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05

駕照互認惹的禍

華僑報2013/11/05

作為政府,考慮任何政策,必先充分評估其對社會的利弊。撇除兩地駕駛規則不同,駕駛者未必能適應的客觀事實不談,內地駕駛證與澳門駕駛執照互認,對澳門有甚麼好處呢?澳門人可以直接到大陸駕車!但這方面有多大訴求呢?只知道,身邊想在大陸駕車的人,權衡成本和效益後都會考取內地駕駛證,換個角度去看,不考牌的相信其在內地駕車的需要性不大。
基於對等原則,若兩地駕照互認,持有內地駕駛證的內地居民亦同樣可以在澳門駕車。但實際有誰得益呢?來旅遊的人,澳門地方這麼小,在澳自駕遊的需求有多大呢?若經常在澳門生活、確實需要駕車的內地居民,相信不少都已想方設法取得澳門駕駛執照,政策落實後也不見得有甚麼人實際受惠。所以,思來想去,我還是看不到這個政策有實施的迫切性。
未見其利,卻見其弊。目前本澳職業司機不允許輸入外僱,但不少公司均“偷雞”,要求外僱擔任司機的工作,當局對這些過界行為均沒有措施可以作出遏止。無論如何,這些外僱要在澳門駕車,必須先具備澳門駕駛執照,無形當中都有一個門檻,若日後可以互認駕照的話,理論上八萬多名內地來澳的外地僱員均可以在澳門駕駛,這些外僱是否過界工作,以政府目前的監管措施和手段,根本無能力作出應對和監察。

無疑,駕照互認涉及區域合作事宜,澳門居民未必有發聲權,但澳門政府在思考有關政策的時候,不能不顧及政策可能對澳門社會帶來的衝擊,更不能犧牲澳門社會的整體長遠利益,以盲目回應國家希望支持澳門發展的好意。為此,特區政府必須廣泛聽取社會的意見,如實將政策利弊向中央政府反映。但是,如此重大政策的探討,交通事務局僅向交通諮詢委員會介紹,並發放簡單的新聞稿了事,如何能推動政策的有效討論,又如何能有效接收到民意?更遺憾的是,有關部門還是一如既往的,委託學術機構去研究這些已經明明擺在眼前的利弊問題,費時失事不在講,涉及的公帑又是由澳門人埋單,作為官員,為何連聽取社會意見及作基本決策的能力也不具備?哎,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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