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報2012/03/13
去年底,民署拋出《西灣湖廣場綜合旅遊項目》的諮詢方案,希望結合湖岸風光、水上活動等元素,完善周邊配套設施,創設具本澳特色的綜合旅遊項目,其中一個目的就是為回應設立夜市的訴求。
本人希望表達的是,當局不宜為設夜市而設。雖然社會上有不少意見認為,澳門應參考其他地區的做法,設立專門夜市,當然現實條件是否可行,仍有待探討,但本人只是質疑,行政當局是否有刻意打造夜市的必要。因為其他地區的夜市之所以成功,均是因應當地民情、社情自然發展而成,如果本澳生搬硬套,夜市效果成疑。事實上,本澳雖沒有專門的夜市,但為適應現今的發展,本澳已逐漸發展成“不夜城”,不少區域在夜晚時份亦相當熱鬧,不少飲食店鋪很晚才打烊,更出現專門在夜晚經營的食肆,故將來的方向是否更應將夜間經營的特色店鋪資訊更多向旅客推廣,而不是為遊客專設一個夜市區域?
我覺得,這才是澳門的特色所在,也是澳門旅遊發展的應循之路。因為,旅遊發展的高級階段,越來越趨向“自由行”的模式,而“自由行”遊客更希望感受當地的風土人情而非砌設的旅客區,只有居民真正生活、享受其中,才能吸引遊客慕名前往。如台灣夜市,幾乎是每個遊客必到的“景點”,但其更重要的功能是滿足台灣當地民眾而非遊客的需要,這就是台灣的特色,也是賣點。
經濟的發展自有其規律,並不以人的意志而轉移,正如不少社會人士大力倡議,且做了不少的推廣活動,如“大笪地”、“康公廟夜市”等,以活化十月初五街一帶,但隨著漁業走向息微,越來越少船隻在內港埋岸,經濟的重心亦逐漸轉移,更多的人為措施亦無力扭轉劣勢。
但隨著歲月及旅客遊覽習慣的轉變,近年十月初五街不時見到自由行遊客獨自或三五成群穿梭其中,為捕捉商機,有關區域的一些店舖已悄然舊貌換新顏,相信當局適當完善交通配套,增加遊覽導引,假以時日,內港定必重新綻放光彩。順勢而為,因勢利導,才是政府的責任所在,亦是經濟發展的自然規律。
想問一下,如果讓大家選擇,你希望將西灣湖廣場打造成適合本澳居民一家大小休閒玩樂的空間,還是為旅客而設的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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