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早前稱,截至去年十一月底,除永寧超過九成、湖畔超過五成入住率外,其他經屋大廈的入住率皆低於五成,甚至有些經屋的入住率僅一成一。社會將此解讀為經屋入住率低,有人認為這將經屋單位丟空是浪費公共資源;有人則暗指有關數據印證購買經屋人士並非真正有公屋需要。
政府這種做法實在不負責任。官員向社會拋出一系列入住率數據的同時,有否向社會講明正式派鎖匙給業主的日期?心目中合理上樓期多長?有否清晰講過點樣才算入住?是逐戶逐日查訪還是完成裝修才算?是以大廈單位總數還是以配售單位數字為計算基準?這些情況欠奉下選擇性發放入住數據,是否企圖藉此誤導公眾,為政府不落力提供公屋開脫?
翻查資料,雖然永寧及湖畔大廈均於兩年前左右開始配售,但湖畔大廈於二○一二年底才開始交鎖匙,以每月安排四百戶上樓的進度,估計至去年六、七月才完成鎖匙交收;石排灣居雅、業興及安順大廈基本於去年四月至十月期間,才向業主分派單位鎖匙。買樓、裝修、搬屋,唔同買棵菜,都是很重要的人生決定和變化,是需要時間準備及安排的。十一月時大部分業主攞鎖匙半年時間都未夠,仍未能正式入住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嗎?
可悲的是,這幾年樓價瘋狂飆升的同時,社會上有小部分人的心態卻似乎被銅錢衝得冷昏心腸,每每言語間無情地對輪候及購買經屋的人,尤其是給青年人大加鞭撻。這些人,有我的家人朋友、亦有我家人朋友認識的家人朋友,大家每日都努力地在澳門工作和生活,被高企的樓價壓得喘不過氣,在現有政策容許的情況之下,不介意單位細、不介意諸多法律限制,拿出自己的血汗錢,真金白銀購買一個屬於自己的居所,何罪之有?為何仍要被打上“不求上進、搶奪公共資源”的烙印,要他們背負不應有的經屋“原罪”?
本人只是想說,不排除或許確有個別人士有辦法,腰纏萬貫仍識得呃呃氹氹購得經屋,如果政府真的發現有類似個案,請雷厲風行嚴打,但對於依正規矩遵守遊戲規則購買經屋的人士,請對他們公平一點,讓他們安心做有殼蝸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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