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07

假過境真來澳

華僑報 2015/07/07

政府上星期“靜靜雞”宣佈,將會放寬中國護照持有人過境澳門的管理措施,首次過境由現時規定的六十日內可逗留五天改為三十日內可逗留七天;若期間入境後沒經澳門機場前往外國,第二次進入澳門時的一天逗留期則放寬至兩天;如再次不遵守過境規定,期間內將被拒絕入境。
上述規定有兩個關鍵點:第一,六十日的期間縮減為三十日,即放寬前持中國護照入境但並非真正過境澳門的人士,六十日內只可在澳逗留六日;但放寬後這些人士則可三十日內在澳逗留九日;第二,三十日後有關人士可以再根據上述規定來澳九日,換言之,六十日內足以在澳逗留十八日。足足是三倍天數的放寬。
政府聲稱放寬這項措施,是基於內地人士與東南亞國家交往越趨頻繁,越來越多國家給予中國人免簽證待遇,為配合國家正開展的“一帶一路”戰略,故調整政策以吸引更多旅客來澳。這些冠冕堂皇的理由我是沒有理由反對的,只不過,若旅客真正過境,增加首次過境澳門的日數,相信有助鼓勵旅客延長留澳時間。問題是,當事人如果只是入境但並非真正過境澳門,就已非政策的目標旅客,為何違反過境規定的人士,第二次入境時仍放寬其逗留時間至兩天,大大增加這些“假過境”真入境人士的留澳時間?

要關注的是,政府在去年七月收緊這項措施時提出的理據是,寬鬆的過境規定,變相鼓勵了部分中國護照持有人迴避正常申請來澳旅遊簽註的程序。據保安司司長辦數字顯示,二○一三年有近二百一十萬內地旅客持獲第三地簽證的中國護照入澳後,沒有前往其他國家或地區,佔該類護照入境人次的八成。這些經常來澳從事各類活動的人士,只要花費申請第三地簽證及出示電子機票證明,便能順利進入本澳,理論上每三十日就能在澳逗留九日,較正式的來澳旅遊簽證更便利、時間更長,點會不受歡迎?只是這種違反正常過境規定的做法,僅收緊一年又獲放寬,政治背後的動機,稍為思考一下就能估到乃為救經濟。只能嘆一句,眼中只有經濟發展的政府,點會有威嚴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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