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26

改革間選當其時

華僑報 2017/09/26

隨着立法會直、間選名單塵埃落定,社會開始關注委任人選如何,以及何時公佈。按規定,行政長官須在直間選名單總核算紀錄公佈後十五日內公佈委任議員名單。
澳門立法會現時由直選、間選和委任議員組成,澳門基本法規定,立法會多數議員由選舉產生。立法會議員全部由直選產生是不少參選組別的政綱之一,包括:新澳門夢(爭雙普選,即特首及全體立法會議員均由一人一票選舉產生);吳國昌、區錦新(爭取普選特首,增加直選議席,循序漸進邁向普選立法會);蘇嘉豪(倡議制訂行政長官及立法會雙普選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實現二零一九年普選行政長官;二零二一年普選立法會全體議員);澳門公義(加快立法選舉的改革進程,逐步取消官委和間選議席);民主起動(落實全民普選行政長官及全體立法會議員)。
但亦有一些組別認同大多數議席由直選產生,又或增加間選的民主選舉成份。如林玉鳳(爭取普選行政長官,爭取立法會絕大多數議席由直選產生);高天賜(大部分間選議員和委任議員儘快由直選產生,實現廣大市民的期望;二零一九年由直接普選選出行政長官,增加選管會人數);傳新力量(推動立法會間選持續增加民主成分,先業界一人一票,最終澳人“一人兩票";逐步增加行政長官選舉民主成分,最終實現普選)。
綜觀世界各地的體制,實行兩院制的單一政體國家中,通常上議院由委任及間接選舉議員組成,另一院由全民直選。兩院制其中一個作用是平衡各方利益,過去上議院代表貴族利益,現今的上議院則多代表鄉鎮利益,有助制衡城市主導的下議院。另一作用是利於多元意見的表達。
民主制度是需要有一個相應的社會文明程度去配合的。議員透過直選方式產生固然民主,但在一個文明程度尚待提升的社會,缺乏足夠理性制衡的民主制度,容易受民眾不穩定情緒操縱,結果也可能一樣糟糕。基於本澳立法會屬一院制議會,故政治保守的我仍是偏向贊成保留部分非直選議席的。刻下,當務之急應盡快改革間選的選舉方式,透過一人一票選出真正的界別代表。

2017/09/19

四年一次的選舉

華僑報  2017/09/19

文章見報之日,四年一度的立法會選舉結果已塵埃落定,只想講講自己對立法會及選舉的一些感受。
作為一名議員助理,立法會主宰我每日生活的軌跡。早兩屆有份參選的我,在知悉隊友高票勝選一刻,看着團隊助選成員忘我慶祝大功告成時,心裡只是默默提醒自己,下一屆的“選舉"工作已經開始。盡責的議員不會只在選舉宣傳中出現,四年時間中,總要在處理個案、撰寫議政文稿、常規落區宣傳、應付傳媒訪談、法案準備和審議中度過,以兌現競選承諾,以及爭取下一屆連任。
但,澳門真正盡責為民的議員又有多少?
澳門今屆立法會選舉在廉潔選舉的口號下,各種優惠著數依然照派。貪取便宜人之本性,無必要讉責;悲哀的只是,當中有多少人會深思,為了眼前蠅頭小利選出的代言人,透過議會可以合法地對公共利益予取予攜?土地利益之爭,賭牌重新批給,均牽涉澳門未來的財政和土地命脈,大商家、大財團從不做蝕本生意,不是有利益,又豈會為選民大灑金錢?選賢舉能,本來就是民主選舉的真諦,但前提要有成熟的公民社會配合,否則,金主雄霸議席,爭取再多的直選議席分佈比例,只會令人憂慮倍加。
不少組別的選舉口號動聽無比:全民共享基金、十億元支援家庭經費、長者每月一萬元資助、養老金五千元、現金分享萬二元、醫療券一千元、公務員房津每月四千元,但全都是慷公家之慨、要政府埋單,為民請命,何其容易?但去到關鍵議題時,政治人便紛紛現形,租務法爭相做地產黨代言人,控煙法則重經濟收益而輕僱員健康,土地法力竭聲嘶爭修法只為放生手中的閒置地……面具早已遮不住赤裸裸的利益較量。
政治人的立場可以蒙騙選民一時,但不可能四年而不現形。其實,最好的公民教育就是要求所有選民,觀看每次的立法會大會電視直播,只可惜,對廣大居民來說,立法會只有每四年一次的選舉,除此,別無其他。
我能做的就是堅持自己,還有學會接受!接受大家的選擇及帶來的結果!因為這就是民主,儘管它是不成熟的產物!


2017/09/12

勞動修法牽動神經

華僑報  2017/09/12

政府計劃在九月展開《勞動關係法》的修法諮詢,當中針對強制性假日的安排及提供工作後的補償建議增設更多靈活性,包括可將其中三日強制性假日調於公眾假日享受、補休由現行規定的三十日內享受延長至三個月、可選擇全補假不補錢。坦白講,上述做法現時確有存在於某些企業,但存在不等於合理,僱員若不接受,最終仍可透過法律維護自己應有的權益,但若日後修法允許僱主在無須加大任何運作成本的前提下就可靈活調動或縮減僱員的強制性假期,會令僱員的休息權受到削減,實在無法接受。
在本澳,勞動法的修訂總會牽動勞資雙方的神經。勞資立場不同,對條文內容各執一詞份屬正常,但不要忘記,勞資和諧才有助生產力的提升,創造更大的效益。
勞動法對經濟、社會的發展所起的作用非常重要。勞動法是以規範勞動行為、調整勞動關係為主要內容,並以保護僱員的合法權益為立法宗旨。勞動關係能到得到科學合理的調整,就會形成穩定和諧的氛圍,僱員的合法權益能夠得到有力的保障,便會產生極大的勞動積極性和創造性,這些正是促進社會生產力發展和推進社會進步的必要條件。反之,這部分社會關係如果調整不好,就有可能引發矛盾的激化,進而直接阻礙生產力的發展,影響社會的安定團結。
事實上,勞動立法和建立司法及行政執法機構,將勞資關係及其協調納入法制化軌道,從而形成對勞資關係的法律約束和調整機制,是相當重要的。在勞動力市場,整體來說勞方是處於弱勢的地位,正因如此,需要政府從法律上和機制上為其提供保障。這種保障,不是口頭上的承諾,而是要有實際性的措施和機制去落實的。
但政府從不對勞動市場的違法現象作出主動調查,難以切實保障本地僱員的權益受損,政府的立場是:“你有投訴我咪跟進囉!”但問題是,不論僱員的投訴最後是否得直,但投訴首先就要冒失掉飯碗或被秋後算賬的風險。另外,即使僱員鼓起勇氣投訴,但冗長繁複的行政程式、緩慢的司法判決,最終仍會令僱員飽受挫敗。若白紙黑字上的法律保障亦倒退,僱員將會更為不利。


2017/09/05

難回天真歲月

華僑報  2017/09/05

日前,翻查資料時,看到十年前的一封電郵,題目為“爭取廢除置業居留政策的行動最後召集"。朋友的回郵寫道:“不要這麼天真,馮大炮也說了,有他睇住樓市不會跌的?"我回覆:“天真嗎?謝謝!今時今日仍能天真,不是一件好事嗎?《阿甘正傳》中的阿甘天真嗎?但他傻嗎?有時好多事都是觀點與角度,沒關係的!無論如何,謝謝你的回應。"
看到這個電郵,真的很有感觸,因為,再難回到那些天真的歲月了。十年前的我,還是單身,可以全力投身社會事務。現在,家庭事務佔去我主要精力,工作以外的事務實在再難兼顧了。那個電郵中提及取締置業移民政策的理由如下:
中止置業移民政策,對地產業界的利益影響最大,所以其反響激烈已屬預料之內,但亦由於多是來自地產業界的聲音,所以,很容易就會使相關議題進入樓價、房地產市場和置業移民政策三者的關係論述。本文想轉移一下視角,返回到置業移民政策的主軸———移民問題。
雖然制訂置業移民政策的原意是為消化數萬個空置的單位,但其實質帶來的影響,除了是引進外資、帶動當時的房地產發展外,亦給本澳帶來實際的人口增長。據貿易投資促進局的統計數據,二○○○至二○○五年間,不動產投資居留申請個案共有七千九百三十九宗,涉及的投資金額約為一百億澳門元,獲批準居留人數為二萬七千五百八十九人;平均每宗個案的投資額約為一百二十六萬,以人口計算每人約為三十六萬。若移民質素較高、具良好的工作能力和意願,則會為澳門帶來較大的效益,相反,則其投入澳門的資金亦未必能抵銷其可能拿取的福利,令本地區得不償失。
因此,若要回應澳門現時的經濟發展需要,吸納具質素的專業人才來澳定居,就有必要優化現有的投資居留政策,取締已不合時宜的置業移民計劃,推出主導性及選擇性較強的專才計劃,以優化本地人口結構和提升城市競爭力。
當時,經各方努力,置業移民政策最終被中止;但整個投資移民制度至今仍未優化完善,實在需要盡快作出調整,以回應當今的社會經濟發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