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6

以經濟手段控車

華僑報 2015/05/26

續談控車的議題。其實,控車的根本手段,無非是提高用車成本,值得討論的是,怎樣提升成本而已。
現實上,除了貪圖方便之外,有些人確實有用車需要,對於這類車主來說,無論如何增加成本,都仍會繼續用車;但對一些車輛可有可不用的人士來說,用車成本增加、“計唔掂數”時就會選擇放棄。聽說個別公共停車場日、夜間不同收費,使用率已即時有所變化,可看出部分駕駛者對費用是較為敏感的。故此,增加入口稅、車輛使用牌照稅和提升公共停車場費用這些經濟手段相信會有一定效用的,具體做法上可以循序漸進,以減少衝擊。
不過,眾多建議中,最讓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政府竟然提出將會透過縮短私人車輛強制性檢驗年期、增加驗車次數和調整檢驗費等措施,以實現控車的目標。現時,私人車輛滿十年就要檢驗,之後一年一檢,不少車輛使用十多年仍未被淘汰。問題是,實施上述的縮減檢驗年期等措施,日後除了要車輛提早年檢,增加車主一定的經濟負擔外,實在想不到和控車有何必然聯繫。因為,想用新車的仍會買新車,使用舊車的相信依然大有其人。何況,舊車性能仍然良好,為何要用手段將其加快淘汰?這樣做符合環保的理念嗎?
當然,亦有人提出要提高驗車規格,這點我不反對,但提高驗車規格的目標應是與環保掛勾,避免因車輛保養不當而對環境造成污染,這些要求本來就該與時並進,與控車有何相干?
另一方面,對於一些已被長期荒廢、欠未使用的車輛,現時政府的回應措施並不積極。有朋友的朋友就是這類車主,平時根本不用車,也不見得需要車,但他有車,為了不想給泊車費,於是就將車輛泊到“冇雷公咁遠”,又不怕被抄牌。據居民反映,黑沙海灘、路氹不少郊野徑周圍遍佈這些車輛,長期佔用泊位,影響正常的使用者。我理解大家都想有部車的心態,但車位是公共資源,澳門地方有限,公共泊位僧多粥少,當局不能對此坐視不理。路氹郊區加裝咪錶位、勤加抽牌,相信會令這類車主想清楚,是否還要有車,如果要,和其他人一樣付泊車費,不也是應該嗎?
(談控車下)

2015/05/19

辯論控車會如何?

華僑報  2015/05/19

控車是近日社會的熱門議題,從報導的反應看來,支持控車的聲音不少。其實澳門地少車多,早已是不爭的事實,為何社會多年來對控車的反應都較為激烈呢?因為沉默的大多數仍能忍受。
和環保問題一樣,交通如果未惡劣到大家都難以忍受的程度,作為非高壓政權的政府來說,很難會有強硬的政策出台。還記得二○○四年關翠杏議員提出的一份辯論動議:“本澳地小車多,不斷增多的車輛不但給交通運輸帶來沉重壓力,同時亦加劇了環境的污染,面對車輛數目的膨脹趨勢,政府是否應採取措施限制車輛入口?”辯題其中一個清晰取向是,減少或控制車輛數量才能有助改善本澳的交通和環境壓力。但可能辯題涉及車輛入口的字眼,利益攸關,觸動車商的神經,在商界的齊齊反對下,辯題竟然連進入議會作正式辯論的機會都沒有。
當時,本澳的行駛車輛總數超過十三萬四千架,截至三月,車輛總數已達廿四萬一千多架,平均每年增長一萬架。只要任何一個路段或路口有交通意外或工程,定必令該區塞滿車龍、動彈不得;又或一場大雨已足以造成大範圍的交通癱瘓。
我自己的親身經歷是,在高士德一帶去接人,圍著其住所走一圈不用兩分鐘,但行車卻用了二十分鐘,對於習慣步行的我來說,真的無法接受。只能暗自佩服那些十年如一日的車主,還可以忍受如此的交通困境。
關姐的辯論動議中提到:“本澳車位不足的問題向來嚴重,開放自由行之後,假日期間主要交通要道更出現長時間的塞車情況。未來,隨著車流、人流的增加,泊車、塞車問題將變得更為突出。另一方面,車輛數量尤其是私家車輛數量的不斷增加,無疑會給環境造成種種壓力,尤其是在溫室氣體排放和噪音方面的污染。雖然當局已採取了一系列減少車輛污染的措施,但是,只是治標不治本。車輛數目的不斷攀升,將使有關問題變得日趨嚴重。”
有關問題隨著現時旅客及外僱的劇增而變得相當尖銳,時移世易,如果再入一次這份辯題,不知議會是否能接受,並願意認真就這個問題作出辯論和探討呢?
(談控車上)


2015/05/12

人命關天仲要問?

華僑報  2015/05/12

因應永寧經屋中央燃氣管出現鏽蝕,房屋局日前公佈,於上周起陸續在大廈進行改造工程、安裝明喉;而日前,該大廈的關注組成員仍透過傳媒表達反對聲音,批評房屋局一意孤行。作為局外人,好難評估事件處理的是與非,只是覺得,燃氣洩漏有釀成爆炸的危險,雙方在商討事件的處理中,能否把安全和人命放在首位,至為重要。
根據傳媒報導的資料,早於二○一一年底入伙之初,小業主已發現大廈的中央煤氣管鏽蝕嚴重,曾向房屋局反映;至去年九月,燃氣供應商進行年度檢查時發現中央煤氣管出現滲漏,開挖部分地面察看管道後發現情況比想像中嚴重,多條管道有鏽蝕並穿孔,石油氣濃度極高;當局立即對抽檢到有即時漏氣危險的十多戶停止輸氣。以此推斷,相關喉管的鏽蝕、穿孔情況並不尋常;加上石油氣較空氣重,洩漏後並不容易隨空氣揮散,下沉聚積到一定程度足以引致爆炸,如此計時炸彈,住戶能不惶恐?
但觀乎當局的做法,卻是慢三拍,九月份發現問題,至翌年初召開解釋會,三月通知小業主開會投票決定是否開展工程。真想質疑政府是否怕“孭鑊”,所以才要事事諮詢?為何人命關天還需徵得小業主同意?
我不是說小業主的意見不重要,我只是認為,在這件事情上,政府必須基於公共利益,作出必定需要停氣和改造工程的決定,當然,針對小業主憂慮的問題,如錶箱的安裝位置、高度等,在不涉及安全的前提下應盡可能回應小業主的訴求,做到該硬則硬、該軟則軟,這才是負責任的態度。可惜政府表面要聽民意,遇到居民反對,在無更好的理由說服小業主的前提下,又要強行安裝,難怪小業主覺得當局一意孤行。

日前,羅立文司長在立法會上說,澳門今時今日甚麼都要諮詢,但諮詢是要付出代價的,任何諮詢前後至少需要一年時間,言下之意,是要考慮諮詢的必要性。我認為,事關民生、政策大事諮詢有其必要,但政府現時不少諮詢,往往都是走過場;即使認真聽取了不少意見,到真正落實時又事隔數年,政策執行時又已與現實脫節,引發不少民憤。看來政府在是否聽民意、如何聽民意方面,仍有很多功夫要修煉。


2015/05/05

一卡在手誰受惠?

華僑報  2015/05/05

澳門居民至少有一卡在手,就是坐巴士必需的澳門通卡。該卡自二○○七年夏季推出市場,流通約三千張,政府自二○○八年開始,先後推出學生、長者及其他人士的車資優惠計劃,並規定只能持澳門通“嘟卡扣錢”才能享受優惠。至二○○九年四月,澳門通已發出四十萬張,現時累積發卡量約一百五十萬張。
社會當時質疑,為何政府只與澳門通簽訂合作協議,究竟當中是否存在利益輸送。政府的回覆是,“採用澳門通作為巴士車資資助計劃的電子計費系統,是由於本澳目前市場上只有這一家電子付費公司。”根據批示,政府與該公司訂立提供“澳門道路集體客運電子收費及清算”服務合同的金額超過五千三百萬,由二○一一年起分四年支付。而根據二○一四年底的新一份批示,政府由去年至二○一八年將按年再向該公司支付共五千七百多萬元。
值得質疑的是,幾年前澳門或許真的只有一家小額電子貨幣公司,但現在情況有變,據我所知,銀聯閃付已可以應用在公共停車場、體育設施、部分政府部門繳費、乘坐巴士等,為何政府仍可以“鬼鬼祟祟”,無需競投就可以再將服務直接判予澳門通?

不過米已成炊,質疑亦沒用,退而求其次,現時居民根本“冇得揀”,一定要用澳門通才能享有政府的車資優惠,某個角度來說,這間公司都算是“公用事業”,政府就要履行好監管的角色,保障廣大消費者的利益。但是,日前有市民投訴才知道,原來張卡不用三年,就會歸類為不動戶口,要逐月扣八元,連按金都倒扣埋。現在不少銀行都陸續取消不動戶口扣錢這種不合理條文,真想不明白,對於大部分非個人卡的澳門通來說,即使長時間不用,對該公司會有甚麼行政負擔,需要逐月扣錢?更不合理的是,連按金都扣清?這三十元按金不是製卡成本嗎?理論上退卡時就要還用家。我這個“算死草”計過,一百五十萬張卡,不計咭內儲值,單以每張卡三十元按金計,總額就已有四千五百萬元,但政府對公司的註冊資本要求只是“不少於一千萬元”。政府,再不做好監管角色,叫市民如何相信你沒有偏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