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9

遊樂場應讓兒童話事

華僑報  2017/12/19

上月中,氹仔中央公園兒童遊樂區A區重新開放,優化後的遊樂區以設有大帆船遊具、小火車、親子鞦韆、彈床等具特色的設施。重新開放至今每日人頭湧湧,周末甚至可以用水洩不通來形容,可見所受歡迎程度。日前,有社諮委提出,大帆船遊具部分滑梯、繩網等上落位置缺口過大,擔心小朋友爬上爬落容易失足,建議增加安全措施;並建議周圍設施加設軟墊圍繞,以免小童撞傷等等。誠然,作為家長會着緊小朋友的玩樂安全,但是,小朋友置身的世界處處均充滿危險,遊樂場是否有必要過於保護?
更重要的是,遊樂場過於注重“安全性"考量,直接影響遊樂場設計的挑戰性。今年暑假,香港有團體對兒童遊樂場所作的研究顯示,除了遊樂時間所限外,遊樂場的硬件配置欠挑戰性,難以讓小朋友透過遊戲探索環境、測試自己的能力,更欠缺大自然元素,乃是香港公園兒童遊樂場乏人遊玩的主因。
香港立法會秘書處近日發表的《香港的公共遊樂場》研究亦指出:遊樂場廣泛採用符合國際認可安全標準的現成組件式遊樂設施,雖然較安全和易於維修保養,但設計千篇一律,不免單調乏味,難以吸引兒童玩樂;如康文署管理的公共遊樂場內,百分之九十九點二滑梯的高度都只有兩米或以下。可想而知,這類較矮的滑梯對年長兒童根本缺乏吸引力。 
報告指出:多樣性、接觸自然環境、靈活性、社區參與共融性挑戰性是優質遊樂空間所需具備的主要元素;適度的挑戰性應有助提高遊樂環境對兒童的吸引力,讓他們盡享遊樂帶來的益處。“時下的遊樂場雖能為兒童提供安全的遊樂環境,但卻可能缺乏多樣性,亦無法激發兒童參與挑戰和彼此互動。一些已發展經濟體正討論是否需要調整做法,在設計過程中明確顧及遊樂的效益,而並非只全着眼於避免遊樂可能帶來的危險。"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訂明兒童享有遊戲的權利,但現今兒童的玩樂時間與空間不斷被壓縮,遊樂場對他們尤為重要,政府會否更多考慮小朋友的玩樂需要而非只着眼於“安全管理"?而設計上又能否讓他們有更多的探索自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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