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報2013/12/31
政府在二○○八年的施政方針中首次提到“自動步行系統”的字眼,一開始接觸這個概念,我也“一頭霧水”,到底政府講的是“乜東東”?研究來研究去,最後發現,原來不過是優化步行環境的同時,加入自動升降梯、自動扶手電梯、輸送帶、甚至自動纜車等設備,從而令步行環境更為舒適和通達。
望德聖母灣大馬路步行系統工程就是其中一個嘗試,即在一般行人天橋的橋面加設行人輸送帶。個人印象,這類自動系統一般於碼頭或機場會有設置,相信便於行李的運輸,但作為行人在道路上步行,多走或少走一百幾十米,真的有具體的效用嗎?
二○○八年,政府在《公共交通優化整治方案》中提到,就構建步行系統作可行性研究,本人當時給政府的書面意見就寫明:“本人認同有必要完善澳門現有的步行設施,構建適宜步行的城市,為市民提供一個安全、便捷、舒適、優美的出行環境。但方案中連步行系統的清晰定義、涵蓋的範圍、構建的理念和整體規劃等統統欠奉,只是列出了幾條計劃作可行性研究的路線,本人對此感覺無法接受。正如政府在方案該部分的內容開宗明義講到,步行是本澳居民的主要出行方式,政府實有需要因應居民的出行習慣和需求,對澳門整體步行路線、環境和設施等作出全面的研究擬定較為詳細的方案後,再行向社會諮詢,現在如此粗疏的方案實在難以提交任何的建議和意見。”
雖然,政府在其後的施政報告中提過,會交由顧問公司對有關問題作出研究,可惜如何研究、研究詳細結果怎樣,政府並未向公眾交代。與此同時,澳門及氹仔明年多個自動步行系統將會陸續動工。個人認為,步行空間如何完善和優化,一定是行人說了算,但多個勢在必行的自動步行系統工程,卻缺乏市民的充分參與,尤其是有關步行系統計劃加入“自動”設施,將來勢必涉及大量公帑作維修保養,如果不能發揮預期作用,將會是另一些“大笨象”工程。對此,期望政府能實際做好有關的諮詢、積極推動市民參與、謹慎作出研究,令步行系統最終能真正發揮預期的作用,實現為市民構建一個連續、安全、舒適、通達、無障礙通行步行空間的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