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0

為何我不被聽見?

華僑報2012/03/20


一月份,特區政府就澳門政制發展進行第一階段諮詢時,提出兩個問題:第一,2013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和2014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第二,上述產生辦法如需修改應堅持甚麼原則?怎樣修改?本人覺得,有關問題由始至終只涉及方向性的問題,為何本月進行第二輪諮詢時,拋出的文本已可列舉出明確的修改方案?現階段更妥當的做法,不是應該就“如何修改”盡可能收集更多的方案和見解,以便特區政府就澳門未來政制發展的方向作更周全的考慮和部署嗎?為何主事官員要如此冒進一步到位?

而作為諮詢文本,即使要羅列首階段收到的意見,是否應該兼收並蓄而不應選擇性輯錄?如“關於2013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修改”一章,羅列了“多數意見”、“主要建議”及另外兩個意見,為何本人的意見未見列出?既然不是所有意見都包含其中,何必要多此一舉?潛台詞是否早有定案?而附件一“政制發展建議匯編”的設計,同樣也以表格的方式列出所謂的主流方向和建議,即增加立法會議席中直選和間選之“二加二”及“一加一”方案,這樣的設計,明顯不尊重提出其他意見的人士。

正如關翠杏議員所言:“政府諮詢文本中的表格設計只有建議一及建議二,但未有列舉其他意見,這種處理方式是令人們感到未能包容其他人,以及這些人感到被排斥。”可以武斷的是,這種不把居民放在眼內的蔑視心態造就了政府這次政制發展的諮詢,只能像過往眾多走過場的諮詢項目一樣,勞民傷財卻缺乏效益。

政制發展事關澳門的未來,每一個居民都有權就其希望發展的方向,各抒己見,即使只是一些市井之見,亦是其真心愛澳的一種體現,為何無權、無勢、非政經人士、非社團黨派的普通市民,在整個諮詢過程中感到如此備受漠視和排斥?為何主事官員不是透過這個政制發展諮詢的有利時機,加深廣大居民對澳門基本法和政治體制的認識?“海納百川、有容乃大”,真心希望統籌政制發展的主事官員能放下身段,廣開胸懷,聆聽每一個關心政制發展的澳門人的心裡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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