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05

一卡在手誰受惠?

華僑報  2015/05/05

澳門居民至少有一卡在手,就是坐巴士必需的澳門通卡。該卡自二○○七年夏季推出市場,流通約三千張,政府自二○○八年開始,先後推出學生、長者及其他人士的車資優惠計劃,並規定只能持澳門通“嘟卡扣錢”才能享受優惠。至二○○九年四月,澳門通已發出四十萬張,現時累積發卡量約一百五十萬張。
社會當時質疑,為何政府只與澳門通簽訂合作協議,究竟當中是否存在利益輸送。政府的回覆是,“採用澳門通作為巴士車資資助計劃的電子計費系統,是由於本澳目前市場上只有這一家電子付費公司。”根據批示,政府與該公司訂立提供“澳門道路集體客運電子收費及清算”服務合同的金額超過五千三百萬,由二○一一年起分四年支付。而根據二○一四年底的新一份批示,政府由去年至二○一八年將按年再向該公司支付共五千七百多萬元。
值得質疑的是,幾年前澳門或許真的只有一家小額電子貨幣公司,但現在情況有變,據我所知,銀聯閃付已可以應用在公共停車場、體育設施、部分政府部門繳費、乘坐巴士等,為何政府仍可以“鬼鬼祟祟”,無需競投就可以再將服務直接判予澳門通?

不過米已成炊,質疑亦沒用,退而求其次,現時居民根本“冇得揀”,一定要用澳門通才能享有政府的車資優惠,某個角度來說,這間公司都算是“公用事業”,政府就要履行好監管的角色,保障廣大消費者的利益。但是,日前有市民投訴才知道,原來張卡不用三年,就會歸類為不動戶口,要逐月扣八元,連按金都倒扣埋。現在不少銀行都陸續取消不動戶口扣錢這種不合理條文,真想不明白,對於大部分非個人卡的澳門通來說,即使長時間不用,對該公司會有甚麼行政負擔,需要逐月扣錢?更不合理的是,連按金都扣清?這三十元按金不是製卡成本嗎?理論上退卡時就要還用家。我這個“算死草”計過,一百五十萬張卡,不計咭內儲值,單以每張卡三十元按金計,總額就已有四千五百萬元,但政府對公司的註冊資本要求只是“不少於一千萬元”。政府,再不做好監管角色,叫市民如何相信你沒有偏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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