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30

兩個有趣的問題

2005/06/30

問題一:如果你家附近有一家餐廳,東西又貴又難吃,桌上還爬著蟑螂,你會因為他很近很方便,就一而再、再而三地光臨嗎?

相信不少人會回答:誰那么笨,花錢買罪受?

可是同樣的情況換在愛情上,大家或許就會重覆做著類似的蠢事:經常抱怨情人或配偶品性不端,三心二意,不負責任;明知在一起沒什麼好的結果,怨恨已經比愛還多,但卻“不知道為什麼”地還是要和他攪和下去,分不了手。

這和三番四次光顧那家很爛的餐廳有甚麼不同?但是,沉迷在愛情迷霧中的我們,卻會毫不自知,或是明明知道也會願意選擇盲目地攪和下去。

文章話:說穿了,只是為了不甘,為了習慣。所以:做人,為什麼要過於執著?!但我卻有不同的看法。

我認為,之所以這樣,是因為“愛情”無法用常理來解釋。

自從上帝所造的亞當與夏娃嘗了禁果之後,世間上的恩怨情仇就永遠地糾纏不清了。

不是嗎?歷古至今,能挑起紛爭的就只有金錢和愛情,幾乎無能例外。可見,上帝其實是有其先見之明的,也許他擔心人間過於平靜、人類過於安逸,又擔心金錢不足以顛覆眾生,所以,他創造了男和女,讓愛情留存人間。

“愛情” 兩個字實在太深奧,無法用理性去分析。愛情──有人明知是苦藥,仍願意吞灌;有人明知是鏡花水月,仍願意等待和期盼;有人明知糾纏下去只有痛苦,仍願意苦苦不放手……是他們苦中自有其樂,還是所有的痛苦神經已被愛情麻痺掉?只有當事人才知曉。但是,是否當局者就能清楚?也許這又是一個無法回答的難題。

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在愛情路上,有苦有樂,只有幸運的人,才能找到一生相繫的人,結伴終老。

(上)


2005/07/01

問題二:如果你不小心丟掉一百塊錢,知道它好像丟在某個你走過的地方,你會花二百塊錢車費去把那一百塊找回來嗎?

你可能會回答:一個超級愚蠢的問題。

可是,相似的事情卻在人生中不斷發生。做錯了一件事,明知自己有問題,卻也不肯認錯,反而花加倍的時間來找藉口;被人罵了一句話,卻花了無數時間難過;為一件事情發火,不惜損人不利已、不惜血本、不惜時間,只為報復;失去一個人的感情,明知一切已無法挽回,卻還是那麼傷心,而且一傷心就是好幾年,還要借酒澆愁,形銷骨立。

文章話:做人,幹嗎為難自己?!我有同感。但是,現實當中,我們偏偏喜歡為難自己。

不妙、不如意的事發生了,我們會後悔,我們會追問“為甚麼”,我們會不斷自我譴責,彷彿這樣悔恨得越多、責備得越深,我們就越對得起自己,只是不自知,這樣只會讓自己損失更多,給身邊的人帶來更多的不快。

很多時,我們不懂得退一步去想,不懂得以平常心去看待生命中每一個失誤或挫折。其實,只有經過不斷的洗禮,人才能蛻變、才會不斷成長。雖然過程中,我們無法避免難過、發怒、傷心,因為,人並不是時時都能那麼剛強和積極,但是,當感受完這陣情緒後,我們就得收拾心情,重新上路,而不是一直停留在“自責”的漩渦中,無限折磨和考驗自己的心靈。

人的情感其實很脆弱,受到傷害,它會退縮;受到鼓勵和讚揚,它會堅強。還有,它會害怕面對失敗和挫折、願意選擇逃避和躲離、不想面對自己的過失和弱點……所以,讓自己難過、讓自己為難,我們的心會因這種自我責備而更痛,對心靈只會更多的傷害。

為已發生的事而追悔,那是於是無補的。為甚麼不能停止為難自己,讓自己的心靈有更多飛翔的空間?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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