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最低工資》將於明年一月一日生效,雖各方陣營表面聲稱認同推行最低工資,但“贊同”聲音背後卻指“社會對最低工資尚未準備好。”其實,一九九八年實施的《就業政策及勞工權利綱要法》已明確列明,本澳有必要就最低工資制度進行立法,可惜回歸初期經濟低迷,失業率嚴重,有關工作困難重重。前幾年,本澳經濟好轉,加上香港正式就最低工資開展立法,有力推動了本澳的立法進程。回顧澳門最低工資制度的立法進程:
(一)2010年11月10日,最低工資首次放入社協議題,政府在會上純粹向各委員介紹最低工資的歷史背景,未有討論立法時間表及最低工資水平。
(二)2012年初,社協勞資雙方同意委託學術機構就物業管理員和清潔員兩工種作專項研究。
(三)2013年4月9日,政府提出物業管理的保安及清潔範疇作先行最低工資的切入點,社協執委會正式就最低工資議題開展討論。
(四)2013年9月30日至11月15日,政府就最低工資草案向社會作公開諮詢;有關結果在當年12月30日公佈。
(五)2014年2月21日,政府在社協執委會上表示,在綜合整體意見,以及因應僱員的生活所需、企業承受力與營商環境、澳門整體經濟情況等因素,建議最低時薪為28元,即日薪224元、月薪5824元。
(六)2014年6月12日,行政會完成討論《物業管理範疇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法律草案,訂定最低工資時薪30元的標準。
(七)2014年7月1日,《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獲立法會一般性通過。
(八)2015年7月4日,《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獲立法會細則性通過,並規定於明年一月一日實施。
立法歷時超逾五年,當中既有學術機構調研、又有公開諮詢,更有社協的勞資政三方協調機制參與,整個立法過程及工作算不上“求其、亂嚟”,是故在此不厭其煩地羅列出最低工資的立法進程,是不希望有人再以“未夠時間準備”、“相關法律配套不足”等作為推搪最低工資實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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