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27

土地法修訂不容再拖

澳門日報2012-01-27

政府早前批准一幅位於路環鄰近石排灣馬路、稱為“石礦場”的工業用地改用途,興建十二幢商住樓宇,引起社會質疑。工聯基層發展部副主任阮玉笑認為,事件表明修訂《土地法》不容再拖,當局有必要修法以強化政府管理土地的權力,就土地的批給、轉讓、轉租、更改用途、收回閒置及囤積土地等方面,設定更規範及明確的準則和依據,確保土地善用及消除公眾疑慮。

阮玉笑表示,有關批給公眾根本不知因由,雖然政府一再表明,批准石礦場土地改用途是因應路環石排灣新區發展的需要,而且嚴格按照《土地法》程序進行。但問題是,法規滯後、資訊透明度不足等問題存在已久,在法律脫離現實下仍只是依照法定程序批准有關個案,難免與公共利益及社會期望不符。當務之急應盡快完善有關制度,以免土地政策繼續備受質疑。

政府自2008年已開始分析和檢討《土地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規,對於遲遲未能完成修法,阮玉笑表明不能接受。稱第二輪公開諮詢已於去年二月結束,為何意見分析及法案深化需時近兩年,預計今年底才能完成?進度與政府聲稱的銳意完善制度的立場不符。雖然當局解釋修法需時是因前期需要大量的資料準備,而且需檢討一系列相關配套法例,但擔心技術問題只是當局拖延修法的一個藉口,實質是政府決心不足。同時擔心法案今年底才提交立法會,若未能在立法會期內完成審議更會變成“廢案”,故她促請當局做好部署、加快進度,爭取今年內完成整個修法程序。

在土地法修改方面,阮玉笑指出,目前本澳正面臨多元化發展的重要轉型期,除需藉修法,強化政府管理土地的權力,確保善用土地資源及恰當管理外,亦必須明確引入公開聽證制度,日後凡涉及公共利益的批地、豁免公開招標、土地更改用途、轉讓或交換等決定,必須透過公開聽證制度進行,增加土地批給的透明度,提高公眾參與。建議當局把握今次修法時機,重新檢討土地政策對本地區未來可持續發展的方向和作用,以宜居和休閒城市作為定位,以社會公眾利益作為依歸,增撥土地資源發展公共房屋,為回應居民享有安居之所的訴求,以及建設優質社區生活作長遠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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