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2/14

社保基金,何去何從?


澳門日報2007-02-14

就社會保障制度,更確切來說是本澳養老保障制度的討論,社會的焦點仍是集中在社會保障基金養老金發放的問題上,民間要求提升養老保障金額、下調發放年齡的訴求強烈,本人認為,若社會保障基金具備充裕財政基礎的話,回應有關訴求亦合乎情理。但是,作為一個具保險性質的基金,肩負著廿多萬勞動人口的養老保障責任,其財政是否穩健、能否實現可持續發展更值得關注。

成立於1990年的社會保障基金,其多年來的財政資金來自以下三方面:一為特區政府每年財政總預算百分之一的撥款;二為僱主和僱員的供款;三為基金投資所得的收益。綜觀其成立以來的財政狀況其實相當脆弱,直至2005年,社保基金滾存金額仍不足十億,福利支出卻倍數增長。

福利支出倍數增長

養老金由1995年1月開始發放,當年社會保障基金的福利總支出為四千三百多萬元(見附圖),養老金支付金額為一千四百多萬元,約佔總福利支出的三分一;2005年,福利總支出已升至接近二億三千萬元,當中,養老金支出超過六成,為一億四千多萬元,合資格領取人數亦由1995年的一千八百多人增至一萬○八百多人,養老金發放金額則由最初的八百元增至去年的一千四百五十元。

正是由於受益人數及發放金額的不斷提升,社保基金財政滾存自1999年開始已逐年下降,為此,政府決定於2005年加大對社會保障基金的資源投入,把按第16/2001號法律規定每年撥予特區政府不超過博彩經營毛收入百分之三的指定款項中的百分之四十五款項撥入社保基金,其財政狀況才改善,資金脆弱程度可想而知。

社保資源必須穩定

鄭功成在其《社會保障學——理念、制度、實踐與思辨》一書中講到,社會保障制度在實踐中要求:一是資金的籌集方式應當與制度模式相適應;二是資金的籌措渠道必須暢通;三是資金的來源必須穩定;四是已經籌措的資金能夠滿足社會保障的需要。如果資金的籌措渠道不暢,或資金的來源不穩定,或已籌集的資金不能滿足社會保障事業的需要,則社會保障不僅無法擴大規模、無法提高水平,而且連維持已有的保障項目及水平都會發生困難。

雖然,行政長官在今年的施政答問會上表示,政府下決心在一段時間內分期較大幅度地將資源撥入社保基金,使基金有一個更雄厚的基礎。但是,有關幅度多大?有關資源是否只足夠回應按現時的發放水平確保現有的受益人數未來都可獲得基本的保障,還是已能覆蓋至全部的就業人口?抑或具備條件較大幅度提升其保障水平?

保障水平只升不降

不可忽略的是,保障範圍持續擴大、保障水平不斷提高,這些都是社會保障制度的剛性發展規律,社會保障基金亦不例外。據社會保障基金2005年度報告,現有供款受益人中,五十五至六十四歲年齡組別的數字共有二萬三千多人,即使現有領取養老金人數、已具領養老金資格但不再供款者及未來數年選擇加入社保的受益人忽略不計,未來十年的領取人數亦有倍數的增幅,此其一;其二,即使以往沒有要求調升保障金額的強烈呼聲,養老金亦須隨著發展而相應提升其保障金額;其三,隨著生活水平的改善,人均壽命越來越長,這將進一步對社保基金構成壓力。可以預期,社會保障項目能增不能減、社會保障待遇能升不能降,社會保障範圍只擴不減的情況下,未來社保基金的財政壓力可謂不輕。

充實基礎回應訴求

社會保障的首要目標,就是要解除僱員的後顧之憂,從而使他們在老年、殘疾、失業時有所保障,要做到這一點,首先必須要有穩健的財政基礎。因此,當經濟持續增長時,政府應當努力促使社會保障財政狀況轉好,並尋求各種開源節流的方式,致力充實其資金實力,從而為提升居民生活素質、回應社會各項訴求創造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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