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初成立的慢性病防制委員會昨日召開首次會議,其成立宗旨是協助政府推動和策劃慢性非傳染病的預防和控制工作;針對癌病、心血管病、糖尿病和慢性呼吸道疾病四大慢性病殺手,委員會成員將分成相應的防制小組,就不同方面的疾病展開研究工作。
資料來源:2010-07-01《市民日報》
明年健康普查防慢性病 完善基礎資料 開展宣傳教育 灌輸風險意識
“唔查唔知道”,原來在澳門,癌症及循環系統等非傳染性慢性疾病已成為主要殺手,約佔死因百分之七十六以上。所以,加大對慢性疾病的預防和控制工作,已成為目前一個重要的公共衛生問題。設立相關委員會協助政府策劃及推動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預防和控制工作,並支持不同領域的公共部門及私人實體落實,應是可行的辦法。
要問的是,為何現在這些不具實權性的諮詢組織,會喜歡成立工作小組作專題研究?這些實質性的研究工作不是應由公務員系統的人員擔任嗎?現時,各種諮詢委員會的成員大多都是社會有名望的人士或社團代表,幾乎都屬忙人一族,交由他們去工作、研究,是否與委員會的成立初衷不符?其實質可以參與的程度多少?會否反而會影響了原有的進度?他們會以甚麼方式去參與研究?由誰具體落實有關研究工作?誰來規範有關運作和公帑支出?
這些問題值得重視!
皆因澳門現在幾乎成了“委員會”之城,越來越膨脹的委員會系統,是否應有所規範呢?皆因委員會除耗費不少公帑之外,還佔用官員大量的辦公時間和公共資源,社會付出的代價不菲,但其效益一直為人所詬病,部分委員會更成為某些行政部門“不作為”的擋箭牌。政府似乎樂此不疲地成立委員會,我們除了被動接受外還有何可以置喙?
看來又得勞駕審計署作衡工量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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