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8

習字不怕遲

華僑報  2015/07/28

作為現代的家長,誰不關心自己子女的教育?日前,政府頒佈《本地學制正規教育基本學力要求》行政法規,規定幼兒教育階段今年九月份新學年開始實施,教育部門負責人強調在幼兒階段推行的基本學力要求是希望去除幼兒教育小學化,讓幼兒在遊戲中學習。
個人絕對認同“去小學化”的取向,只是擔心政策落實的成效。因為,“要孩子贏在起跑線”的觀念已印入家長的腦海,這種不斷希望催谷小孩子成長的趨勢,才是現今港澳社會幼兒教育小學化的根源。
其實,從心理學發展的角度來看,兒童太早動筆寫字,確實不利他們的心理健康。因為,兩、三歲的小朋友連手指肌肉未發育好,要他們寫字不過界對大部分學生來說都好難,“人地做到佢做唔到”就會有“挫敗感”,如果這些挫敗感一再持續的話,會進而影響他們的學習和生活自信心,日後遇到任何困難只懂“認命”,失去嘗試解決問題的能力。
另一方面,五歲前是人格形成的重要時期,而人格是心理的基石,即此階段是心理發展的重要階段,應該讓小朋友在遊戲和玩樂中學習,儲備好心理能量,為日後心理智能的發展奠好基礎。現代社會出現這麼多青少年問題,據研究表明,與幼兒階段的心理素質培養得不好有關。
小朋友的心理健康固然重要,但現代社會競爭激烈,七、八歲才寫字,萬一因輸在起跑線上而影響到將來的發展,的確也會令家長十分憂慮。幸好研究表明,七、八歲才學寫字的小朋友,雖然初期是會比兩、三歲就習字的人落後,但十歲時兩者的水平已相若,可見遲習字並不會對學生的整體發展帶來影響,反而會因早期的心智能得到充分發展,打好預防針,有更好的條件面對日後成長中所遇到的種種問題、面對逆境亦懂得處理。

歐美及中國教育法規定,七歲前的學童不能動筆習字,若本澳幼兒教育,能仿效歐美及中國的教育法,規定幼兒階段不用應付課業習作,而能在遊戲和玩樂中培養學童良好的人格和心理,這對他們將來長遠的發展大有裨益。其實,小朋友潛力無限,讓他們快樂中成長,打好心理基石,相信潛力總有爆發的一日!




2015/07/21

全都是輸家

華僑報  2015/07/21

賭權開放後,澳門土地有價,整個小城到處大興土木,一些或許有歷史或文化價值的建築物,均因未有及時納入文物清單而被拆卸,坊間一直要求政府對一九九二年頒佈的文物清單作出更新,可惜政府遲遲未有實際行動。即使《文化遺產保護法》頒佈接近兩年,相關部門仍未履行法律的要求,甚至連文物評定程序都未曾啟動過。
日前,文化局官員在立法會上表示,將會啟動建築文物評定程序,渡船街一號將成為首批啟動文物評定程序的十個建築之一。其實,早在五月份官員回覆議員書面質詢時已透露,“該局去年五月開展了全澳具文化價值不動產的普查工作,初步的普查對象超過一百項,已完成其中約七十個項目的普查工作。對於已完成的普查項目,文化局正對其進行深入整理及價值分析,其中首批資料齊備、論證充分、評定條件較成熟、需及時進行保護的首批不動產項目將於今年中啟動評定程序。”
問題是,如今兩個月過去依然未見任何進展。究竟拖至何年何月?實在無法知曉。其次是,即使啟動文物的評定程序,按法律的規定,仍有一年時間決定相關建築物會否列入文物清單。只有最終被評定為文物,政府才會依法與業權人協商保護及業權等問題。
我認同政府有需要對全澳文物建築做全面普查,但這項工程相當浩大,為何不能緩急輕重,第一時間就一些已面臨清拆危險的項目或社會已具廣泛爭議的項目啟動評定程序呢?我要先旨聲明,我是行外人,真的不明白會否因此而令行政量大增,但既然法律以保護文物為核心,第一時間拯救文物不是很正當嗎?

受傳媒關注的渡船街一號,在二○一三年底進行拆卸工程期間被工務局緊急叫停,是拆是留一年多以來仍未有定案。去年十月文化遺產委員會曾公佈,渡船街一號會與其他有潛質的建築物,在今年首季一同開展文物評定工作,可惜如今第三季已到仍未啟動。如此“慢拍”的政府,對比澳門今時今日的發展速度,無疑反差極大,亦為無意保留文物建築的發展商提供了更多的時間和方便。不過,作為正當發展的業權人,有時面對這樣“慢拍”的政府,又何嘗不是有怨無路訴?


2015/07/14

反對枉花公帑做研究

華僑報  2015/07/14

幾年前,因應鄰埠推出港人港地政策,本地亦有不少聲音開展澳人澳地政策研究,但政府卻迴避社會的訴求,於二○一三年底委託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澳門理工學院開展研究,其後於二○一四年五月,拋出“澳門本地居民置業安居計劃”諮詢,為期六十天。事隔一年多,在今年六月才公佈有關諮詢結果。按官方的說法,市民對是否推行置業安居計劃取態兩極化,但我細看內文卻有不同的推論。
諮詢結果顯示,認同計劃的意見認為:澳門地少人多,近年樓價急速上升,為確保市民安居,推行置業安居計劃是必須的,並冀盡快落實相關措施,不過,前提是要有充足土地供應,不能與公共房屋爭奪土地資源;政府應推出不同形式的政策去扶助未能上樓、而又不合資格或未能購買經屋的人士。
而反對計劃的意見則認為:置業安居計劃會爭奪公屋資源,在目前數量不足之際,質疑政府是否真的能夠做好;置安居有別於澳人澳地,認為政府把跨部門工作小組將澳人澳地的大政策方向變成房屋局的一個計劃是偷換概念。
從行文中可看到相當一致的民意──政府手上冇地,根本冇條件推置安居計劃。而諮詢結果出台後,政府亦“果斷”宣布擱置置安居計劃。不過與此同時卻宣佈,有需要就新類型房屋展開政策性研究,因為這是今年施政報告要求。故當局稍後將委託本澳大學進行政策推行可行性研究,之後再提出公眾諮詢建議。
聽到這樣的訊息,真的不知笑好罵好。居民心水清,反對置安居是深知政府土地有限,連中下階層的社屋和經屋訴求都未滿足到,政府還談甚麼新類型房屋?打個不恰切的比喻,連飯都未有得食,還問“何不食肉糜”這種白癡問題有甚麼意義呢?

我想重申,現在澳門的房屋問題不是沒有足夠的私樓供應,而是居民買唔起私樓;公共房屋不是甚麼類型之爭,而是供應量根本不足以回應。諮詢是需要付出代價的,政府不對症下藥,更病急亂投醫,枉花納稅人公帑(做研究)、心力(應付諮詢)和時間(等待),能不悲哀?


2015/07/07

假過境真來澳

華僑報 2015/07/07

政府上星期“靜靜雞”宣佈,將會放寬中國護照持有人過境澳門的管理措施,首次過境由現時規定的六十日內可逗留五天改為三十日內可逗留七天;若期間入境後沒經澳門機場前往外國,第二次進入澳門時的一天逗留期則放寬至兩天;如再次不遵守過境規定,期間內將被拒絕入境。
上述規定有兩個關鍵點:第一,六十日的期間縮減為三十日,即放寬前持中國護照入境但並非真正過境澳門的人士,六十日內只可在澳逗留六日;但放寬後這些人士則可三十日內在澳逗留九日;第二,三十日後有關人士可以再根據上述規定來澳九日,換言之,六十日內足以在澳逗留十八日。足足是三倍天數的放寬。
政府聲稱放寬這項措施,是基於內地人士與東南亞國家交往越趨頻繁,越來越多國家給予中國人免簽證待遇,為配合國家正開展的“一帶一路”戰略,故調整政策以吸引更多旅客來澳。這些冠冕堂皇的理由我是沒有理由反對的,只不過,若旅客真正過境,增加首次過境澳門的日數,相信有助鼓勵旅客延長留澳時間。問題是,當事人如果只是入境但並非真正過境澳門,就已非政策的目標旅客,為何違反過境規定的人士,第二次入境時仍放寬其逗留時間至兩天,大大增加這些“假過境”真入境人士的留澳時間?

要關注的是,政府在去年七月收緊這項措施時提出的理據是,寬鬆的過境規定,變相鼓勵了部分中國護照持有人迴避正常申請來澳旅遊簽註的程序。據保安司司長辦數字顯示,二○一三年有近二百一十萬內地旅客持獲第三地簽證的中國護照入澳後,沒有前往其他國家或地區,佔該類護照入境人次的八成。這些經常來澳從事各類活動的人士,只要花費申請第三地簽證及出示電子機票證明,便能順利進入本澳,理論上每三十日就能在澳逗留九日,較正式的來澳旅遊簽證更便利、時間更長,點會不受歡迎?只是這種違反正常過境規定的做法,僅收緊一年又獲放寬,政治背後的動機,稍為思考一下就能估到乃為救經濟。只能嘆一句,眼中只有經濟發展的政府,點會有威嚴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