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1

年支租十億要止血

華僑報 2015/12/01

因應明年博彩稅收預期回落,政府二○一六年度財政預算收入約減少一成四,總預算開支則維持八百五十多億元,當中投資計劃預算減少四分之一。雖然財爺明言,不會因收入下降而削減投資,相關減幅只是工務部門實事求是,希望令預算更準確,但隨着經濟調整,可以預期,政府部門日後再難大手大腳。
只不過,原有的一些剛性開支想減都唔容易。現時不少政府部門都有租用私人商廈辦公,且多集中在皇朝、新馬路等旺區,租金成本不低。一旦租約到期,好大機會被大幅加租,走或留都兩難,因為就算租新地方,租約到期亦會面對同樣問題,而且公共部門搬遷,又要另外付出裝修費,影響公眾之餘,亦不符合經濟原則。正因為這個死穴,才易被業主“食住”,即使被大幅加租亦要無奈受宰。三年前,公共部門租用辦公室的支出租金連管理費一年約四億元,但明年這方面的預算支出將大增四成漲至十億餘元,增幅實在驚人。
行政和司法機關辦公大樓的興建或辦公室的設置,除了涉及公帑運用的合理性外,亦會影響部門的自身發展。眾所周知,審計署、廉政公署、檢察院的辦公設施及法院大部份設施皆分散在商業樓宇內運作。由於上述部門職能和運作的特殊性,對檔案儲存的保密和安全要求相當高;而廉政公署、檢察院及初級法院等單位更涉及解送嫌犯通道及安全等問題,其運作對同一座商業樓宇的其他使用者造成干擾,帶來不便。故此,這些部門的負責人已多次透過公開場合要求行政當局能夠解決這個困局。終審法院辦公地方不敷應用,迫得岑院長在司法年度高調“聲請”,才獲特急處理,同意讓其在終審法院旁加建設施,以解燃眉之急。

苦於政府無地建公屋,居民上樓無望,原來司法機關亦和我等小民一樣,長期要蝸居商廈之內,實在值得同病相憐!早在二○一二年,當局已透露:“為平衡自置及租賃物業的比例,在現階段的新城區總體規劃諮詢方案中,特區政府已有構想在區內興建包括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在內的各項公共設施。”要解他們之苦,看來新填海B區的政法大樓,有必要加快上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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