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6

讀繪本給小孩聽

華僑報 2014/12/16

曾在本欄中提過,“跟小孩講故事”是我給自己訂下的教養法則之一,但讀甚麼書就沒有甚麼概念,基本就是拿汪培珽介紹的繪本“餵”給孩子。最近,看了日本河合隼雄、松居直、柳田邦男三人合著的《繪本之力》之後,才對繪本有了一些認識。
河合隼雄是臨床心理學者;松居直是兒童文學家,主要從事創作繪本的出版;柳田邦男曾任記者,後轉行寫作,因二十五歲次子歷經長期心理疾病結束自己生命後,透過繪本走出抑鬱狀態,重新發現繪本深意。這本書是根據三人的演講和討論內容整理而成。
雖然我也會給小孩讀繪本(原因很簡單,因為小寶寶還不會認字呀!)但松居直“繪本是大人唸給小孩聽的書”之觀點卻有更多的深意。他指出,我們一般人眼中的繪本,只是“繪本的入口”,真正的繪本是透過一邊看圖、一邊聽人朗讀,而有了神奇的效果。小孩用耳朵傾聽裡面的語言,用眼睛看繪本裡的插畫。說得更真切一點,小孩不是看圖,而是讀圖,他們讀的是圖像中的語言,而就在同時,他們用耳朵在體會語言的世界。從耳朵聽來的語言世界和從圖讀來的語言世界,在孩子的心中合而為一。這時,繪本便完成了。
他說,“如果是自己讀繪本,語言和插圖之間難免就會產生落差。因為有時間上的落差,所以,往往很難合而為一。不過,如果是有人代勞,那就可以兩者同步了。這麼一來,孩子就能看到生動的故事。也能看到真正的繪本世界。就算被印刷在繪本上面的插圖是靜止的畫面,但孩子們所看到的繪本的圖,卻是充滿動態和活力的。耳朵所聽到的語言將會逐一將圖像帶至一個更廣闊的世界。孩子們也因而有了屬於自己的繪本體驗。他們體驗到如何透過自己,去創造繪本中的故事世界。事實上,這樣的體驗稱得上是探觸到繪本的本質了。”
松居直之所以會有這點體悟,乃是來自於他幼兒時期的繪本經驗,那時,他看著插圖,由母親唸書給他聽。在鄉村長大的我幼時沒有這種“聽人讀繪本”福份,但幸運的是,我還是在聽故事中長大。
(繪本談之一)


共讀中進入語言世界
華僑報  2014/12/23
給小孩唸繪本,除了讓小孩領會到語言與圖像之間的互補作用,令圖像與語言合而為一之外,關鍵是可以豐富他們的言語體驗,這一點在資訊科技發達的現代社會尤其重要。
柳田邦男說,“現在是所謂的‘IT革命’,人們透過電腦、手機取得各種資訊,或是傳送各種畫面給人,這使得人生活失去了喘息的空間,在這個資訊化的時代中,有什麼媒體可以真正讓人的靈魂有充分的時間、空間游離震盪呢?或許,繪本就是最棒的一樣東西呢!”
松居直也指出,從機器傳出來的語言,只是一種聲音。現在的小孩在電視、電腦中成長,這方面的體驗倒是很多,但與人面對面、聽人說話的體驗卻相對貧乏。他們不大用耳朵仔細去聽別人說的話,他們不大去接收活生生的語言。也因此,當今的大人,不能不再對孩子說說話了。大人帶著唸書時的聲調、以及有體溫的聲音,和孩子共同築起的那個閱讀時空是非常珍貴的,“人與人在一起,是人的一個重要的體驗,在孩提時期,如果我們能提供這樣的機會給小孩,並且讓他們懂得用耳朵傾聽語言的描述、可以自由自在的進入語言的世界,那麼,當孩子擁有了這些能力之後,只要他學會閱讀文字的技術,他就會自己閱讀了。”
松居和河合隼雄都不贊成小孩太早認字。松居說,“現在的人只曉得教孩子學習認字的技術。由於書所呈現的,是一個語言的世界,這些孩子雖然懂得讀字,但是他們卻無法進入語文的世界。所以,那樣的人,根本進不去,充其量,就只是在文字的表面滑行罷了。可見,不讓他們重回具有情感的語言世界是不行的,他們必須重新累積經驗才行。”此外,語言也是人與人的聯繫媒介,他希望,孩子在很小的時候,就能讓他們擁有豐厚的體驗。
河合認為,“有了這樣的體驗再去認字,跟直接從字進入書本,是截然不同的。只管藉由讀字去抓重點,就會變得好像是在閱讀說明書那樣,這將使人不知如何去看一本書,這樣的孩子不見得懂得閱讀。”所以,小孩五到八歲這個階段的語言經驗如何,以及大人是否有好好的唸書給他們聽,非常重要。
(繪本談之二)


繪本可與生命共鳴
華僑報 2014/12/30
繪本,實在是很神奇的東西。從零歲到一百歲的人都喜愛,就算是小小、薄薄的一本,裡面所蘊含的內容也可以既深且廣。在河合隼雄、松居直、柳田邦男眼中,繪本不單單是培養語言體驗、增進親子關係這麼簡單。他們認為,繪本可以了解現實的殘酷,可以與生命共鳴,這也是繪本的可能性之一。
他們指出,現在的小孩不知“惡”為何物,甚至不曉得什麼是殘酷。作為家長,我有時也會對“死亡”、“鬼魂”等事物有所忌諱,不懂得如何和小孩講述,亦有點刻意迴避的意味。但是,他們說,“古典童話真是充滿了各種‘惡’的描寫,希望大家一定要說這些故事給孩子聽。大多數的大人都在迴避做這一件事。他們都說,這很殘酷、這裡面包含了惡……平常避免碰觸這樣的話題,但在現實世界裡,當惡意湧上心頭時,就束手無策,無法控制。這不都是因為自己對這突然興起的念頭一無所知嗎?”
“像‘惡’與‘恐怖’這樣的東西,如果能在親子的穩固關係中,藉由共讀讓孩子有所體會,或是讓孩子在大人的身邊,有機會去體驗恐怖的類似經驗,應該是滿重要的。在父母溫暖的羽翼下,就算害怕,只要緊緊抱住大人就沒事了。在這種狀況下體驗恐怖很重要。”
為孩子唸繪本當然重要,但柳田指出,大人為自己閱讀繪本、把繪本當成是自己的書,乃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他提問,“大人自己能否進入繪本的世界?讀了多少繪本?了解的程度又是如何?大人自己是否覺得繪本有趣、感人?或是會對其中的很多議題感同身受?如果沒有的話,就算對著孩子唸再多的繪本,恐怕也無法真正的做好傳達的功夫。”
他呼籲大家,“人生後半讀繪本”以及“在人生中三讀繪本”,所謂“三讀”,指的是小時候、育兒階段,以及人生進入後半的那個階段。尤其是來到人生的後半段,會因為面臨衰老、疾病,以及回顧人生起伏,而更能理解繪本中的深意,並因而對繪本有了意想不到的發現。他說,“人生在世,到底什麼才是最重要的?在繪本裡,早就給了許多的答案。”
(繪本談之三‧完)






2014/12/09

央積金點跑贏通脹?

華僑報 2014/12/09

本欄曾建議,政府計劃構建的央積金制度須有措施確保存款增值。參考新加坡公積金的做法,其帳戶存款享有法定的最低收益保證。其中,一般帳戶的存款利率,是按新加坡四家主要銀行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的算術平均值計算(但不能低於二點五厘最低收益保證);特別帳戶的存款利率則享有約四厘的最低收益保證,原因是後者存款的期限較長。雖然有基本的利率回報,近年當地國民依然抨擊利率太低,無法提供有效保障,擔心“公積金照顧參與者退休後生活保障的目標難以達成”。為了促進公積金資產的保值增值,近年來新加坡公積金局陸續引進了多種投資計劃。
而香港的強積金制度則完全交由市場運作,而基金管理費高昂蠶食回報的問題一直為人詬病。為此,香港於今年中就設立強積金“核心基金”展開諮詢,擬將收費比率上限定在百分之一或以下,原本未有選擇投資組合而跌入“預設基金”的供款,有機會自動過戶至核心基金,倘一切順利,最快於二○一六年立法並實施。根據香港積金局統計,現時大約有兩成打工仔屬於“隨緣一族”,他們的強積金已自行選擇或“被選擇”為投資“預設基金”。
建議澳門能綜合新加坡和香港的經驗,除可讓參與者自由購買市場上各種投資產品外,亦須提供一、兩種有保證利率回報(建議不低於當年通脹)的核心基金給參與者選擇,讓“隨緣一族”有一個相對不太差的投資選擇;同時希望透過巿場競爭手段,使本澳基金管理費能夠維持合理的水平。
技術操作上,建議政府可注資一筆金額作為啟動基金,連同參與者的投資款項併入如儲備基金等其他公共投資基金一齊運作,以減少營運成本、提升營運效益;若回報高,參與者分享多,若回報不理想,可能要動用一定的公帑作補貼。但此舉有助鼓勵居民為自身養老保障負責,故“除笨有精”,值得考慮,亦可作為吸引居民參與央積金制度的誘因。

無論如何,澳門的央積金制度起步較慢,且供款額遠遠低於新加坡,為確保本澳居民有較好的退休保障,政府有必要繼續強化社保基金的資源投入,以補充第二層央積金制度的不足。







2014/12/02

廿四小時通關諗買樓?

華僑報 2014/12/02

政府日前宣佈,自十二月十八日零時起,將實行新的通關安排:拱北口岸開閉關時間分別提前及延後一小時、橫琴口岸實施廿四小時通關、跨境工業區口岸於零時至七時臨時向內地外僱、學生和澳門居民開放。有關消息引發社會熱議。
本人近年深居簡出,除有需要返鄉外甚少過關,對延長通關時間並無迫切訴求,但幾乎可以肯定說,社會普遍均希望能延長各口岸的通關時間。現時中央一次過送大禮,即時實施廿四小時通關,將來對澳門的利弊實難以估計。
消息公佈後,橫琴的樓盤即大賣廣告,推銷語不外乎通關便利化之後,澳門同橫琴已經變相連成一體,既然買唔起澳門樓,不妨考慮往橫琴置業。不過,商家永遠都是“春江水暖鴨先知”,有先見之明的人士早已在橫琴置業投資,不會在這個時候才入市。
據非正式統計,橫琴買家七成以上是澳門人,聽聞有相當部分是將澳門的樓加按去買,我自己亦有朋友已在橫琴置業。我呢,在投資方面從來都是保守派,更何況,現時仍寄人籬下,澳門居所都未“搞掂”,哪敢“大想頭”去投資。
朋友語:“如果澳門有安定居所,買橫琴做投資都諗得過,出租二十年之後唔駛供,退休有保障。”這個角度或許可以考慮,若真的因為澳門樓價貴而退而求其次,選擇在橫琴置業安居,我則有保留。皆因現時澳門的交通實在不容樂觀,出行動輒都半小時,若每日都要過關返工、返學,無論通關如何便利,時間成本肯定加倍,這種對生活的壓迫感長遠而言,只會有增無減,置業者實要深思清楚。

現時不少人仍看好樓市的發展,認為樓價會繼續向上,我永遠都是喜歡唱反調,我認為,經濟不會永遠唱好,樓價肯定會調整,只不過,何時調整就沒有本事預測到。為何如此肯定,因為這是資本主義發展的金科玉律,我不相信澳門會例外。金沙賭場二○○四年開幕實現賭權真正開放,創出澳門經濟神話,至今已超過十年的時間,花無百日紅,澳門這個神話還會持續多久呢?賭收下降會否已是調整的先兆?大家不妨拭目以待!


2014/11/25

網絡甜蜜陷阱

華僑報 2014/11/25

上班時間我一直在線狀態,電郵、whatsaapwechat等都會接收到;平時亦會透過社交網絡發放一些公開性的文章或感受,但甚少會展示生活相片,朋友不時“投訴”,說在網上根本看不到我兩個小寶寶的照片。其實一來是沒有甚麼空閒,二來是不習慣如此“坦蕩蕩”,三是對網絡始終存有戒心。
我們辦公室最常說的一句話就是,“凡經過必留痕跡”,只要透過網絡分享或傳遞任何資訊,都有機會被人拿到或下載。當然,作為一名普通市民,並不會有甚麼見不得人的秘密,更不可能有甚麼“國家機密”,所以即使被人有意截取,亦不擔心有甚麼後果。但是生活照就不同,放上網絡分享,隨時就很難再有該照片的擁有權,若是有人要拿作其他用途,相信要追究也難。
日前看了一份報導,指一些上載在社交網站、網誌的照片最終卻成了甜蜜的陷阱,一張五口之家的照片,在未經當事人同意下,五年間不斷出現於商業廣告中,有逾三十個來自全球各地、不同語言地區的商業網站,包括賀卡、防曬用品、相機等網站,以及不育藥物的廣告均有採用。
報導亦指出,“或許不少人原意是相片上載後只限相識者分享,但就連fb創辦人朱克伯格的私人相片簿也曾遭人入侵並被公諸於世,你還會相信,一旦在fb或其他社交網絡上載的相片,不會落入別人手上嗎?事實上,一按上載將相片放上網,我們便已交出了控制權,照片被誰人使用、怎樣使用,既難以得知,也無法阻止,要追究也不容易。”
這篇報導講出了我對網絡私隱保護存有戒心的因由。我無意要改變大家的做法,亦尊重朋友們樂意透過網絡分享的意願,我只是想提醒一下為人父母者,放照片前有沒有徵求過子女的意見?有沒有想過他朝長大,他是否願意將成長歷程公諸於世?

近二十年來,資訊科技發展可謂一日千里,未來將會走向甚麼格局,真的難以意料,但這些年來我一直緊記老師上課時講過的一段話:科技再發達只是工具,自己才是主人,不能最後被工具牽著走,更不能本末倒置受其主宰。






2014/11/18

誰較誰更涼薄?

華僑報 2014/11/18

有長者指提前領取養老金令他們可以收取的總福利金額減少。實情是,政府推出提前領取方案,是用當時人均死亡年齡八十歲計,理論上提前六十歲領取的人,二十年領取的養老金總額等於正常領取十五年的錢。問題是,政府曾經將養老金由二千元調升至三千元,令這兩個“數值”變得並不等額。所以純粹計數的話,我理解這些長者覺得蝕底的感受。
但是,人人都唔知自己幾長命,提前獲發養老金的受益人,比年滿六十五歲才領取養老金人士少承受最多五年的死亡風險,亦提前五年享受養老金收入,正如社保基金形容,提前領取養老金人士已經贏咗生存機率,“早攞早著數”。做人有時亦不可能樣樣都贏晒。因為不要忘記,仍有不少長者是堅持選擇六十五歲才領取養老金的,他們冒著承受多五年的死亡風險,博領取全額,不排除有六十四幾就“升天”的人連一分錢都攞唔到。所以,著唔著數?公平與否?未必純粹是數學上的問題,如果將“生命”這個因素亦計入內,好多時條數亦未必純粹可以計得到!做人就是這樣,有時無奈亦只能接受!
如果真的有人覺得“蝕底”,又或覺得被政府誤導,我倒建議政府比返多個機會他們重新作出選擇,限期補返之前已領取的錢,重新按六十五歲領全額養老金,不知道這個方案他們又覺得是否可以接受。

社會上不少人都希望政府能善待長者,這一點我是認同的,同樣是講錢,我反而更為關心基層僱員的薪酬問題。百物騰貴、通脹迫人,所有打工仔都希望能加人工以紓緩生活壓力。公務人員繼今年五月份獲調升薪酬後,日前,行政長官崔世安宣佈,建議明年一月調升公務人員的薪俸點每點至七十九元。與此同時,同是為政府部門提供公共服務的一眾政府外判清潔及保安僱員,其最低工資水平自二○一三年六月至今仍未作過調整,依然維持時薪廿六元、日薪二百零八元或月薪五千四百零八元。試問如此薪酬水平,對這些僱員又是否公平?政府以正進行最低工資立法為由,拖住這些“靠份糧開飯”的基層僱員的調薪進程,難道不涼薄?又有誰為這些基層僱員伸冤?


2014/11/11

自閉症兒童

華僑報 2014/11/11

對自閉症這個問題沒甚麼研究,日前上課聽了老師的講解,令我對這個問題有了一些感性的認識。
根據維基百科的定義,自閉症又稱孤獨症,被視為為一種腦部因發育障礙所導致的疾病,其特徵是情緒表達困難,社交互動障礙,語言和非語言的溝通有問題,以及常做一些刻板和重複性的動作和行為。用老師的話說,是屬於五種廣泛性發展障礙的其中一種,即有關發展障礙存在各個方面。
只看文字介紹,可能大家不會有太多的感受。老師講了好觸動我心的一段話,她說,如果讓自閉兒母親選擇,她們好多寧願孩子是癡呆兒,因為癡呆兒發展或者會遲緩,但他們會知道媽媽愛他,也會表現出對媽媽的依戀;然而自閉症兒童卻感受不到媽媽的愛、亦不會表達對媽媽的愛,這一點最令媽媽們抓狂。
自閉兒的受挫感很強、安全感好差、相當敏感、容易受傷,要照顧他們真的不容易;而最困擾父母的是,引發這個病症的原因不明,所以老師說,她跟進這類個案時,不單是做孩子的工作,而要為這個家庭,尤其是主力承擔著照顧孩子的父或母做大量支持性的工作。要幫助自閉症的孩子,單從心理層面做工作並不足夠,因為心理治療不能讓自閉症孩子學習到有規律、有效率的行為習慣。她鼓勵家長一定要系統看書,了解和這個病症有關的理論和資訊;還會要求家長一定要找專業的人進行治療。自閉症若及早(一般認為三歲前)發現,進行妥善的治療和訓練,有機會過正常人的生活。
但老師也提醒,不正常是我們做的界定,但對自閉兒來說,也許他真的純粹想生活在自己的空間中,不想進入社會。當然,給他必要的生活和行為訓練是有必要的,但目的不是讓他成為我們認為的正常的人,而是讓他掌握走入社會的工具。兒童是很有彈性的,有權利保持沉默,我們要學會尊重他的權利,因為“每一個兒童都是獨特而值得尊重的”。

試問哪個孩子不是父母手上的“寶”?照顧這些有著各種發展障礙的兒童之家長,經年累月在承受著多少的苦痛和挫折,付出著怎樣的心血和精力,何是我們外人能道?僅藉此文向這些家長致敬。


2014/11/04

嫲嫲,安息吧!

華僑報 2014/11/04

10月25日,上午八點幾,阿嫲在我的陪伴下走完最後一程,結束九十歲的一生。
阿嫲和我感情要好。我幾歲時父母來澳,把我和妹妹留給鄉間的阿嫲照顧,直到我十二歲來澳。之後,只要有假期,我都會經常回去,忙碌時也會一日來回爭取和她見個面、食個飯。
近兩年,她健康惡化,幾乎每隔半年就會因病入院治療;而在這段她最需要人照顧和關心的期間,我卻忙於養育小朋友,甚少抽時間回去探望她,連每周一次的電話亦不時拖延,相當歉疚。去年十月左右,她健康惡化,雙腿無力走路,再也無法照顧自己,只得入住新會的護老院,聽著她不時抱怨和嘮叨新環境及傷病,我心痛,但愛莫能助。
23日上午收到訊息,指她當日凌晨時份上廁所摔倒撞傷頭部,上午被送到新會的中醫院,證實沒骨折,情況亦不算嚴重;可是中午時份情況急劇惡化,爸爸及姑姐即時趕返;翌日早上我亦返回。
她在生的最後十多個小時裡,基本都是由我陪伴。這段期間,阿嫲已不能言語,只有手不時擺動一下;而為免她痛得扯斷插滿手手腳腳的針藥,雙手一直被綁住,但她還是不斷掙扎著要除氧氣罩。時間一分一秒走得好慢,我無法減輕她的痛苦,只是不斷監察儀器的數字,不時幫她把口邊的白沫抹走,為她戴上氧氣罩,偶爾為她活動和按摩一下四肢。
情況持續至25日上午八時,阿嫲的手腳變涼,我感覺不對勁,監察儀的指數有異,出現“停搏”字樣,更發現她已停止噴白沫和呼氣。我心感不妙,拍了幾下阿嫲,試了幾下儀器看指數有否反應,發現沒有跳動跡象,護士、醫生進來,搶救無效。阿嫲就這樣離我而去了。
我事後想,阿嫲一直在除氧氣罩,可能是有話想說,只是未能如願,出事至死,她都未有向我們交代一言半句。這是我們最大的遺憾。深感安慰的是,我陪著她走這最後一段路,她無需孤身上黃泉。
現在,我想念阿嫲的心情,一如以往;只是已不需再掛心她沒人照顧。獨處時想起她仍然會落淚,但我知道,回到爺爺身邊的她,已不孤單。

嫲嫲,我想對你說:我們都很好,不用再掛心,你安息吧!




2014/10/28

荒謬!提意見話無效?

華僑報 2014/10/28

按現行法律,土地工務運輸局需將土地使用之規劃條件圖草案公開展示和上載於該局網頁,以便公眾發表意見。為此,本人於九月二十二日以電郵方式就鄰近馬交石炮台馬路之土地(俗稱“嚤囉園”項目)個案提交了意見。早前,城市規劃廳長劉榕透過傳媒表示:“社會關注嚤囉園項目(伊斯蘭清真寺及墳場)將建一幢超高樓,重申四十多份意見書中,有約二十份逾期或不符格式規定,視為無效。”故向有關部門發電郵查詢本人的意見有效與否。獲回覆指,由於“沒有按法例明確規定的方式去提交意見表”,因此所提供意見屬無效。有關決定實屬不能接受,本人已向有關部門作出申訴。由於見報當日城規委員會將就該份條件圖作討論,特借本欄重述本人所提意見,以供委員參考!
水塘已成為澳門人常去的休憩場所,現在的草案竟然允許地塊A區的樓宇最高可建海拔一百二十七米,即同附近的喜鳳臺一樣高,這樣不但對水塘的景觀造成很大的破壞,打破了休憩區的寧靜感覺,亦會阻隔空氣流入澳門的內街,真的令人無法接受。
該地段為長期租借批地,究竟當初是基於甚麼原因作出這個批給?是否只是作興建墳場之用?政府有必要將當初的批給合同亦一併公開給公眾。
本人始終認為,任何土地建設項目的申請,不能只看其計劃是否符合現有法規之技術要求,而是要看其是否對澳門整體發展有利。上述地段之計劃,會對澳門公共利益帶來損害,政府有必要站在公眾的立場上作出考量。
自然資源並不只屬於有錢人和有特權的人,而是屬於每一個市民。一切為了滿足私欲而不顧破壞生態、掠奪公共資源的人都該受譴責。熱愛澳門的市民,不會坐視山體、綠地、城市景觀被蠶食而無動於衷;更不會容忍以破壞大自然為代價,犧牲居民享用陽光、空氣、綠化環境的取向繼續存在。審核項目的官員,有必要考量居民愛護自然環境的期望。
懇請小組成員以至相關審批部門,以澳門居民的整體利益為依歸,從城市發展定位、公眾利益和生態資源保護的角度作更全面的思量,確保有關項目不會對水塘的景觀及空氣的流通帶來破壞。



2014/10/21

接受命運的安排

華僑報 2014/10/21

我並不缺錢。
但面對高昂的租金,我卻需要錢。
政府日前宣佈,將停發善豐住戶的特別租金津貼,改為可申請臨時住屋。若單從經濟壓力上作出考慮,當然是向政府申請臨時住屋有利;但是,兩個小朋友九月份才升讀幼稚園和托兒所,一旦搬遷,他們又要重新適應環境,而且,以現時托額如此緊張的情況下,如何能找到新的托位?思慮再三,只得選擇維持現狀,但錢方面,真的要作思量,再想想方法開源節流了!
作為善豐住戶,對於事件本身,很多時候,其實都不想再說甚麼。因為,真的無從說起。“爆柱”事件後,政府各部門和社團高調介入,不但即時作出安置,且近兩年均墊支租金津貼;抗爭後,更得到兩大社團的仗義相助,出資協助重建。不止一個場合聽到,“賺晒啦,等多幾年就有返層新樓啦!幾好呀!”有時我都會亮出身份、辯白一下,“作為苦主,如果有得揀,我只希望有屬於自己的竇!唔使寄人籬下!”
外人看我們賺突了,我們住戶有苦自己知,套用一句俗語,“針唔拮到肉唔知痛!”我理解大眾的觀感。但我真想問,有沒有人真正體味過我們的處境。在這過程中,可以做的就只是無了期的等待和期待,等善豐重建。這種無法主宰的無力感,讓我不時體會到何謂人生的無奈。
在我來說,家是安身立命之所,無以容身,何以天下?現在,借居在親友的住所,雖然未致於被不時迫遷,但始終不是自己的家,只能暫住的狀況下,一切家居環境都只能將就,事發後只帶備了小部分隨身衣服,舊居的大部分物品家具至今仍封存在倉庫內,那裡有我最記掛的書。
本身就是一個悲觀主義者。事件發生後,我對短期完成重建不抱樂觀。至今兩年已過,果然未見動一磚半瓦,令人憂心的是,目前法律的問題和手續仍未能釐清。

漸漸,我開始不再寄望。只是將精力放在應付眼前事務上,努力賺錢、認真讀書、盡心照顧好家庭和子女。我也自我安慰,雖然現在支出是增加了,但相對於生命、健康、親情和友情,錢,有時真的不算甚麼!若這是命運,那就接受吧!因為我堅信,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


2014/10/14

夢魘九月

華僑報 2014/10/14


九月份是不少新學子踏入校園的大日子,家中兩個寶寶也是今年九月分別進入幼稚園和托兒所就讀。之前,家裡人討論時曾樂觀地預測,好動的弟弟容易適應;而已在托兒所“畢業”的姊姊應該能順利升級。我則不敢過於樂觀,說:“真的要到時才知道。”
可是,實際情況比我想像的還要差。弟弟臨開學時已先行打敗仗(感冒發燒),延了多天才到托兒所去。平日習慣黏著、甚少離開我或嫲嫲的他,第一天送他出門時還高高興興的,到了托兒所要把他留下時,傷心嚎哭;整天都眼紅紅的,想起就淚眼汪汪,返家後一步都要黏著我,連我去洗澡的時候也要嚎哭。之後每天吃完早餐要換衣服時,就開始哭,一路哭著去托兒所,我心酸得送了兩天就沒有再送,把重任交給嫲嫲。返了幾天,又感冒,休息幾天再去,又再重新嚎哭,適應狀況有所好轉時,又再次感冒,折騰到十月初,還沒有完全適應。
姊姊的情況卻是“先喜後悲”,更難對付。第一星期只上學半天的她,每天回家都興高采烈的,還向我們表演新學的歌,周末還嚷著要上學。可是感冒多天,返校一、兩天後,她就開始說不想上學,早上還沒睡醒,就已開始抽泣,不吃早餐,也不肯換校服,威迫利誘都不肯就範,不知甚麼原因,就是恐懼,不斷說:“驚驚呀…驚行雷閃電呀…驚老師鬧…驚同學打我…驚冇人同我玩…驚你地唔o黎接我……”跟她講道理也都無效,恐懼得午睡時也不敢睡覺,每天都重演著“綁”她去學校的戲碼。
家裡每個人情緒都很低落,疼她疼到骨子裡的爺爺發話:“再這樣逼她,會把她逼瘋的,實在不行就要轉校!”令我心情更為沉重。

拉鋸了兩個多星期,沒有任何好轉的跡象。看來我要實行新的策略了。趁著國慶重陽幾天假期,利用我僅有的心理學知識,給她排演故事劇,針對她的恐懼安排了“太陽精靈”及其他玩具小朋友陪她一起上學,驅走她無意識中的恐懼。放假後上學的第一天,她仍然哭,仍會講一兩句“驚驚呀、擔心之類”的話,但看來心底的懼意已消散,終於接受了她要上學這個事實。隨著他倆逐漸適應新生活,我這個受盡精神和肉體折磨的媽媽,也終於熬完了夢魘的九月,可以鬆一口氣了。


2014/09/09

施政展望

華僑報 2014/09/09

承載力超負荷

撰筆之時,終審法院已確認崔世安為第四任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候任人,其以唯一候選人身份,獲四百名選委中的三百八十票支持,即約九成六的得票率當選,成功連任。我等小民,並無資格參與投票,但我覺得,無論何人當選,作為澳門的首長,均有必要回應居民的合理訴求,並須有長遠的視野,帶給澳門人走向可持續的未來。此系列將梳理出本人對下一任行政長官的施政期望和要求,以供當局參考!
未來施政需首要回應城市承載力超負荷的問題。現時澳門的外僱已近十六萬人,而人資辦更已批出超過十九萬個外僱額,意味短期內本澳極可能會再增加幾萬名外僱。大量外僱不單對本澳居民的就業造成衝擊,亦催生租金上升、通關壓力大、交通出行難等種種負面問題,大大影響居民的生活素質。
而不斷增加的旅客人數,亦逐步影響到本地居民的日常生活,本澳的“休閒”城市資產不斷在流失;旅客集中在大節日來澳的趨勢,更令澳門的口岸、交通、食肆、旅遊熱門景點的接待壓力雪上加霜。新春期間,新馬路因人流迫爆,導致居民和遊客怨聲載道,已是一大警號;未來兩年,港珠澳大橋即將開通、澳門第二波大型渡假村項目將相繼落成,預期本澳會迎來下一波的旅客高峰,如果政府不及早做好應對,不單無法奢望本澳能夠發展成為國際休閒旅遊中心,更會令居民對粗濫發展的旅遊業衍生怨氣!
澳門賭權開放已超過十年,回歸初期為挽救澳門的經濟、推動博彩業的發展,澳門的土地、人力等大量資源向博彩業傾斜;今時今日,博彩業已具備一定的規模,不但有必要增加非博彩元素的設施,優化和提升博彩業的質量,更需要有效調控其發展規模,避免因經濟過分膨脹而繼續擠佔本地人的生活空間和資源,拖垮其他行業的發展。
為免本澳的社會及交通承載力“爆燈”而對民生造成嚴重的衝擊,引發社會怨氣。政府須當機立斷,設立外僱及來澳旅客的目標總量,以確保居民的生活質素不會繼續下降。
(一)



房屋問題好迫切

住屋問題是澳門社會當前最為焦點的民生問題,亦是實實在在困擾著千家萬戶的頭等大事。對於需要置業的“無殼蝸牛”來說,現時的私人樓市根本是可望不可盼、公屋是盼到申請買唔到;而對於大部分要供樓及租樓的工薪階層來說,生活壓力實在迫人。
政府要做的是,加大公共房屋的供應,以滿足需要社屋及經屋支援人士的住屋需求的同時,亦可一定程度壓抑私人樓市的價格,減輕整體居民的住屋成本。當局亦應明確公屋供應,儘快公佈明晰的公共房屋興建規劃、種類,讓巿民能夠看到公屋的未來供應,以免加劇恐慌性的需求,進一步催谷樓市。
現時政府面對的最大困難是手上的土地有限。故此,政府有必要確立澳人澳地政策,承諾未來僅有的土地資源不能再批給發展商,要掌控所有收回的閒置土地及新填海地的發展權和使用權,要確保有關土地一定是用作回應澳門人的居住和營商需要。為免影響居民的居住素質,“街影條例”不應取消,反而應該因應《城市規劃法》的實施,提升其法律位階。
此外,政府亦應及時完善公屋法律及規定。《經濟房屋法》制訂之時,萬九公屋計劃尚未完成,政府要為“搵地建屋”而頭痛,故以“資源有限”、“合理分配”為由設定重重限制。在經屋法的檢討中,除短期內完成現時政府提出的局部修訂外,亦需完善以下內容:
其一,解決每月收入有限無力租買私樓、又因為未達收入下限線而無法購買經屋,更因積蓄稍稍超過社屋資產上限又不符合社屋申請資格的“三無人士”問題,讓有需要的低收入人士能夠有機會申請經屋;其二,為回應家庭發展需要、鼓勵照顧長者的施政取向,應適當放寬申請人的戶型限制,允許一人可申請二房、二人可申請三房;其三,在獲得興建公屋的土地資源後,宜先開放申請,再因應申請情況作戶型設計,而非有地建好公屋後再讓居民申請;最後,要針對不同組別設定上樓比例,避免目前排序較後的分組申請人等同白排的不合理情況。
(二)


交通要以人為本

目前本澳車輛已逾二十三萬輛,在繁忙時間大部分主幹道早已超負荷;加上輕軌因走線問題,澳門段動工無期,交通擠塞問題只會越趨嚴重,居民的出行時間必會大幅增加!歸根究底是澳門的交通承載力早已超負荷,當務之急是需要設定外僱及旅客的總額限制,避免交通問題再趨惡化。在交通整治方面,則有必要儘快落實輕軌的建設、完善巴士服務,以及真正優化步行環境,方便行人出行。
輕軌建設方面,輕軌是澳門重大公共工程,更是未來公共交通的主幹,特別是在目前路面壓力不斷增加下,輕軌落成運作是改善本澳交通死結的重要一步。然而,輕軌亦是澳門史上最大型、最昂貴的公共工程,當局有責任亦有必要就其選線、興建及對周邊景觀和居民的影響等,回應公眾的憂慮和質疑,並將影響減到最低,藉此尋求最大的社會共識,儘快落實興建,以緩解當前的交通。
巴士服務方面,新巴士服務模式運作已超過三年時間,客觀來說新巴士服務的確有所改革,但市民搭車難問題仍未有效解決。政府在新巴士服務上擁有更多主導權,因此有必要承擔更多監管責任。然而,政府卻一直未有做好監管工作,原因除了部門能力未跟上社會發展需要外,監管軟硬件配套亦跟不上,尤其針對巴士服務的全自動監管系統至今仍未做到,單靠局方人手難以監管每日上萬的巴士班次,究竟市民“搭唔到車”的原因何在?市民、政府、巴士公司各說各話,難以確保監管質素,故有必要儘快設立巴士服務的全自動監管系統。
鑑於現時本澳巴士服務處於臨界狀態,政府亦有必要限制車輛增長和釋放公交優先路權,尤其須於繁忙時段釋放部分路面予公交優先行駛,令公共巴士服務的運作更暢順和發揮應有功效。
鼓勵步行方面,澳門地方細小,是一個適合步行的城巿,故優化步行環境,特別是透過打通跨區步行的阻隔、創設便捷的步行通道,希望在方便行人出行的同時,亦能吸引部分駕車或使用公交的居民改為步行,實現釋放道路空間的目標,相信此可為解決澳門交通死結尋找一線曙光。

(三)


央積金制度要落實
  有關社會保障的問題,本專欄曾多次作出探討。問題是,現時社會只關心社保養老金額的多少,較少關注制度整體如何健康發展。誠言,對於不少“依賴”養老金生活的長者來說,三千餘元的收入在現今通脹高企的環境確實生活不易,但一如我多次強調,確實困難的長者是可以申請社會工作局的“經濟援助”的。現時只需每月幾十元的供款就可以有三千餘元的回報,對比鄰埠香港三千元全民保障仍在探討中,不知何年才有機會落實,其實已相當不錯。
正因澳門現已有低額的全民保障,政府更應加快第二層的中央公積金制度建設,以確保居民未來享有更佳的養老保障。可惜政府於二○○七年十一月提出構建“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至今六年多,才正式推出諮詢文本,根據以往的經驗,相信法案由草擬至出台、實施仍有一段頗長的時間。
  公積金制度屬積累型的養老保障制度,要供款較長的年期才能積累到相對豐厚的退休金,真正發揮其功能,越早設立對現有僱員較為有利;況且,現時經濟環境較好,正正是鼓勵僱主僱員參與供款的好時機,實在不應再拖延下去。希望諮詢期結束後,當局能設定“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的明確施行日期,從而讓相關僱員能儘快獲得有關制度的保障。
央積金作為地區性的保障制度,為實現給僱員以至居民更好的養老保障的目標,在結束勞動關係時,僱員應可全數獲得央積金勞資雙方的累計供款;而任何的扣減方案均會削減僱員的保障,故從制度設計上僱主供款部分不應再設有任何特定的取款條件,不應允許“僱主供款部分可作為解僱賠償的抵扣”,也不應對僱主供款部分設權益歸屬比例。
為讓居民可獲得較有保證的投資回報,基金的投資計劃應以穩健為主,尤其應有更多具保證回報的計劃可供選擇。為此,除建議參與制度的所有基金管理實體須提供不少於一種具保證回報的基金計劃供僱員及居民選擇外,亦希望建議央積金制度能設有一個由政府主導的保證回報基金計劃,該計劃以保本為主,並設有不低於通脹比例的保證回報,讓參與者有真正的選擇,並可遏抑高昂的管理費。
(四)


循序漸進完善政制
特區政府回歸十五年,為貫徹行政主導的政制模式,確保了行政長官強勢的政治地位。優勢是決策可以“快刀斬亂麻”,即使涉及重大利益爭拗,仍能在眾多“保駕護航”的機制內順利通過;但缺點是決策帶有很強的人治色彩,且不少重大政策由於有“護駕”,未必會認真聽取“對立派”、“少數派”的聲音,喪失了完善、優化、檢討的嚴謹環節;各種利益團體也未必需要及願意透過充分角力謀取共識,最終導致利益分配失衡、社會怨氣加劇,亦容易令施政走向極端。這對澳門政治的健康發展極為不利。
更由於現時的政治制度設計中,立法會間選及行政長官多個界別選委的產生均由“團體代表人”投票決定。這一制度設定有其歷史原因,過去的確有其合理性,但隨著澳門社會的發展,團體設立如雨後春笋,只要符合法律規定,就有權成為相關界別團體代表,至於團體是否有社會影響力則完全沒作考量。現時,有關制度缺陷已大大削弱了本澳政治制度的認受性。
需要承認的是,直選是較為民主的一種制度;但民主需要成熟的公民社會配合,在一個文明程度尚待提升的社會,缺乏足夠理性制衡的民主制度,容易受民眾不穩定情緒操縱,故此,現階段澳門立法會仍有需要保留官委及間選議席,但有必要儘快改良間選選委的產生辦法。建議參考其他地區的做法,相關界別的選委必須由整個界別合資格的人士以一人一票的方式選舉出來,以增加間選制度的認受性,亦可以驅使相關界別的議員更好地履行所屬界別的代表角色,避免利益分配失衡的局面進一步惡化,推動社會的公平發展。與此同時,行政長官在實現普選之前,選委的產生亦須參考上述做法,以增加行政長官的認受性。
也許本人的建議仍相當保守,但我如終認為,民主的實踐需要踏踏實實地一步一步走,不能急進,但也不應諱疾忌醫、固步自封。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政治制度隨之優化和完善是有必要的。期望為政者有更廣闊的胸襟和更長遠的視野,推動澳門的政治持續向民主邁進。
(完)



2014/09/02

連陽光都要奪走?

華僑報 2014/09/02

以前,不少澳門人會羨慕香港人,覺得鄰埠繁榮、物質選擇較多;但房屋方面卻一直引以為傲,即使捱得辛苦,但總算有個相對舒適的安樂窩。但是,今時唔同往日,現時澳門的樓價已和香港不遑多讓。日前,香港有樓盤宣佈開售廿一個實用面積不到二百方呎開放式戶,入場費最低單位折實一百七十七萬元,月租料約五千五百至六千元。看着香港這個新樓盤的資訊,我已沒有任何驚訝,因為澳門不少樓盤的呎價早已超過這個水平,而為了符合買家的購買能力,單位“蚊型化”的趨勢亦已相當明顯。
幸好,澳門的法律通常較為過時,規範建築興建的《都市建築總章程》於一九八四年頒佈,當中如限制房間至少九平方米、廚房至少四平方米、所有的間隔需要有窗或露台等規定,確保澳門未至出現過多“棺材房”。但是,基於現時澳門樓房有價有市,本澳地產建築業界一直都希望能打破上述規限,以興建更多單位,賺盡每一分錢。近日作為行政長官候選人身份的崔世安,就高調表示“街影條例要適時立法取消,故來屆政府會建議提案取消街影,與時俱進,配合城市發展。”翌日更“補鑊”稱,取消街影不等於放高樓宇。此言論一出,即引來社會熱議。
街影條例是三十年前的產物,或許確有僵化之嫌,但是,正如有規劃師所言,街影條例能有效確保街道及兩旁樓宇均有充足的光線照明,連冬至日都可有一小時日照時間;亦有利地面空氣向外擴散,減少熱島效應。換言之,這個街影條例保障了我們普羅百姓最基本的日照權和空氣質素。
澳門這幾年經濟輝煌發展,博彩業、地產商為爭得經濟利益,掠取了澳門大量的社會資源,市民早已滿腹怨氣,作為行政當局,更應從保護公眾利益的角度去完善法律,而不是用法律剝削居民的基本權利。為何政府連這少少的堅持都做不到?
近年社會不少人都提出要爭普選,其實所有的制度都要人來落實,無論多好的制度,只要執行的人不具備足夠的公民意識,懂得更多從公眾利益的角度來行事,選舉最終亦只會淪為走過場的把戲。小市民的權益保障,到底能寄望誰?作為弱勢市民的我只剩慨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