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06

窮則變、變則通

華僑報  2015/10/06

物業管理業商會透露,現時有管理員工資僅二千多元,實施最低工資難免令管理費大增。其實好想問一句,今時今日的澳門,一個月的薪酬才二千多元合理嗎?難道這不是一個足令澳門蒙羞的水平嗎?
可能有人會問:為何低至二千多元仍有人願意做?不排除有小部分僱員考慮到競爭力較弱、又或年歲較長,不敢索求合理工資;但更重要的是,為協助低收入人士紓緩物價上漲造成的生活壓力,政府自二○○八年實施《工作收入補貼臨時措施》,向全職低收入居民發放工作收入補貼,每季上限為一萬五千元(即每月為五千元)。據財政局的資料,以工時長見稱、一日做十二小時幾乎成為行規的物業管理僱員,今年第一季平均獲三千九百四十四元津貼,即平均月薪只有三千六百元左右。而基於有這個政策護身符,過去多年,管理行業的部分僱主樂得“凍薪”,未有因應經濟、社會的變化而調整,多年來維持兩、三千元的薪酬水平。一旦實施最低工資,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不再適用工資補貼措施,這些多年來由政府代支部分薪酬的管理公司,“唔嗌救命至奇”。
我認同,實施最低工資,成本會增加,加管理費正常,但加幾多才最關鍵。有大廈的管理公司表明管理費的加幅將由百分之八十至一百七十不等,部分更由三百多元大增至逾千元。如此升幅是否合理?我想講,加管理費並不是管理公司單方面說了算,一定要將其帳目清楚向小業主交代,確保費用加得其所,僱員能夠真正受惠。
我也明白,對於一些戶數較少的大廈來說,最低工資制度的實施,若維持以往的人手,確實會令小業主負擔較大,但我也想說,到真的無法負擔時,小業主就要想法求變:例如是否仍要維持廿四小時的人手“看更”?是否可以透過加裝電子攝錄設備或密碼鎖等以達到保安的目標?清潔服務公司化而非個人責任制?

窮則變、變則通,最低工資制度的落實,或者會是一個有助行業優化的契機,而薪酬調整後,亦希望從業人員能同步提升服務質素。萬事起頭難,期望房屋局能提早做好部署,發揮協調作用,減少業主和管理公司之間、管理公司和僱員之間的磨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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