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30

只要肯努力?

華僑報 2013/07/30

有團體所作的調查結果顯示,年輕人選擇工作普遍以薪酬為優先考量,顯示薪酬福利優劣,很大程度決定受訪者的就業去留。對此,傳媒紛紛冠以“近四成青年揀工要薪酬福利好”、“調查指青年普遍向錢看”、“青年:工作與夢想兩回事”等標題……本人沒有質疑編輯冠以相關標題的用心,只是平心而論,現時澳門的環境之下,我們年青一代還有多少條件去追逐“夢想”呢?
社會經常有聲音批評年輕人只樂意投身博企及政府,以致其他行業難以吸納新人及人才缺乏。有從事飲食業的年青人反映,入行做廚人工低、辛苦不在講,即使接受完培訓、考埋國家級的廚師認證,除非攞到獎,否則都好難有機會晉升或被重用。又沒有“錢景”,更看不到前景,試問如何能吸引新人入行?
香港《明報》一篇文章中講到,“這些年來,電視觀眾發現,公仔箱裏出現的臉孔,來來去去還是那幾個人。做侍應的,做兵丁的,有沒有可能往上流動?官方的說法是,只要肯捱肯努力,自然有奇蹟發生,得以熬出頭來。話說完了,制度依然如鐵板,原封不動……年輕人需要的是什麼?最近幾年,我聽過許多年輕朋友埋怨說,樓價太貴,負擔不起,於是結不了婚,做不成人。但與此同時,我聽過更多年輕人說,社會缺乏流動,機會貧乏,下一代香港人,毫無希望,不如移民。對此,高官的說法繼續是‘只要肯努力,自然會熬出頭來’;但我們眼見的是,這一代人讀完書,進完修,OT,那道社會階梯照舊擁擠不堪,爬不上去。這個年頭,香港的年輕人跟電視台的小人物,處境其實相差無幾。”

社會不斷標籤年輕人不求上進、不肯捱苦,但是年輕人是否真的能夠懷才而有用?努力參加了培訓,是否就可以向上流動呢?原來,現實已告訴我們,“只要肯努力,自然會熬出頭來”的年代已一去不復返,現在更多的情況是,除非有奇蹟,否則可能永遠都要望天打卦、等運到。與其這樣,趁澳門現時這個發展階段,及早尋找一份薪酬福利較好的工作,腳踏實地,又有何值得非難呢?


2013/07/23

畀條生路我哋行!

華僑報 2013/07/23

《房地產中介法》七月一日正式實施當日,引發業界強烈反響,過千人發起大遊行,向政府總部遞信,大喊“畀碗飯食”;不少地產公司都表示,有關規範對他們的經營造成嚴重打擊,生意難做;相關團體代表更紛紛表態,要求政府寬鬆或暫緩執法。
不排除新法實施,會對業界的運作造成一定的影響,但不計前期草擬及諮詢的時間,有關法律在立法會審議一年多,法案出台後至實施更有大半年的準備期,並非“天降之法”,何以如此長的一段時間,業界竟然未能做好應對準備,將影響減至最少?
本澳房地產中介經營一向缺乏監管,行業良莠不齊,經紀食價不在話下,更重要的是,“無王管”之下,即使中招亦求助無門、有怨無路訴。身邊不少朋友都曾食過“驚風散”,簽承諾書後買樓不成,坐失購買其他單位的良機。最離譜的是,家人透過一個地產公司放盤,簽小訂後買家交付的訂金竟然被經紀“挾帶私逃”,而有關地產公司聲稱無符之下,要求家人向司警報案;即使求助議員及相關的團體代表亦徒勞無功,擾攘多時,在簽大訂之前地產公司才答應墊支有關款項。
這幾年,澳門樓價高企,一個單位至少都二、三百萬元,差不多要兩代人才能供得起。承諾有樓結果買唔到,不知情下購買了有僭建、塞渠漏水等有問題的單位……“真係撞牆都唔得掂”,種種淒酸試問不法的地產中介又會何曾同情過?又何曾畀過條生路我哋啲弱勢小市民行呢?
更何況,這個法律不單單保障消費者,亦保障正當合法經營的地產中介,確保經紀可以在一個相對規範的環境下公平競爭。類似的地產中介法,在香港已實施二十多年,而且比澳門嚴格得多,香港的地產中介業務不是依然蓬勃發展嗎?故只要大家放下成見,過了這個適應期之後,相信業界的經營會走上正軌。

但亦不由感慨,為何法律制訂期間大家就不聞不問、不去據理力爭,生效後實施時利害關係人才大叫“冇諮詢”、“不知情”,要求撤銷或暫緩執行有關“惡法”?究竟這種無謂爭議所引發的社會內耗和代價還要重覆多少次才不會重演?


2013/07/16

行動起來反對城規法濫賠

華僑報 2013/07/16

君濤六月十四日在《論盡澳門街》撰文:“建築業界及發展商心裡都很清楚,街道準線圖從來也沒有賠償的,這已是沒有爭議的事實。政府方面不可能不知道這個事實,也應該明白街線圖有賠償不合理,故此,在二○一二年城規法諮詢文本中,並沒有街道圖賠償的條文。”
七月五日報導,負責審議《城市規劃法》法案的第二常設委員會主席陳澤武表示,會上澄清了在《城規法》生效前,若私家地未取得工程准照,則城規實施導致街道準線圖發生變動不會獲得賠償;法例生效後,城規致使街道準線圖改變,業權人可獲賠償。
七月十日報導,委員會上有議員堅持要求法律生效前,有街道準線圖都可獲賠償。
七月十一日報導指,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黃振東重申在《城規法》生效後、城規詳細規劃未出台前的新街道準線圖可依據“過渡期特別保障”索償。
作為相關部門的官員,理應具專業判斷何謂合理的賠償準則,理應具責任守護好本澳的公共資源(包括土地、城市景觀及公帑)。但好遺憾和憤慨的是,在上述的立法過程中,我看不到政府官員能站穩公共利益的立場,堅守其一直宣稱的“政府由始至終一直都是秉承妥善利用公帑,避免出現濫賠情況”的原則,反而是處處退讓,有街道準線圖就賠,明顯是透過立法賦予發展商“賺到盡”的行為合法化,而我們大眾的利益則無以為守。
四年前參選立法會,我在給朋友的私人單張上寫道:“生活其中,我看見──一座座四、五十層高的大樓拔地而起,徹底破壞了我們的城市景觀,以前輕易享受到的陽光、天空、堤岸、優美景觀已經不再屬於我們普羅大眾。一幅幅土地,轉眼間被圈的圈、被批的批,圍完大潭山、再佔小潭山,但是新公屋就‘等極都等唔到’,究竟還有幾多地真正是可以留給我們發展呢?接近權勢人士可快人一步獲得先機,趁機合法打劫我們社會的財富,難道這些就是公平?”

我們本來以為,制訂城市規劃法是能保障我們的權利和資源,但結果原來卻是賦予發展商更大的權利去侵掠我們的共有資源,澳門人,我們行動起來,一齊反對這個不合理的條文吧!


2013/07/14

前期資訊文件不具法定地位 街線圖索賠不合理

澳門日報 2013-07-14

正在立法會審議的《城市規劃法》法案的賠償規定引起重大爭議,日前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黃振東明確表示,在相關法律生效後、城規詳細規劃未出台前的新街道準線圖可依據“過渡期特別保障”索償。工聯基層發展部副主任阮玉笑認為,私家地發展商依據街道準線圖向政府索償的做法並不合理,容易衍生合法的“利益輸送”,特區政府有必要以本澳的整體利益為依據,堅持須持工程准照才可獲賠償。

應循先進地區做法

阮玉笑表示,內地、香港、台灣,以至英國及葡國等地,受城規影響的賠償機制,都是以發出正式工程准照為準,本澳亦需遵循大多數國家和地區的做法,秉承“妥善利用公帑、避免出現濫賠”的原則,盡可能維護公利益。

她指出,街道準線圖並非規劃,只是一種前期資訊文件,不應具有向政府索償的法定地位。雖然現時政府的取向是在“城規法”生效前,若私家地未取得工程准照,則城規實施導致街道準線圖發生變動不會獲得賠償;法例生效後,城規致使街道準線圖改變,業權人才可獲賠償。但她質疑,“城規法”生效後至各區詳細規劃出台,起碼需要幾年的時間,但當局有何機制確保期間所發出或續期的街道準線圖將來不會與詳細城市規劃相抵觸?又有何機制可以有效制衡有關部門在審批相關的街道準線圖時,能始終堅持以公利益為依據?

應朝宜居宜遊發展

阮玉笑稱,雖然國家在“十二五”規劃中已明確建議澳門應朝“宜居、宜遊”的方向發展,但近年本澳各區超高樓、屏風樓相繼湧現,不但嚴重破壞自然及城市景觀,更令居民的空氣質素、日照的享受權受到影響,亦與有關發展定位背道而馳,社會希望“城規法”及相關規劃細則盡早出台,是希望能透過完善法律,令這種無序的發展受到規限,更好維護大的公共利益。她認為,經濟的快速增長與環境及資源制約的矛盾將會日益凸顯,可以預期日後涉及城市規劃的爭議個案定會不斷增加,不希望在即將制訂的“城規法”中,訂定發展商憑街道準線圖就可索償的條文,造成合法的“利益輸送”,令政府將來在城規的賠償問題上處於被動,亦容易引發社會無窮的爭議。


2013/07/09

暴雨預警有需要

華僑報 2013/07/09

踏入夏季,又是多風多雨的季節,之前幾次暴雨,已令澳門多個區域造成嚴重水浸,坊間怨聲載道,商戶固然損失慘重,但大部分需要上下班的市民及返放學的學生亦相當狼狽。現時本澳的暴雨警告信號屬單級制,其意義是預測在未來兩小時內,本澳降雨量將達到約五十毫米時發出。有熟悉氣象情況的朋友指,五十毫米的降雨量,以澳門現時的情況來看,相信廣泛地區已嚴重水浸,無論出門與否的市民,都已進退維谷,實已失卻預警的作用;反觀鄰地的香港、珠海、深圳,均設有多級制,如香港的暴雨警告信號分黃、紅、黑三級,其黃色暴雨警告信號在香港廣泛地區已錄得或預料會有每小時雨量超過三十毫米的大雨,且雨勢可能持續時就會發生,以提醒市民留意天氣變化情況,並採取預防措施,以減少因大雨引發的危險。
其實,在二○○四年七月一日前本澳亦曾採取紅、黑兩級的暴雨警告信號,據氣象局負責人表示,當時是因為社會認為兩色訊號難以清楚知悉學童需否上學,容易造成混亂,故才以一個暴雨訊號取代。其日前出席立法會口頭質詢大會時亦強調,分兩色訊號並非技術問題,只要社會有共識,當局願意探討相關機制。
現時,為減少商戶受水浸的影響,氣象局會向已登記的商戶提供短訊提示服務,當每小時降雨量達二十毫米以上或暴雨警告信號發出時,會在三十分鐘內作出提示,讓用戶掌握即時的水浸狀況及降雨趨勢,及早採取預防措施。

現時的情況是,一場大雨足以令澳門成為名符其實的“水上威尼斯”,足以癱瘓大半個澳門的交通,有關暴雨及水浸預警實乃大眾所需,幸好,氣象局亦從善如流,承諾將採取三項措施加強氣象訊息的發佈,包括在香港增設一台服務器,提供手機氣象網頁服務;爭取今月內推出氣象局的氣象應用程式;八月在網頁中增加未來天氣狀況提示,包括大驟雨資訊。當遇有雷雨雲移近並可能影響本澳時,加強暴雨預報。本人真心希望,上述的措施可以幫到我們,下次再有因暴雨引發水浸時能提前知悉,做好預防措施,減少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