庭及子女的時間還是捉襟見肘,壓力倍加,所以,如果要促進家庭和諧,更為迫切的做法,反而是實行彈性上班時間,讓夫婦自行協調、錯開上下班的時間,以增加可以照顧子女及家庭的時間。
現時,身為公務員且以母乳哺育子女之母親,在該子女滿一周歲前,在每一工作日有權獲免除上班一個小時,對此,本人是相當艷羨的。更令人羨慕的是瑞典的育兒及教育福利,在這個被公認為“最適合組織家庭的國家”裡,爸媽可共享四百八十天(即相當於十六個月)的親職假,其中的三百九十天有八成工作薪金津貼(部分由政府支付),另外九十天每天有一定的津貼。親職假可在孩子八歲前自由使用,而為鼓勵父母平等地承擔育兒責任,父母每人必須使用最少六十天,如雙方平均使用親職假,則每人再可各享稅務減免作獎勵。此外,為強化父職參與,孩子誕生六十天內可請十天侍產假,以照顧初生嬰兒及產婦。羨慕吧?(上)
想有親職假政策
華僑報2013/07/02
瑞典被公認為“最適合組織家庭的國家”,該政府認為孩子是屬於社會的,是未來社會的棟樑,因此照顧兒童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為了減輕國民負擔,每月都會為育有孩子的家庭提供兒童津貼,直至孩子十六歲為止。而為確保孩子的教育支出不會為家庭帶來沉重負擔,當地爸媽只需支付不多於每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三或最高一千二百八十瑞典克朗作為孩子學前教育費用,而學前教育機構或幼兒園亦必須為三歲至六歲的小朋友提供每年不少於五百二十五小時的免費照顧及教育服務。政府亦為七至十五歲兒童提供九年免費教育,即使十五歲後繼續學業,亦有教育津貼。種種措施及津貼下,間接鼓勵家庭生育。
不過,根據香港明報的直擊報導,有任職新聞工作者的爸爸說,兒童津貼並非他們多要孩子的誘因,反而親職假期和政府的託育服務才是他們覺得幫到手的政策,令他們在養育孩子上變得輕鬆,也讓他和 太太有多些精神和時間協調教育兒子,關係更加緊密。
此外,彈性上班時間在瑞典很普遍,只要跟僱主協議好,可選擇“八至四”或“九至五”的工作時間。通常較晚上班的一位家長會負責帶小朋友去托兒所,較早上班的另一位則接放學。這樣的安排,爸媽便不需擔心照顧孩子的問題,可以專心工作。有關的家庭友善政策,從上而下,整個國家及商業政策都鼓勵國民生育,亦支持父母就業,建立家庭。
在本澳,媽媽有五十六天的產假,在這段期間可以和小朋友朝夕相對,關係十分親密,部分媽媽更是全職帶教小朋友,但為人爸爸的則甚少有機會長時間和小朋友相處。教孩子要親身體驗,如果親職假政策可以讓爸爸有更多時間陪伴小朋友成長,相信有望實現“有助促進夫妻間感情和父親與子女間的親子關係,更有利於強化男性對照顧家庭的承擔感,對促進家庭和諧發揮極大作用。”事實上,能夠陪伴小朋友成長,是多少金錢和事業都不能替代的,每日上班,可以陪子女的時間實在有限,如果可以選擇,我也希望澳門可以實行親職假政策,在兼顧工作之餘,亦能多些時間陪伴他們成長。(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