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18 市民日報
現行的噪音法制訂於1995年,其訂定原意是透過對環境噪音作出預防及控制之規範,減少噪音可能對聽覺造成的損害及引起其他生理及心理之問題,從而保障居民的健康。這十多年來,澳門社會發展迅速,有關規範早已不合時宜,尤其是因應產業結構調整日夜作息顛倒的僱員增多,當局有必要收緊噪音的規範,減少居民被噪音滋擾的機會。
政府於3月1日至4月15日展開為期一個半月的《噪音法修訂》諮詢,建議在現有法規基礎上,進一步管制打樁工程產生的噪音;以及將引起社會生活噪音的主要活動列入噪音法的規管範圍。對於上述修法建議,本人尤為關注本澳未來是否仍然允許使用「傳統撞擊式柴油錘打樁機」。
有關規管打樁工程產生的噪音方面,本人認為需全面禁用「傳統撞擊式柴油錘打樁機」,且強烈反對設定半年的過渡期,應縮短為不多於60天。
理據如下:(1)文本中明確指出,今次修法的首要原則是「以民為本、保障居民健康」,若允許噪音、空氣污染嚴重的「傳統撞擊式柴油錘打樁機」繼續使用,則與此原則背道而馳。澳門與很多城市、國家不同之處在於城市太小,難以明確劃分市區或非市區,在所謂的「非市區」使用,有關污染代價最終仍是要澳門居民承受。
(2)澳門正致力發展成世界級休閒度假中心,且成功申請成為健康城市,環保政策和工作亦需相應配合,作為行政當局從政治立場上有必要及早明確政策取向予以取締。
(3)本澳現行法規於1994年訂定,期後鄰近地區修法,都紛紛對「傳統撞擊式柴油錘打樁機」的使用作出較為嚴謹的規限,予以淘汰,為何澳門遲於鄰地修法,仍要留下這一落後的尾巴,成為被國際奚落環境保護不力的把柄?
(4)從居民透過各種途徑所反映的聲音可知,居民早有共識要求立法取締傳統、落後的打樁機。
(5)近幾年當局一直表明已就相關問題進行立法,環境委員會編印的《澳門環境狀況報告2006》早已指出,建築施工過程中所使用的柴油式打樁設備所造成的噪聲滋擾備受公眾關注,為此有必要逐步完善建築施工噪聲之控制和管理,制訂施工及設備的噪聲指引,況且修法工作已於2008年啟動,至今已有一段時間,相信到完成修法時業界已有較長的適應期,理應不會對行業運作構成太大衝擊。
(6)近年由土地工務運輸局主理的政府工程已大量減少使用撞擊式打樁方式施工,且鄰近地區亦有大量使用環保樁基礎工藝的實例和經驗可供借鑑,證明對工程施工質量不會構成影響。
最後要強調的是,提升居民生活素質不應只是一句口號,而是需在施政的各個領域中貫徹落實有關理念和目標。當中,環境的好壞是關係到包括官員、業界代表在內的每一位居民的切身健康。故殷切期望當局能以民為本,切實做好環保工作,共同為締造一個舒適安寧的生活環境而努力。
2010/03/18
2010/03/11
陽光政府首要資料數據透明化

澳門日報2010-03-11
工聯基層發展部副主任阮玉笑表示,政府資訊高透明度及確保公眾知情權,是現代文明政府的必有要件,行政長官崔世安提出,要致力打造陽光政府,鼓勵公眾參與,加強訊息溝通,表明特區政府亦正努力朝這個方向邁進。她提出,要推動公共行政走向公開透明,當局首要做好資料數據的發佈工作,才有利社會作出監察,最終實現共建陽光政府的目標。
外僱審批疑黑箱操作
阮玉笑以勞工事務的範疇為例表示,早前警方揭發有人藉成立空殼公司詐騙外僱配額再轉售予有意來澳內地人圖利的案件,當中既反映有關部門外僱審批程序“兒戲”的事實,亦反映部門黑箱操作、數據欠透明,社會難以監察容易衍生不規則行為的現實。她指出,在人力資源發展辦公室成立前,負責審批外僱的勞工事務局就業廳,在其2006年的工作報告指出,該局當年受理的外僱申請超過廿一萬人,其中九萬一千個申請獲得批准;但同年底在澳外僱人數卻不足六萬五千人。可見外僱審批額與實際在澳外僱人數有較大的出入。
但自2007年5月底人力資源發展辦公室設立後,所有外僱的申請和批出數字完全銷聲匿跡,坊間只能憑治安警察局的數據得知在澳外僱人數,卻再無途徑瞭解外僱申請和審批額的情況。議員多番追問為何不把外僱的申請和批出數字透明化,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早前在立法會仍堅稱,當局無意遮瞞有關數字,未來政府更會研究以合適的方式,公佈批出外僱額的數量,以及每一個個案的審批理據。但當局由始至終均未能回應為何在未來的新公佈方式出台前,要撤銷原來僅有的數據公佈(即現時仍未有渠道得知外僱申請和審批額的情況)?為何研究三年多,有關新公佈方式仍未能出台?連基本的資料數據都欠奉,坊間怎樣能作出有效監察?何能不疑竇叢生?
公眾難獲知政府資訊
她又指出,據社會保障基金的供款資料顯示,本澳多年來一直存在只聘用外地僱員而沒有本地工人的企業,而且數量更不斷增加,至2008年已有二百六十五家企業,涉及五千五百多名外僱。有議員亦已多次質詢有關部門,為何容許只聘用外地僱員的企業存在,但政府由始至終只是以各種理由搪塞,始終都未有將有關企業名單及其只聘用外地僱員的理據公諸社會。數據如此欠缺透明度,既有違當局加大施政透明度、共建陽光政府的取向,亦令坊間疑團難消,不斷侵害特區政府的管治威信。更值得關注的是,有關問題議員多次提出質詢要求有關部門解畫,仍然未得要領,一般公眾想獲知政府的資訊,可謂更難比登天。
阮玉笑表示,雖然近幾年,當局在加強資訊透明度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仍未如理想,相信與部分主管官員未能充分認識政務公開對特區政府有效管理的重要性。她認為,只有數據的進一步透明化,才能便於社會監察;同時建議政府充分借助現今發達的資訊科技,廣泛透過電子網絡的方式發佈消息,大力推進政府的施政透明度,最終達至提升居民社會參與度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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