啞口無言
2007/05/17
因為感冒的原因,喉嚨嚴重發炎,“啞”了兩天,一句話都說不出,對我這個平時一天到晚“嘰喱呱啦”說個不停的人來說,相當難受。幸好,藥針齊下後,終可結束“啞人”的生涯。
值得慶幸的是,現實生活中,還未曾感受到有想說而不能說的壓力,也擁有暢所欲言的渠道,更為慶幸的是,我所提出的一些主張,有時亦能獲得一定程度的回應。然而,有許多的事例告訴我,不是每個人都能像我如斯“幸運”。
今年“五四”,我做了一件破天荒的事,正式就“爭取取締置業移民政策”上書行政長官,信函有關內容已透過傳媒公開,當然,遞信動作是低調進行,並沒有透過傳媒作出報導。今、明兩天,我想在這個專欄裡和大家一起回顧策劃整個行動的心路歷程。
當初,構思這個行動是在四月初,做還是不做,內心掙扎了很多天,思前想後最後鼓起很大的勇氣才決定採取行動。開始之後,問題一個接一個出現,心情亦不斷經受著起伏,最初的打算是希望能發動三十至五十名青年朋友作發起人,再透過他們的影響力把訊息輻射出去,推動更多的人參與。當我一個個輪著給朋友打電話時,勇氣在逐點逐點流失,幾個較為有“義氣”的朋友說:“我的身份作發起人不方便,但我會支持你的行動。”其餘的反應幾乎全是拒絕。
其中,最令我傷心的是一位公務員朋友的回應:“雖然我認同應取締置業移民政策,但我不可能作發起人,而且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也不會支持你的行動,免得對我的職位有所影響……”電話未講完,我已哽咽得說不出話來,連“拜拜”都來不及說就把電話掛上,僅餘的一點勇氣在那一刻已蕩然無存。
一個表態支持的電郵回應,難道真的有如千斤重,無法舉起放下?不能瀟灑,是因為背後有著太多的利益考量?
(之一)
直潑冷水
2007/05/18
我找另一位公務員朋友訴苦:“對年紀大、學歷低、見識較少的父母一輩,我們也許不能對他們有太多的苛求,但為甚麼我們這些天之驕子,卻連關注一下周邊社會的‘心’都沒有?你不覺得這很麻木嗎?”朋友反駁,“我們不是不知道、不關心,事實上因為我們看得太透了,所以只會私下高談闊論,卻在絕大部分的公開場合中隱而不現。這是官場的生存之道。”於此,我再也沒有勇氣打電話下去。
基於第一擊一敗塗地,只能修訂計劃,索性由我一人發起。我透過自身的朋友網絡把有關行動的訊息發了出去,一日、兩日、三日……一個星期過去了,反應相當冷淡。與回應同一狀況,那一個星期我的心情一直處於低谷,我不斷在擔憂,會否所謂的行動,最後只有小貓三、兩隻響應?但無論內心如何著急,回應除了冷淡還是冷淡。
行動進入第二周,有朋友開始為我力撐,除了積極把行動訊息透過電郵的方式傳遞出去外,更在一些公開的討論區張貼有關的內容,這樣,回應才開始逐日增多,最終在行動結束日內收到大大低於原先預期卻遠遠高於後來預算──一百零八個電郵地址和三十多份意見,總算對自己和力撐的朋友有所交待。
當然,過程中也有朋友直接潑我冷水,“你以為你這樣做有意義嗎?我覺得你好無聊!”更有朋友直以“天真”來形容我的舉動,連個別前輩也對我的行動有所質疑。
難道這真的是閒得無聊、悶得發慌想出來的遊戲,只為娛己戲人?坦白說,那段時間,大部分的行動都是要犧牲僅有的睡眠時間來完成的,例如在討論區和人筆戰,往往是午夜時分才有時間進行。用這樣的“代價”去組織一個行動,難道以無聊一詞就能作結?
下周,想再和大家分享一下,發起這次行動的緣由。
(之二)
走出第一步
2007/05/24
為何要在網上策動“爭取取締置業移民政策”的簽名行動?是否一時衝動?抑或純粹只是偶然的無意識行為?這要從去年底歐文龍涉嫌貪污案講起。
記得事發後,我曾向本報撰文,其中一段是:“社會是否更應該反思,是怎樣的社會、怎樣的政府、怎樣的政治體制和法制,可以讓一個人以權謀私到如此的地步和程度?難道在這件事情上,除了其本人及牽連者外,其他人沒有責任?最明顯的一些情況就是,為何許多所謂的‘內幕’消息都是於事件揭發之後才一一在民眾中傳散開來?為何一些所謂的知情者事前皆保持緘默?難道知情不報不算是一種包庇嗎?事情之所以演變到這個地步,是否整個社會縱容的結果?還是我們的制度根本不能給人以信心?這些都是一一擺在前面亟待深思的問題。”
而無論事前事後,在很多私人場合,許多朋友都向我批評政府的不足,有些更是有深度的分析,相當有建議性,我問,“為甚麼不向政府反映?”百分之九十九的回應是:“講又有甚麼用?”我再反問,“那你反映過沒有?”同樣是百分之九十九的回應:“沒有。”而他們保持沉默的原因不外是“沒有途徑”或“不方便曝光”。
自此,我就一直在想,怎樣才能激發大家打破沉默,願意為澳門的公共事務開聲呢?要誘發他們走出第一步,就必須要尋求於他們而言最為簡易的表達途徑,網絡是不二之選,亦最切合時下年青人想參與但又不能付出太多精神和時間的現實,更可以不用暴露身份。所以,我最後決定了採取收集網絡簽名(電郵回覆)這種方式。
正如在blog的自我介紹中所言:“沒甚麼雄心壯志,只希望引起大家對有關問題的關注。社會需要有青年人的聲音,但更需要讓大家對問題有清晰的認知,如果我們願意去了解和關心,已經走出了第一步。”
(之三)
不要再沉默
2007/05/25
為甚麼要這樣積極地鼓勵大家打破沉默?難道我個人能從中獲得好處?或者換一個問法,沉默有甚麼不好?我們會有甚麼損失?
我想拿新近通過的《道路交通法》作為例子。法案通過後幾日,陸續開始出現一些反彈聲音,但我想問的是,為何在整個修法諮詢過程中,這些聲音都聽不到呢?
據政府回應,今次制訂《道路交通法》的諮詢工作其實是頗為全面的,包括於二○○五年六月發表諮詢文件和展開首輪諮詢,除向交通運輸業界和社會團體寄發諮詢文件、將諮詢文件上載政府入口網站讓市民瀏覽、公開派發諮詢文件、透過傳媒進行宣傳等外,亦舉行了多場面向交通業界及工商業界的團體和市民的諮詢會。首輪意見收集整理後隨即展開第二輪公開諮詢,此外,當法案交由立法會作審議時,立法會亦再次進行了廣泛諮詢。
為何這麼長的諮詢期,有關反對意見還是要在法律通過後才提出來呢?現在法律已修訂完畢,是否要推倒重來?不做善後工作強行執法又會否令矛盾加劇?無論哪一選擇,結果是整個社會都在為大家的沉默付出代價。(當然現在要看的是政府在法律正式生效前如何作出配合。)
作為政府,其制訂政策時除了需聽取相關利益者的聲音外,是否還可有一些理性聲音可作依憑和參考?遺憾的是,澳門人在這兩方面的聲音都是微弱不堪,最終無可避免地只會側向聲音最多、訴求最大的一邊。但這樣對整個社會的發展是否有利?
一個人的力量有限,我希望透過身體力行,鼓勵更多的人不要再沉默,一起從正面、積極的方式,以行動去推動我們這個社會向好,而不是只有無窮的埋怨、指責和失望。我希望大家能夠相信我們是可以用實際行動來肯定或否定政府的施政,相信我們是可以決定將來社會的走向。
(之四)
不方便曝光?
2007/05/31
要求朋友透過公開渠道反映意見,為甚麼總會被“拒絕”?為何他們有“沒有途徑”或“不方便曝光”的苦衷?到底是客觀存在的現實,還是只是他們的推搪之詞?到底哪方面才是問題的癥結?在回答這問題之前,我想先講講我自己的“曝光”歷程。
限於私人感受或逸事不想過於直接與眾分享,又或擔心個人的見解會被認為受人指使而寫,之前頗長一段時間,我有時或選擇以筆名發表,甚或乾脆對敏感議題忍氣吞聲。這樣做的理由很簡單,出於自我保護及維護他人的需要。
但這樣做造成的結果又是甚麼呢?面對一面倒的支持聲音,我不敢表示反對;面對強烈的訴求,我沒有提出異議;對於一些應該爭取的目標,我放棄據理力爭。我有不滿卻感有口難言,我有激憤卻無作引洩,這種處處退讓、不作爭辯的壓抑之苦無可名狀。我不斷質問自己,到底造成這種所謂的困境是客觀障礙所致,還是為自己著想太多?我在自身立場與社會良心之間掙扎苦久,最終我聽從內心的呼喚選擇了“曝光”,因為我的心告訴我,我是時候做我該做的事。
曝光的代價是必須要做好隨時被公司、被社會甚至被政府秋後算帳的準備。幸好現在的工作容許我有暢所欲言的自由,無需擔心工作上被打壓,但我亦須要有隨時面對各方質疑的心理準備。無論本欄的文章,抑或是其他途徑發表的評論,間或被某公開論壇的網友轉載,但遺憾的是,針對文章內容就事論事的少之又少,更多是從探究我的職位背景去妄自解讀或引申其他的政治聯想。究竟是相關人等想作出刻意的“信息指引”,抑或真的是其個人的思維模式?本人難以深究,但這種只問立場、只看背景、非黑即白的輿論風氣卻容易嚇窒本來就不算太勇於表達的人,間接窒礙本澳理性探討的氣圍。這樣的現狀,途徑再多,又有何用?
(之五)
不打算爭取?
2007/06/01
正因為曝光要付出代價,而爭取的又可能只是社會整體利益而非與自己切身相關,所以朋友選擇不“曝光”我會理解。但整體與個人真的可以壁壘分明,清晰得河水不犯井水嗎?
工作上經常接觸到一些勞資個案,在很多情況下,因僱主輸入外勞而被無理解僱的當事人都希望息事寧人,只要僱主肯賠足補償就會放棄投訴,甚至會幫僱主簽一張自動離職的單據,讓其可以向勞工局交差。他們不去想深一層,自身職位被外勞霸佔的同時,其他工作職位亦被同樣地逐個侵佔著,正是因為本地僱員一再退縮、忍讓,某些職位、工種,本地人才會逐漸被邊緣化。如果人人都能多走一步,拒不退縮,堅持保住自身職位不被僱主藉故輸入外勞,大家選擇的空間會否寬闊一些?
對於他們一再忍讓、一再退縮的做法,雖覺得非常無奈,但如果連當事人都放棄爭取,我們這些局外人除了“哀其不幸、怒其不爭”外又能如何?或者,只有當大家想尋求其他職位卻已無路可走時才會驚覺問題的嚴重性。
有些東西是靠上天恩賜的,但現實很多東西卻是要靠自己去爭取的,對於取締置業移民政策我的立場如此,在維護勞工權益、討論勞工法方面的取態同是。我不知認同我這種想法的人有多少?正如我當初發動收集網絡簽名行動時,亦同樣擔心過會否得不到任何的附和,但我跟朋友說,如果我盡了力去做,結果是這樣我也只能接受,因為這是澳門的現實。幸好,回應不十分理想但也不算太壞。
所以真的好想跟大家說,趁一切還未太遲的時候去爭取、去反映吧,不要等到事情已成定局的時候才去再掀爭議。現在,勞工法已交立法會審議,真心期待社會各界,對勞工法,有甚麼意見請你講出來,我們大家一齊去為自身的合理權益去爭取,用實際行動去改變現狀、推動澳門向前,好嗎?
(之六‧完)
2007/05/17
2007/05/10
我們該相信誰?
我們該相信誰?
2007/05/10
由於精神、體力和心理皆完全不在狀態中,所以今期的專欄權當“抄寫公”,借人家之文以解心中之惑──信任危機,一個在心裡盤桓已久的問題。
英國劍橋大學紐罕學院院長昂諾娜‧歐妮爾在《我們為甚麼不再信任》一書開宗明義提出:“我們真的對社會失去信心了嗎?不可靠的行為真的使信任變得危險嗎?信任真的過時了嗎?”
我們為甚麼不再信任?她講到:“時下所認為的‘信任危機’,是否只是一種公眾情緒或懷疑態度,而不是因為不可信任的事實日增,所引發的合理反應?對‘信任危機’口誅筆伐的人總是認定:‘我們’有理由不再信任別人,因為‘他們’不值得信任。”她希望她能願示這類說法的立足點其實是相當令人混淆的。
她繼續講到,沒錯,今天就像任何時代一樣,總有很多不值得信任的個人、官員、專家和政客。但這些例子的存在,並不等同於如今不值得信任的行為比昔日來得多。這些不時發生的不可信任個案,無論怎麼去誇張它,都不能衍生出更多結論,頂多可看出一個可悲的事實,就是:並非人人都是全然可信的,所以信任人時必須小心。
如果沒有各方面充分的證據──包括充分證明確實有可信任行為的證據在內,我們就不能做出有效的結論,認為今日社會有日益加深的新信任危機。除非我們也能報導可靠守信的好消息,而不只是一味強調罔顧信用的壞消息,否則我們會搞不清楚究社會是有了信任危機,還只是有了懷疑文化。
她的看法是,如果我們一直認為好消息沒有新聞價值,最後就會變成沒有任何新聞是好消息。信任危機可能是個信心問題:可是我們的證據究竟在哪裡?
(信任問題‧上)
懷疑文化
2007/05/11
我們可能對信任危機提不出證據,但對懷疑文化卻可以找出一大堆證據。昂諾娜‧歐妮爾在書中加入懷疑文化這個話題,她提到四點新懷疑。
第一點懷疑,在於我們當今最神聖不可侵犯的其中一件事上:“人權運動”。我們一直不負責任地幻想我們可以推廣人權,卻不仔細考慮相對的義務,不去思索我們想要的各種權利之間是否並不相互衝突,更別提在可行的範圍內要求享受權利者必須為他人保障此一權利了。
第二點懷疑,是針對時下所謂“負責任”的新觀念而來的,這個觀念對行政官僚作業的管理目標苛求極高,不僅加重了作業負擔,甚至使那些想要“比照辦理”的機構幾乎陷入了癱瘓。
第三點懷疑,是檢討資訊時代的一種新想法;“透明化”,它界定了較基本的義務,即“不可欺騙”。
最後一點懷疑,是討論我們的“大眾文化”,這種文化總是讓人們自豪於自己的溝通標準,對於他們的可信度卻高度懷疑。
她在這幾章想表達的是,我們需要的是真正的權利,真正的負責,真正努力減少欺騙,以及真正的溝通。因為我們一直在反其道而行。
她指出:也許聲稱有信任危機,只不過證明我們有個不切實的渴望,就是希望擁有一個完全安全順遂的世界,讓一切會破壞信任的因素都一掃而空。也許我們為自己構築的嚴格負責任制度,其實只會損傷信任,而不是維護信任。畢竟如果我們三不五時就把植物的根拔起來看看長得好不好,並不能讓它長得茂盛;對政治、機構或企業也一樣,如果我們經常把它們的根拔起來,檢查看看是否每件事都進行得很透明可靠,恐怕也不能讓它們蓬勃發展。
而我想問的是,在澳門,到底我們面臨的是信任危機還是懷疑文化的高度泛濫?
(信任問題‧下)
2007/05/10
由於精神、體力和心理皆完全不在狀態中,所以今期的專欄權當“抄寫公”,借人家之文以解心中之惑──信任危機,一個在心裡盤桓已久的問題。
英國劍橋大學紐罕學院院長昂諾娜‧歐妮爾在《我們為甚麼不再信任》一書開宗明義提出:“我們真的對社會失去信心了嗎?不可靠的行為真的使信任變得危險嗎?信任真的過時了嗎?”
我們為甚麼不再信任?她講到:“時下所認為的‘信任危機’,是否只是一種公眾情緒或懷疑態度,而不是因為不可信任的事實日增,所引發的合理反應?對‘信任危機’口誅筆伐的人總是認定:‘我們’有理由不再信任別人,因為‘他們’不值得信任。”她希望她能願示這類說法的立足點其實是相當令人混淆的。
她繼續講到,沒錯,今天就像任何時代一樣,總有很多不值得信任的個人、官員、專家和政客。但這些例子的存在,並不等同於如今不值得信任的行為比昔日來得多。這些不時發生的不可信任個案,無論怎麼去誇張它,都不能衍生出更多結論,頂多可看出一個可悲的事實,就是:並非人人都是全然可信的,所以信任人時必須小心。
如果沒有各方面充分的證據──包括充分證明確實有可信任行為的證據在內,我們就不能做出有效的結論,認為今日社會有日益加深的新信任危機。除非我們也能報導可靠守信的好消息,而不只是一味強調罔顧信用的壞消息,否則我們會搞不清楚究社會是有了信任危機,還只是有了懷疑文化。
她的看法是,如果我們一直認為好消息沒有新聞價值,最後就會變成沒有任何新聞是好消息。信任危機可能是個信心問題:可是我們的證據究竟在哪裡?
(信任問題‧上)
懷疑文化
2007/05/11
我們可能對信任危機提不出證據,但對懷疑文化卻可以找出一大堆證據。昂諾娜‧歐妮爾在書中加入懷疑文化這個話題,她提到四點新懷疑。
第一點懷疑,在於我們當今最神聖不可侵犯的其中一件事上:“人權運動”。我們一直不負責任地幻想我們可以推廣人權,卻不仔細考慮相對的義務,不去思索我們想要的各種權利之間是否並不相互衝突,更別提在可行的範圍內要求享受權利者必須為他人保障此一權利了。
第二點懷疑,是針對時下所謂“負責任”的新觀念而來的,這個觀念對行政官僚作業的管理目標苛求極高,不僅加重了作業負擔,甚至使那些想要“比照辦理”的機構幾乎陷入了癱瘓。
第三點懷疑,是檢討資訊時代的一種新想法;“透明化”,它界定了較基本的義務,即“不可欺騙”。
最後一點懷疑,是討論我們的“大眾文化”,這種文化總是讓人們自豪於自己的溝通標準,對於他們的可信度卻高度懷疑。
她在這幾章想表達的是,我們需要的是真正的權利,真正的負責,真正努力減少欺騙,以及真正的溝通。因為我們一直在反其道而行。
她指出:也許聲稱有信任危機,只不過證明我們有個不切實的渴望,就是希望擁有一個完全安全順遂的世界,讓一切會破壞信任的因素都一掃而空。也許我們為自己構築的嚴格負責任制度,其實只會損傷信任,而不是維護信任。畢竟如果我們三不五時就把植物的根拔起來看看長得好不好,並不能讓它長得茂盛;對政治、機構或企業也一樣,如果我們經常把它們的根拔起來,檢查看看是否每件事都進行得很透明可靠,恐怕也不能讓它們蓬勃發展。
而我想問的是,在澳門,到底我們面臨的是信任危機還是懷疑文化的高度泛濫?
(信任問題‧下)
2007/05/07
置業投資移民背離政策原意須取締
市民日報2007-05-07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何厚鏵先生台鑒:
4月3日, 閣下在立法會的答問大會上宣布暫停置業投資移民政策,本人對此表示支持,但更希望政府能取締有關政策,理據如下:
一、政策原意已背離,且負面因素眾多:
置業投資移民政策是當年政府因應樓市低迷,透過人為干預市場的手段和傾斜政策協助房地產發展,以消化當時全澳幾萬個樓宇空置單位。但踏入2004年,房地產市場已轉趨活躍,面對逆轉的樓市形勢,實在看不出仍有何理據要維持有關政策。
而且,有關政策被濫用的消息不斷,如親友間透過名義上的樓宇轉賣協助親友來澳;有人借款移民取得澳門居民身分後再透過工作還債;早期投資移民來澳人士,以數十萬元買來的房屋,現以一、二百萬元轉手圖利等。政策的對象雖規限為香港居民和其他國家公民,但當中絕大部分申請人,實際上乃來自內地,直接衝擊國家的人口政策;更遑論有關人員來澳後可享用本地社會福利,給原有居民帶來的不公平,上述問題都不是提高置業投資移民門檻就能解決的。今日的澳門為何還要犧牲社會的整體利益來「養活」置業投資移民政策?
二、移民政策應轉向,重汲納高質素人才:
以澳門目前的發展情況,應有條件吸引更為優質的資金和人才來澳,但現時的投資移民政策,在這兩方面均未如理想,尤其在澳門需才若渴的今日,如何吸引高質素人才來澳,更值得當局思量。
現時,合法來澳的移民主要有兩方面:其一為“家庭團聚”性質的移民;其二為根據《投資居留法》批准來澳定居的人士。但上述兩項政策並非面向具質素的專業人才。作為家庭團聚性質的移民,相信可以調整的空間有限,因此,若要回應澳門現時的經濟發展需要,汲納具質素的專業人才來澳定居,就有必要優化現有的投資居留政策,取締不合時宜的置業投資移民計劃,推出主導性及選擇性較強的專才計劃,以優化本地人口結構和提升城市競爭力。
鑑於置業投資移民政策現時仍處檢討階段,茲將本人在4月16日至5月3日透過網絡方式收集到的一百零八名支持取締置業投資移民政策人士的電郵地址及二十五份意見轉呈 閣下,以供參考。
澳門居民 阮玉笑
2007年5月4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何厚鏵先生台鑒:
4月3日, 閣下在立法會的答問大會上宣布暫停置業投資移民政策,本人對此表示支持,但更希望政府能取締有關政策,理據如下:
一、政策原意已背離,且負面因素眾多:
置業投資移民政策是當年政府因應樓市低迷,透過人為干預市場的手段和傾斜政策協助房地產發展,以消化當時全澳幾萬個樓宇空置單位。但踏入2004年,房地產市場已轉趨活躍,面對逆轉的樓市形勢,實在看不出仍有何理據要維持有關政策。
而且,有關政策被濫用的消息不斷,如親友間透過名義上的樓宇轉賣協助親友來澳;有人借款移民取得澳門居民身分後再透過工作還債;早期投資移民來澳人士,以數十萬元買來的房屋,現以一、二百萬元轉手圖利等。政策的對象雖規限為香港居民和其他國家公民,但當中絕大部分申請人,實際上乃來自內地,直接衝擊國家的人口政策;更遑論有關人員來澳後可享用本地社會福利,給原有居民帶來的不公平,上述問題都不是提高置業投資移民門檻就能解決的。今日的澳門為何還要犧牲社會的整體利益來「養活」置業投資移民政策?
二、移民政策應轉向,重汲納高質素人才:
以澳門目前的發展情況,應有條件吸引更為優質的資金和人才來澳,但現時的投資移民政策,在這兩方面均未如理想,尤其在澳門需才若渴的今日,如何吸引高質素人才來澳,更值得當局思量。
現時,合法來澳的移民主要有兩方面:其一為“家庭團聚”性質的移民;其二為根據《投資居留法》批准來澳定居的人士。但上述兩項政策並非面向具質素的專業人才。作為家庭團聚性質的移民,相信可以調整的空間有限,因此,若要回應澳門現時的經濟發展需要,汲納具質素的專業人才來澳定居,就有必要優化現有的投資居留政策,取締不合時宜的置業投資移民計劃,推出主導性及選擇性較強的專才計劃,以優化本地人口結構和提升城市競爭力。
鑑於置業投資移民政策現時仍處檢討階段,茲將本人在4月16日至5月3日透過網絡方式收集到的一百零八名支持取締置業投資移民政策人士的電郵地址及二十五份意見轉呈 閣下,以供參考。
澳門居民 阮玉笑
2007年5月4日
2007/05/03
明哲保身?斤斤計較?
明哲保身?
2007/05/03
我記得,第一年投身社會工作時,有一位社團前輩很驚訝地問我:“點解你可以咁直率?”我不假思索、亦未以為意地答:“但係呢個真係我o既睇法喎!”他說,“等你係社會浸過之後,或者就會有唔同睇法。”現在,我開始漸漸有點意會到他當時的難言之隱了,因為這個社會並不鼓勵說真話,說真話好多時是需要付出代價的,但不是每個人都有勇氣冒付出這些代價的風險。
我們會有許多自我保護的招式,最常用的就是明哲保身。但我想問,難道對社會的種種,我們真的可以置身事外?政府暫停置業移民的申請,我發電郵希望爭取更多人支持取締有關政策。有朋友的朋友是這樣回覆的:“對不起,我是有樓人士。”
儘管這一取態我無法認同,但我尊重,因為這是他的選擇,不過,我也要求我的朋友把以下一段話轉寄給他:“投資居留政策對房地產市場的影響只是一部分,更重要的是政策對澳門經濟及社會民生帶來太多負面的影響,有樓沒樓我們當然緊張,但這個地方的整體發展最終是與我們息息相關的,誰也不能置身度外。我們生活無憂,但是否需要為下一代著想呢,我們到底可以給他們一個怎樣的成長環境呢?”
是的,時代不同了,我們很難像以往的先烈那樣大公無私、一心為國,但能否退而求其次,做到大私小公,在滿足個人追求的同時,對社會保有一顆關愛之心?這樣做不是為了甚麼,只是因為,我們都處在同一條船上,船沉了,我們只有水泡,最終亦在劫難逃。
現在,擺在所有澳門人面前的是──船破了。大家是選擇隔岸觀火的態度只大聲抨擊還是先同心合力把它修補好再去追究原由?答案如何,取決於我們自己的抉擇,無論如何選擇都不要緊,最重要的是,大家要知道選擇的結果是要我們每一個人去承受就可以了。
斤斤計較?
2007/05/04
早前,朋友的親戚被正在裝修的某酒店的物件擊中,經山頂醫院檢查後證實並無大礙,但因擔心有後遺症,故希望酒店承諾日後的賠償及補償因事件而停工的損失。朋友問該如何處置,我的建議是:首要確認當事人有否受傷,如不放心,可再到其他醫療機構查檢,確無損傷的話不作追究。因為理據不充分,事件再糾纏下去,未必能爭取到賠償,更因此而賠上許多的精神損失。
我問朋友這樣建議是否好阿Q?是否覺得與我的工作性質有點背道而馳?她不置可否,我解釋道:“這真是我的由衷之言,因為我在工作中深深體會到,一些意外事故的爭拗,苦苦追索無時了,若非人為錯失,或身體並無遭受大的損傷,忍一忍、當自己倒霉就算了。因為即使再追究下去,也不見得事件會柳暗花明,最終卻是當事人備受困擾,得不償失。”
這是否意味著,我們要處處退讓、事事啞忍?當然不是!相反,當我們受到不公對待、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時,我認為就一定要挺身而出,為謀得公正而分寸不讓。因為,無論世事怎變,我相信這個世界仍有公義。
最近,好想重看《阿甘正傳》,可惜手中沒有庫存,未能如願,但影片中的許多片段,卻不時在腦海中浮現。也許,在許多人眼中,阿甘很傻,但正是他這份“傻氣”的堅持,不理會世俗的眼光、不在乎社會的陳規,用自己的方式,演繹出屬於自己的人生。社會上這樣的人不多,但不可以沒有。有時候,有些看似很傻氣的選擇,少一點利益計算,也許更能走出康莊大道。
以前,時時看不慣傳統思想,總覺得那一套早已過時,其實先哲為我們留下很豐富的寶藏,只是我從未有好好研讀。忍讓、包容等美德,不代表處處吃虧,只有自己的心態放開,不快才會遠離,事事斤斤計較,最終受苦的仍是我們的心,何苦呢?
2007/05/03
我記得,第一年投身社會工作時,有一位社團前輩很驚訝地問我:“點解你可以咁直率?”我不假思索、亦未以為意地答:“但係呢個真係我o既睇法喎!”他說,“等你係社會浸過之後,或者就會有唔同睇法。”現在,我開始漸漸有點意會到他當時的難言之隱了,因為這個社會並不鼓勵說真話,說真話好多時是需要付出代價的,但不是每個人都有勇氣冒付出這些代價的風險。
我們會有許多自我保護的招式,最常用的就是明哲保身。但我想問,難道對社會的種種,我們真的可以置身事外?政府暫停置業移民的申請,我發電郵希望爭取更多人支持取締有關政策。有朋友的朋友是這樣回覆的:“對不起,我是有樓人士。”
儘管這一取態我無法認同,但我尊重,因為這是他的選擇,不過,我也要求我的朋友把以下一段話轉寄給他:“投資居留政策對房地產市場的影響只是一部分,更重要的是政策對澳門經濟及社會民生帶來太多負面的影響,有樓沒樓我們當然緊張,但這個地方的整體發展最終是與我們息息相關的,誰也不能置身度外。我們生活無憂,但是否需要為下一代著想呢,我們到底可以給他們一個怎樣的成長環境呢?”
是的,時代不同了,我們很難像以往的先烈那樣大公無私、一心為國,但能否退而求其次,做到大私小公,在滿足個人追求的同時,對社會保有一顆關愛之心?這樣做不是為了甚麼,只是因為,我們都處在同一條船上,船沉了,我們只有水泡,最終亦在劫難逃。
現在,擺在所有澳門人面前的是──船破了。大家是選擇隔岸觀火的態度只大聲抨擊還是先同心合力把它修補好再去追究原由?答案如何,取決於我們自己的抉擇,無論如何選擇都不要緊,最重要的是,大家要知道選擇的結果是要我們每一個人去承受就可以了。
斤斤計較?
2007/05/04
早前,朋友的親戚被正在裝修的某酒店的物件擊中,經山頂醫院檢查後證實並無大礙,但因擔心有後遺症,故希望酒店承諾日後的賠償及補償因事件而停工的損失。朋友問該如何處置,我的建議是:首要確認當事人有否受傷,如不放心,可再到其他醫療機構查檢,確無損傷的話不作追究。因為理據不充分,事件再糾纏下去,未必能爭取到賠償,更因此而賠上許多的精神損失。
我問朋友這樣建議是否好阿Q?是否覺得與我的工作性質有點背道而馳?她不置可否,我解釋道:“這真是我的由衷之言,因為我在工作中深深體會到,一些意外事故的爭拗,苦苦追索無時了,若非人為錯失,或身體並無遭受大的損傷,忍一忍、當自己倒霉就算了。因為即使再追究下去,也不見得事件會柳暗花明,最終卻是當事人備受困擾,得不償失。”
這是否意味著,我們要處處退讓、事事啞忍?當然不是!相反,當我們受到不公對待、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時,我認為就一定要挺身而出,為謀得公正而分寸不讓。因為,無論世事怎變,我相信這個世界仍有公義。
最近,好想重看《阿甘正傳》,可惜手中沒有庫存,未能如願,但影片中的許多片段,卻不時在腦海中浮現。也許,在許多人眼中,阿甘很傻,但正是他這份“傻氣”的堅持,不理會世俗的眼光、不在乎社會的陳規,用自己的方式,演繹出屬於自己的人生。社會上這樣的人不多,但不可以沒有。有時候,有些看似很傻氣的選擇,少一點利益計算,也許更能走出康莊大道。
以前,時時看不慣傳統思想,總覺得那一套早已過時,其實先哲為我們留下很豐富的寶藏,只是我從未有好好研讀。忍讓、包容等美德,不代表處處吃虧,只有自己的心態放開,不快才會遠離,事事斤斤計較,最終受苦的仍是我們的心,何苦呢?
2007/05/02
優化移民政策取締置業申請
澳門日報2007-05-02
四月初,行政長官宣佈暫停接受置業移民的申請後,有關該政策的爭議仍在繼續:究竟政策應該取締還是恢復?何時會完成檢討?若恢復需加入甚麼限制條件等等。由於中止置業移民政策,對地產業界的利益影響最大,所以其反響激烈已屬預料之內,但亦由於多是來自地產業界的聲音,所以,很容易就會使相關議題進入樓價、房地產市場和置業移民政策三者的關係論述。本文想轉移一下視角,返回到置業移民政策的主軸——移民問題。
上次撰文提及,公共政策的制訂、施行、暫停或取締,必須權衡其對社會的利弊得失,並以大多數人的利益為依歸;但與此同時,其實亦需因應社會的環境變化,適時調整,才能與時俱進。
置業移民增人口壓力
雖然制訂置業移民政策的原意是為消化數萬個空置的單位,但其實質帶來的影響,除了是引進外資、帶動當時的房地產發展外,亦給本澳帶來實際的人口增長。據貿易投資促進局的統計數據,2000至2005年間,不動產投資居留申請個案共有七千九百三十九宗,涉及的投資金額約為一百億澳門元,獲批准居留人數為二萬七千五百八十九人;平均每宗個案的投資額約為一百二十六萬,以人口計算每人約為三十六萬。
無可否認,在澳門賭權未曾開放、經濟未有起飛前,“澳門人”的身份並不吃香,以置業移民途徑來澳者,大多只為多一個“澳門身份”方便其出入境,甚少在澳居住。但這幾年澳門經濟發展蓬勃,已成為許多人眼中的“掘金地”,紛紛來澳尋找商機和出路,不少移居香港或外地多年的澳門原居民亦選擇回流,重新申領澳門居民身份證,以尋求更好的發展機會或享受更好的生活和福利。門檻不高的置業移民政策自然備受熱捧。
移民政策呈畸形現象
眾所周知,澳門地小人口稠密,雖然經濟急促發展令人力資源吃緊,造成外勞人數大幅飆升,但外地僱員可隨時因應經濟的蓬勃蕭條而增加或削減,這就是外勞輸入政策的靈活性所在;但移民則不同,只要其透過合法途徑來澳,就是澳門的一份子,即使不具工作能力,亦要為其提供基本的保障。若移民質素較高、具良好的工作能力和意願,則會為澳門帶來較大的效益,相反,則其投入澳門的資金亦未必能抵銷其可能拿取的福利,令本地區得不償失。
現時,合法來澳的移民主要有兩方面:其一為“家庭團聚”性質的移民,主要是澳門居民申請在外地的配偶、子女、父母來澳定居,質素能力並非審核的條件;去年合法進入本地的中國大陸移民有二千八百八十人。其二為根據《投資居留法》批準來澳定居的人士。根據貿易投資促進局的資料,2006年投資居留獲批人數共有七千一百四十四人,當中接近九成為“購買不動產”居留人士,屬“管理人員及具備特別資格的技術人員”只佔一成左右,即為七百三十人。可見,上述兩項政策並非面向具質素的專業人才。
專才計劃取代原政策
作為家庭團聚性質的移民,相信可以調整的空間有限,因此,若要回應澳門現時的經濟發展需要,吸納具質素的專業人才來澳定居,就有必要優化現有的投資居留政策,取締已不合時宜的置業移民計劃,推出主導性及選擇性較強的專才計劃,以優化本地人口結構和提升城市競爭力。
四月初,行政長官宣佈暫停接受置業移民的申請後,有關該政策的爭議仍在繼續:究竟政策應該取締還是恢復?何時會完成檢討?若恢復需加入甚麼限制條件等等。由於中止置業移民政策,對地產業界的利益影響最大,所以其反響激烈已屬預料之內,但亦由於多是來自地產業界的聲音,所以,很容易就會使相關議題進入樓價、房地產市場和置業移民政策三者的關係論述。本文想轉移一下視角,返回到置業移民政策的主軸——移民問題。
上次撰文提及,公共政策的制訂、施行、暫停或取締,必須權衡其對社會的利弊得失,並以大多數人的利益為依歸;但與此同時,其實亦需因應社會的環境變化,適時調整,才能與時俱進。
置業移民增人口壓力
雖然制訂置業移民政策的原意是為消化數萬個空置的單位,但其實質帶來的影響,除了是引進外資、帶動當時的房地產發展外,亦給本澳帶來實際的人口增長。據貿易投資促進局的統計數據,2000至2005年間,不動產投資居留申請個案共有七千九百三十九宗,涉及的投資金額約為一百億澳門元,獲批准居留人數為二萬七千五百八十九人;平均每宗個案的投資額約為一百二十六萬,以人口計算每人約為三十六萬。
無可否認,在澳門賭權未曾開放、經濟未有起飛前,“澳門人”的身份並不吃香,以置業移民途徑來澳者,大多只為多一個“澳門身份”方便其出入境,甚少在澳居住。但這幾年澳門經濟發展蓬勃,已成為許多人眼中的“掘金地”,紛紛來澳尋找商機和出路,不少移居香港或外地多年的澳門原居民亦選擇回流,重新申領澳門居民身份證,以尋求更好的發展機會或享受更好的生活和福利。門檻不高的置業移民政策自然備受熱捧。
移民政策呈畸形現象
眾所周知,澳門地小人口稠密,雖然經濟急促發展令人力資源吃緊,造成外勞人數大幅飆升,但外地僱員可隨時因應經濟的蓬勃蕭條而增加或削減,這就是外勞輸入政策的靈活性所在;但移民則不同,只要其透過合法途徑來澳,就是澳門的一份子,即使不具工作能力,亦要為其提供基本的保障。若移民質素較高、具良好的工作能力和意願,則會為澳門帶來較大的效益,相反,則其投入澳門的資金亦未必能抵銷其可能拿取的福利,令本地區得不償失。
現時,合法來澳的移民主要有兩方面:其一為“家庭團聚”性質的移民,主要是澳門居民申請在外地的配偶、子女、父母來澳定居,質素能力並非審核的條件;去年合法進入本地的中國大陸移民有二千八百八十人。其二為根據《投資居留法》批準來澳定居的人士。根據貿易投資促進局的資料,2006年投資居留獲批人數共有七千一百四十四人,當中接近九成為“購買不動產”居留人士,屬“管理人員及具備特別資格的技術人員”只佔一成左右,即為七百三十人。可見,上述兩項政策並非面向具質素的專業人才。
專才計劃取代原政策
作為家庭團聚性質的移民,相信可以調整的空間有限,因此,若要回應澳門現時的經濟發展需要,吸納具質素的專業人才來澳定居,就有必要優化現有的投資居留政策,取締已不合時宜的置業移民計劃,推出主導性及選擇性較強的專才計劃,以優化本地人口結構和提升城市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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