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 2010-07-03
本澳土地資源緊缺,現時不少地方均由填海而成。議員助理阮玉笑表示,要讓中低收入者同樣可以實現有尊嚴的安居夢想,政府需把公共房屋建設任務納入新城填海區的規劃藍圖中,且須將解決中低收入者的居住需要列入城市的發展戰略,與未來“共建優質宜居家園”的城市發展方向相適應。
自身努力改善居所
運輸工務範疇今年的施政方針明確提到,“與全澳市民一起籌劃澳門未來發展藍圖,共建優質宜居家園。”要實現這個目標,前提是需要解決廣大居民的居住問題。阮玉笑指出,大部分中低收入人士都希望透過自身努力,覓得理想居所,不會滿足於“蝸居”的環境,當然不排除會在初期“捱”一段時間,但絕不應是一輩子都沒有向上流動、改善居所的機會,這樣的社會稱不上“宜居”城市,亦非理想家園。
為何現今月入兩、三萬的雙職工家庭,本應具能力購買私人樓宇的中產人士都着緊經屋的訂價及入息上下限等規定?相信是因當中不少人都在經屋輪候名單內,上述的規定與他們息息相關,且可能涉及他們的輪候資格。阮玉笑表示,身邊不少輪候多年仍未有機會上樓的朋友十分憂慮經屋法律修訂後會剝奪他們的輪候資格。經屋本為協助具有一定經濟能力、但有困難在私人市場上購買房屋的家庭自置居所,但依政府現時建議的入息上限,估計他們當中不少人會被排除在外。這些人既不具資格購買經屋,又無能力購買私人樓宇,是名副其實的“夾心階層”,但政府卻無視他們的困境。認同從確保資源善用的角度,政府應對經屋申購設定一些限制,但設限的同時卻沒有任何有效的措施調控私人樓市的發展,結果只會激起民怨。
謹慎制訂轉讓機制
另一方面,正是基於善用公共資源的角度,她認為經屋擁有者日後若要轉售應售回給政府或合資格的經屋輪候者,這是因為土地是特區政府提升居民綜合生活素質、創建宜居城市的基礎及必要的條件,和其他地方不同的是,特區政府可掌控的土地資源不多,且新城填海規劃落實後,難再像過往般透過填海方式獲得土地,若經屋單位在一定年期之後可淪為私人商品,會進一步削弱政府對土地資源的掌控權;同時會令政府在決策經屋興建數量的問題上自縛手腳,又或設定眾多避免購買者轉售圖利的規限,從而令一些真正有需要的人士得不到應有的住屋保障,甚至令政府透過興建經濟房屋發揮樓市槓桿效應的調控作用大減。
此外,澳門屬自由貿易港,現時私人樓宇市場的售賣對象沒有任何限制,若經屋可以淪為私人商品,即外地人可以選擇購買澳門任何的房地產物業,由政府無償劃撥土地、用公帑興建的房屋最終可流入非本地居民手上,這與協助本地居民置業安居的目標相違背。阮玉笑期望政府在這個問題上再反覆思量,參考比對外地公屋轉讓制度的利弊,制訂符合澳門社會現實需要的轉讓機制。認為讓經屋只能在具資格購買者之間流轉、確保公共房屋性質永久不變應是較理想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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