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回歸紀情)2009-11-12
2009年10月2日午後,我帶著希冀的眼神從房中的窗口望出去,外面陽光燦爛,眼前每一幢建築物都在盡情享受著陽光的撫慰。
生活總有陰晴圓缺,十年的足跡,回首竟是悠悠。驚覺歲月的流逝,但日子畢竟真的過去了。自忖日子沒有枉過,因為,我終於有了自己的家,我的安身立命之處。
1999年,升讀大學。在上海與澳門兩地思維的夾擊中矛盾掙扎,初嘗離家的自由和悲涼,對人生仍帶有太多不確定的憧憬和憂慮。
2001年,青藏之行。遊走於世界之巔,體味到流浪的苦樂,渴望無拘無束的人生。
2002年,回澳工作。感受到小城的封閉與壓抑,時刻揣著一顆期待出走的心。
從小就覺得,自己是一個無根的人,在鄉間出生,十多歲來澳,高中畢業後內地升學——生活的每一段間隙,帶著對之前生活地的留戀,積極適應新生地的模式,剛融入新的環境,又得放棄一切離開,感覺自己並不屬於那個地方。
我曾感慨:覺得自己的一輩子都會到處流浪,我有這種預感,因為我不知道哪裡值得我為它永久停留。也許,沒心的人注定一輩子都得流浪。(附注:在我的字典裡,流浪是指漫無目的地走來走去。可指特定的空間,也可指特定的時限,甚或無法量度的人生旅程。而我最大的夢想,就是和所愛的人一起流浪下去。只要兩個人在一起,我不介意流浪到天涯海角。)我曾問過一位前輩,為甚麼要為澳門付出她的所有,她說,“因為我屬於這裡,我愛這個地方,我看重的不是某一部分的人,而是澳門的整體發展。”那時候我剛讀完書回來,對此不以為然,我跟她說:“要承擔意味著犧牲,我看不到我要為澳門付出的理由,也不見得我願意選擇留下來。”但跟她工作之後,我漸漸開始明白了。原來,只要你愛那個地方,你就會甘心為她付出一切,因為沒有其他的選擇。
2007年9月,狠心拋下所有的束縛,請了一個月假,跑了一趟歐洲。旅程中,無法抑制地將之比照澳門的種種人物或情景。原來離開越遠、忘記的東西越多這個定理並不適用,反而跳出原來的軌跡,用一種全新的眼光審視生活其中的地方,才會深深體會到對她的情感——縱然有許許多多的不滿,但已割捨不了與她的糾葛。
歐洲回來之後,我跟自己說,我無需再去追尋飄泊的幻象了,因為我已經找到我的安身立命之處。也因此,我決定在澳門落地生根,踏實生活。正因為有這樣的轉念,工作上恰巧有了新的安排;而另一半也不期然地飄至,今年中,我倆攜手在這塊土地上建立了自己的小家庭。 我會好好去愛我的“家”,願意為此付出我的所有。因為我堅信,只要有愛的地方,就是紮根的樂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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