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09

央積金點跑贏通脹?

華僑報 2014/12/09

本欄曾建議,政府計劃構建的央積金制度須有措施確保存款增值。參考新加坡公積金的做法,其帳戶存款享有法定的最低收益保證。其中,一般帳戶的存款利率,是按新加坡四家主要銀行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的算術平均值計算(但不能低於二點五厘最低收益保證);特別帳戶的存款利率則享有約四厘的最低收益保證,原因是後者存款的期限較長。雖然有基本的利率回報,近年當地國民依然抨擊利率太低,無法提供有效保障,擔心“公積金照顧參與者退休後生活保障的目標難以達成”。為了促進公積金資產的保值增值,近年來新加坡公積金局陸續引進了多種投資計劃。
而香港的強積金制度則完全交由市場運作,而基金管理費高昂蠶食回報的問題一直為人詬病。為此,香港於今年中就設立強積金“核心基金”展開諮詢,擬將收費比率上限定在百分之一或以下,原本未有選擇投資組合而跌入“預設基金”的供款,有機會自動過戶至核心基金,倘一切順利,最快於二○一六年立法並實施。根據香港積金局統計,現時大約有兩成打工仔屬於“隨緣一族”,他們的強積金已自行選擇或“被選擇”為投資“預設基金”。
建議澳門能綜合新加坡和香港的經驗,除可讓參與者自由購買市場上各種投資產品外,亦須提供一、兩種有保證利率回報(建議不低於當年通脹)的核心基金給參與者選擇,讓“隨緣一族”有一個相對不太差的投資選擇;同時希望透過巿場競爭手段,使本澳基金管理費能夠維持合理的水平。
技術操作上,建議政府可注資一筆金額作為啟動基金,連同參與者的投資款項併入如儲備基金等其他公共投資基金一齊運作,以減少營運成本、提升營運效益;若回報高,參與者分享多,若回報不理想,可能要動用一定的公帑作補貼。但此舉有助鼓勵居民為自身養老保障負責,故“除笨有精”,值得考慮,亦可作為吸引居民參與央積金制度的誘因。

無論如何,澳門的央積金制度起步較慢,且供款額遠遠低於新加坡,為確保本澳居民有較好的退休保障,政府有必要繼續強化社保基金的資源投入,以補充第二層央積金制度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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