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07

置業投資移民背離政策原意須取締

市民日報2007-05-07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何厚鏵先生台鑒:

4月3日, 閣下在立法會的答問大會上宣布暫停置業投資移民政策,本人對此表示支持,但更希望政府能取締有關政策,理據如下:

一、政策原意已背離,且負面因素眾多:

置業投資移民政策是當年政府因應樓市低迷,透過人為干預市場的手段和傾斜政策協助房地產發展,以消化當時全澳幾萬個樓宇空置單位。但踏入2004年,房地產市場已轉趨活躍,面對逆轉的樓市形勢,實在看不出仍有何理據要維持有關政策。

而且,有關政策被濫用的消息不斷,如親友間透過名義上的樓宇轉賣協助親友來澳;有人借款移民取得澳門居民身分後再透過工作還債;早期投資移民來澳人士,以數十萬元買來的房屋,現以一、二百萬元轉手圖利等。政策的對象雖規限為香港居民和其他國家公民,但當中絕大部分申請人,實際上乃來自內地,直接衝擊國家的人口政策;更遑論有關人員來澳後可享用本地社會福利,給原有居民帶來的不公平,上述問題都不是提高置業投資移民門檻就能解決的。今日的澳門為何還要犧牲社會的整體利益來「養活」置業投資移民政策?

二、移民政策應轉向,重汲納高質素人才:

以澳門目前的發展情況,應有條件吸引更為優質的資金和人才來澳,但現時的投資移民政策,在這兩方面均未如理想,尤其在澳門需才若渴的今日,如何吸引高質素人才來澳,更值得當局思量。

現時,合法來澳的移民主要有兩方面:其一為“家庭團聚”性質的移民;其二為根據《投資居留法》批准來澳定居的人士。但上述兩項政策並非面向具質素的專業人才。作為家庭團聚性質的移民,相信可以調整的空間有限,因此,若要回應澳門現時的經濟發展需要,汲納具質素的專業人才來澳定居,就有必要優化現有的投資居留政策,取締不合時宜的置業投資移民計劃,推出主導性及選擇性較強的專才計劃,以優化本地人口結構和提升城市競爭力。

鑑於置業投資移民政策現時仍處檢討階段,茲將本人在4月16日至5月3日透過網絡方式收集到的一百零八名支持取締置業投資移民政策人士的電郵地址及二十五份意見轉呈 閣下,以供參考。

澳門居民 阮玉笑
200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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