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報2012/03/27
本人早前因受工程噪音影響,情急之下發電郵到環境保護局及土地工務運輸局反映情況,由於擔心上述部門未必會即時收到電郵,故再行致電環保局講清情由。十分失望的是,投訴至撰文之時已超過一個星期,有關部門沒有任何的回應。究竟有否收到本人的電郵投訴?本人反映的情況是否屬實?是否合理?有沒有條件跟進?若跟進,處理的程序怎樣?這些都是本人作為個案投訴者亟待知道的問題。可惜投訴石沉大海。有關部門的人員究竟是否知道,有一個苦等的案主已由期待、變成失望,再演變成不滿及無奈,乃致放棄?!特區政府經常強調施政“以民為本”,但只此一例,已用事實明白告訴我等市民,上述的施政理念只是騙人的空話!
工作需要,經常都有機會接觸不同的個案,深明不是每一個投訴或反映都是合理,但不斷提醒自己,作為前線人員,一定要細心聆聽每一個訴求,一定要有“想市民所想”、“急市民所急”的服務態度和精神,做好我們的“small potato”的角色。要知道,“我被解僱了!”、“我被房屋局除名啦!”“我被財政局追稅!”……每一個個案,求助的背後都蘊含著徬徨、不滿、激憤或無奈,更隱含對被求助人的信任和期待,假如遇到的是冷冰冰的口吻、不緊不慢的回應、甚至杳無音訊、諸多推搪,當事人情何以堪?
試想想,一次、兩次……理性反映、冷靜求助沒有回應之後,我們的市民還會去向權限當局反映和求助嗎?還能對政府心持信任嗎?而無可否認的是,投訴無門、心生激憤的民眾很容易會走上抗爭之路,甚至會用極端行為來呼喚社會公義,難道這是政府想見的嗎?
所以,不要小看電話、電郵、信函等與市民接觸的每一個途徑,因為這是連繫政府與市民的重要紐帶,每一次接觸都是政府有否真心兌現施政為民的承諾考驗。民生問題無小事,真心希望為官者真正把市民放在心上,責成前線人員做好每一個個案的跟進、提供足夠的技巧培訓和支援、完善政府內部整套個案的通報和處理機制,第一時間能為廣大市民解決各種民生問題。
附注:3月28日收到環保局回覆,指已於3月22日派員到現場視察及勸喻作出改善,不過基於該局職權所限,只能在時間上作出監管(即上午八時至下午八時),但目前並無可供量度的噪音指標,即無法判定發展商的工程噪音是否超標。
2012/03/20
為何我不被聽見?
華僑報2012/03/20
一月份,特區政府就澳門政制發展進行第一階段諮詢時,提出兩個問題:第一,2013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和2014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第二,上述產生辦法如需修改應堅持甚麼原則?怎樣修改?本人覺得,有關問題由始至終只涉及方向性的問題,為何本月進行第二輪諮詢時,拋出的文本已可列舉出明確的修改方案?現階段更妥當的做法,不是應該就“如何修改”盡可能收集更多的方案和見解,以便特區政府就澳門未來政制發展的方向作更周全的考慮和部署嗎?為何主事官員要如此冒進一步到位?
而作為諮詢文本,即使要羅列首階段收到的意見,是否應該兼收並蓄而不應選擇性輯錄?如“關於2013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修改”一章,羅列了“多數意見”、“主要建議”及另外兩個意見,為何本人的意見未見列出?既然不是所有意見都包含其中,何必要多此一舉?潛台詞是否早有定案?而附件一“政制發展建議匯編”的設計,同樣也以表格的方式列出所謂的主流方向和建議,即增加立法會議席中直選和間選之“二加二”及“一加一”方案,這樣的設計,明顯不尊重提出其他意見的人士。
正如關翠杏議員所言:“政府諮詢文本中的表格設計只有建議一及建議二,但未有列舉其他意見,這種處理方式是令人們感到未能包容其他人,以及這些人感到被排斥。”可以武斷的是,這種不把居民放在眼內的蔑視心態造就了政府這次政制發展的諮詢,只能像過往眾多走過場的諮詢項目一樣,勞民傷財卻缺乏效益。
政制發展事關澳門的未來,每一個居民都有權就其希望發展的方向,各抒己見,即使只是一些市井之見,亦是其真心愛澳的一種體現,為何無權、無勢、非政經人士、非社團黨派的普通市民,在整個諮詢過程中感到如此備受漠視和排斥?為何主事官員不是透過這個政制發展諮詢的有利時機,加深廣大居民對澳門基本法和政治體制的認識?“海納百川、有容乃大”,真心希望統籌政制發展的主事官員能放下身段,廣開胸懷,聆聽每一個關心政制發展的澳門人的心裡話。
一月份,特區政府就澳門政制發展進行第一階段諮詢時,提出兩個問題:第一,2013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和2014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第二,上述產生辦法如需修改應堅持甚麼原則?怎樣修改?本人覺得,有關問題由始至終只涉及方向性的問題,為何本月進行第二輪諮詢時,拋出的文本已可列舉出明確的修改方案?現階段更妥當的做法,不是應該就“如何修改”盡可能收集更多的方案和見解,以便特區政府就澳門未來政制發展的方向作更周全的考慮和部署嗎?為何主事官員要如此冒進一步到位?
而作為諮詢文本,即使要羅列首階段收到的意見,是否應該兼收並蓄而不應選擇性輯錄?如“關於2013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修改”一章,羅列了“多數意見”、“主要建議”及另外兩個意見,為何本人的意見未見列出?既然不是所有意見都包含其中,何必要多此一舉?潛台詞是否早有定案?而附件一“政制發展建議匯編”的設計,同樣也以表格的方式列出所謂的主流方向和建議,即增加立法會議席中直選和間選之“二加二”及“一加一”方案,這樣的設計,明顯不尊重提出其他意見的人士。
正如關翠杏議員所言:“政府諮詢文本中的表格設計只有建議一及建議二,但未有列舉其他意見,這種處理方式是令人們感到未能包容其他人,以及這些人感到被排斥。”可以武斷的是,這種不把居民放在眼內的蔑視心態造就了政府這次政制發展的諮詢,只能像過往眾多走過場的諮詢項目一樣,勞民傷財卻缺乏效益。
政制發展事關澳門的未來,每一個居民都有權就其希望發展的方向,各抒己見,即使只是一些市井之見,亦是其真心愛澳的一種體現,為何無權、無勢、非政經人士、非社團黨派的普通市民,在整個諮詢過程中感到如此備受漠視和排斥?為何主事官員不是透過這個政制發展諮詢的有利時機,加深廣大居民對澳門基本法和政治體制的認識?“海納百川、有容乃大”,真心希望統籌政制發展的主事官員能放下身段,廣開胸懷,聆聽每一個關心政制發展的澳門人的心裡話。
2012/03/13
澳門應否設夜市
華僑報2012/03/13
去年底,民署拋出《西灣湖廣場綜合旅遊項目》的諮詢方案,希望結合湖岸風光、水上活動等元素,完善周邊配套設施,創設具本澳特色的綜合旅遊項目,其中一個目的就是為回應設立夜市的訴求。
本人希望表達的是,當局不宜為設夜市而設。雖然社會上有不少意見認為,澳門應參考其他地區的做法,設立專門夜市,當然現實條件是否可行,仍有待探討,但本人只是質疑,行政當局是否有刻意打造夜市的必要。因為其他地區的夜市之所以成功,均是因應當地民情、社情自然發展而成,如果本澳生搬硬套,夜市效果成疑。事實上,本澳雖沒有專門的夜市,但為適應現今的發展,本澳已逐漸發展成“不夜城”,不少區域在夜晚時份亦相當熱鬧,不少飲食店鋪很晚才打烊,更出現專門在夜晚經營的食肆,故將來的方向是否更應將夜間經營的特色店鋪資訊更多向旅客推廣,而不是為遊客專設一個夜市區域?
我覺得,這才是澳門的特色所在,也是澳門旅遊發展的應循之路。因為,旅遊發展的高級階段,越來越趨向“自由行”的模式,而“自由行”遊客更希望感受當地的風土人情而非砌設的旅客區,只有居民真正生活、享受其中,才能吸引遊客慕名前往。如台灣夜市,幾乎是每個遊客必到的“景點”,但其更重要的功能是滿足台灣當地民眾而非遊客的需要,這就是台灣的特色,也是賣點。
經濟的發展自有其規律,並不以人的意志而轉移,正如不少社會人士大力倡議,且做了不少的推廣活動,如“大笪地”、“康公廟夜市”等,以活化十月初五街一帶,但隨著漁業走向息微,越來越少船隻在內港埋岸,經濟的重心亦逐漸轉移,更多的人為措施亦無力扭轉劣勢。
但隨著歲月及旅客遊覽習慣的轉變,近年十月初五街不時見到自由行遊客獨自或三五成群穿梭其中,為捕捉商機,有關區域的一些店舖已悄然舊貌換新顏,相信當局適當完善交通配套,增加遊覽導引,假以時日,內港定必重新綻放光彩。順勢而為,因勢利導,才是政府的責任所在,亦是經濟發展的自然規律。
想問一下,如果讓大家選擇,你希望將西灣湖廣場打造成適合本澳居民一家大小休閒玩樂的空間,還是為旅客而設的夜市?
去年底,民署拋出《西灣湖廣場綜合旅遊項目》的諮詢方案,希望結合湖岸風光、水上活動等元素,完善周邊配套設施,創設具本澳特色的綜合旅遊項目,其中一個目的就是為回應設立夜市的訴求。
本人希望表達的是,當局不宜為設夜市而設。雖然社會上有不少意見認為,澳門應參考其他地區的做法,設立專門夜市,當然現實條件是否可行,仍有待探討,但本人只是質疑,行政當局是否有刻意打造夜市的必要。因為其他地區的夜市之所以成功,均是因應當地民情、社情自然發展而成,如果本澳生搬硬套,夜市效果成疑。事實上,本澳雖沒有專門的夜市,但為適應現今的發展,本澳已逐漸發展成“不夜城”,不少區域在夜晚時份亦相當熱鬧,不少飲食店鋪很晚才打烊,更出現專門在夜晚經營的食肆,故將來的方向是否更應將夜間經營的特色店鋪資訊更多向旅客推廣,而不是為遊客專設一個夜市區域?
我覺得,這才是澳門的特色所在,也是澳門旅遊發展的應循之路。因為,旅遊發展的高級階段,越來越趨向“自由行”的模式,而“自由行”遊客更希望感受當地的風土人情而非砌設的旅客區,只有居民真正生活、享受其中,才能吸引遊客慕名前往。如台灣夜市,幾乎是每個遊客必到的“景點”,但其更重要的功能是滿足台灣當地民眾而非遊客的需要,這就是台灣的特色,也是賣點。
經濟的發展自有其規律,並不以人的意志而轉移,正如不少社會人士大力倡議,且做了不少的推廣活動,如“大笪地”、“康公廟夜市”等,以活化十月初五街一帶,但隨著漁業走向息微,越來越少船隻在內港埋岸,經濟的重心亦逐漸轉移,更多的人為措施亦無力扭轉劣勢。
但隨著歲月及旅客遊覽習慣的轉變,近年十月初五街不時見到自由行遊客獨自或三五成群穿梭其中,為捕捉商機,有關區域的一些店舖已悄然舊貌換新顏,相信當局適當完善交通配套,增加遊覽導引,假以時日,內港定必重新綻放光彩。順勢而為,因勢利導,才是政府的責任所在,亦是經濟發展的自然規律。
想問一下,如果讓大家選擇,你希望將西灣湖廣場打造成適合本澳居民一家大小休閒玩樂的空間,還是為旅客而設的夜市?
2012/03/06
向溫大帥致意
華僑報2012/03/06
這篇文章的主題醞釀已久,遲遲未有動筆。畢竟溫大帥是我陣營中人,在其獲特區政府頒授銀蓮花勳章之時,在自己專欄讚其功績,有徇私之嫌。自我做思想工作良久,決定不改初衷。
溫大帥投身工會幾十年,戰績彪炳,回歸後主力職業培訓工作,尤其是在十萬火急的形勢之下擔負起開辦“文化班”的重任,為澳門發展書寫了重要的一頁。
其實,2001年文化班開辦之時我仍在內地求學,對此根本一無所知;2002年中返澳,開始接觸社會,接收到的零散資訊是文化班“養懶人”,“政府嘥錢”、“有人呃錢”!所以對這個援助措施相當反感。2003年投身現處的團體工作,近距離了解之後,才明白這個措施的政策原意和真正意義,才對溫大帥刮目相看。
無可否認,文化班開設期間確出現一些負面影響,但文化班的對象是年齡較大、文化偏低、尋找工作困難的人士,特別是一些長期失業者難免會對社會存在較大的怨氣,要他們像一般學生規規矩矩地上課,確實不容易,而以正常的學習要求來衡量他們的表現亦未必公平。更何況,以現今社保機制的救助模式,即使不上課,政府亦有責任對這些處於困境的失業家庭伸出援手。
但措施的積極之處在於,緩解了失業所帶來的矛盾和對立,令躁動的社會情緒穩定下來,為澳門下一階段的賭權開放創設了平和的社會環境,可以講,沒有當日的文化班就沒有澳門今日的經濟發展。如果一起從那段日子走過來,就會明白這個評價絕對沒半點誇張,重新翻閱2000年有關失業遊行之報導:較大規模的就有四次,其中一次竟演變為澳門三十四年以來最嚴重的警民衝突事件,警方更罕有地施放八枚催淚彈才平息滋亂,導致兩敗俱傷的不愉快結果。
之所以無法忘懷,是因為事發之時正身處本報實習,我無法忘記當晚記者同事的激憤和焦慮,更為電視呈現的暴烈狀況而憂心。那一刻,誰有信心看到澳門的未來?那一刻,誰有信心可以解決嚴重的失業問題?溫大帥走出來,拍心口臨危受命,承擔起開設文化班的重任,讓新生的特區政府得有喘息的機會,思考和規劃澳門的未來出路。就憑這一點,就足以向溫大帥致意。
這篇文章的主題醞釀已久,遲遲未有動筆。畢竟溫大帥是我陣營中人,在其獲特區政府頒授銀蓮花勳章之時,在自己專欄讚其功績,有徇私之嫌。自我做思想工作良久,決定不改初衷。
溫大帥投身工會幾十年,戰績彪炳,回歸後主力職業培訓工作,尤其是在十萬火急的形勢之下擔負起開辦“文化班”的重任,為澳門發展書寫了重要的一頁。
其實,2001年文化班開辦之時我仍在內地求學,對此根本一無所知;2002年中返澳,開始接觸社會,接收到的零散資訊是文化班“養懶人”,“政府嘥錢”、“有人呃錢”!所以對這個援助措施相當反感。2003年投身現處的團體工作,近距離了解之後,才明白這個措施的政策原意和真正意義,才對溫大帥刮目相看。
無可否認,文化班開設期間確出現一些負面影響,但文化班的對象是年齡較大、文化偏低、尋找工作困難的人士,特別是一些長期失業者難免會對社會存在較大的怨氣,要他們像一般學生規規矩矩地上課,確實不容易,而以正常的學習要求來衡量他們的表現亦未必公平。更何況,以現今社保機制的救助模式,即使不上課,政府亦有責任對這些處於困境的失業家庭伸出援手。
但措施的積極之處在於,緩解了失業所帶來的矛盾和對立,令躁動的社會情緒穩定下來,為澳門下一階段的賭權開放創設了平和的社會環境,可以講,沒有當日的文化班就沒有澳門今日的經濟發展。如果一起從那段日子走過來,就會明白這個評價絕對沒半點誇張,重新翻閱2000年有關失業遊行之報導:較大規模的就有四次,其中一次竟演變為澳門三十四年以來最嚴重的警民衝突事件,警方更罕有地施放八枚催淚彈才平息滋亂,導致兩敗俱傷的不愉快結果。
之所以無法忘懷,是因為事發之時正身處本報實習,我無法忘記當晚記者同事的激憤和焦慮,更為電視呈現的暴烈狀況而憂心。那一刻,誰有信心看到澳門的未來?那一刻,誰有信心可以解決嚴重的失業問題?溫大帥走出來,拍心口臨危受命,承擔起開設文化班的重任,讓新生的特區政府得有喘息的機會,思考和規劃澳門的未來出路。就憑這一點,就足以向溫大帥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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