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門,大家都是想丟垃圾就丟,幾乎不會有甚麼煩惱,就算是大型垃圾,雖然有棄置的規定,但不時仍在街邊角落見到被人棄置的床褥、櫃、梳化等。但在日本,凡是物件長、寬、高超過一、五十、五十厘米或放不入四十五公升的指定垃圾膠袋,會被斷定為“粗大垃圾”,不能隨便扔到大廈的垃圾站。若粗大垃圾是家俬,可以問二手店有沒有興趣回收,回收的話大部分要自行繳付運費,沒人回收的話,只能打電話到“粗大垃圾回收中心”。
致電回收中心後,會收到一個申請號碼,再要去區內某幾個指定的地方購買一張一千日圓的“粗大垃圾處理券”,在券上寫清楚姓名電話和那個申請號碼,在回收當天貼在梳化上。如果沒有這張券,他們絕不會回收。最麻煩的是有特定的回收時間及地點,為了不想貨車阻礙交通,回收時間規定只有平日早上八時。
明報專欄作者椰菜媽媽就是因為日本新年時瘋狂大減價,抵受不住誘惑買了一套大梳化,為處理家中的舊梳化,最後要乖乖地早上六時起床,將梳化逐件逐件運到指定回收地點,她“發誓下次必定會想清楚才買家俬。”事件令她深深體會到為何日本人的二手家俬可以保存得那麼好,因為只有保存得宜的物件才可被二手店回收,才能免卻一切麻煩。
若是在澳門,這樣的丟棄大型垃圾規定,是否行得通?我想起碼目前未有條件。但日本的政策用意好簡單:要是丟垃圾愈麻煩愈複雜,市民便會在買東西和扔東西前三思。這是日本政府杜絕多餘垃圾的高招,比賣廣告呼籲大家減少廢物來得有效。
無窮的慾望促使大家不斷消費,現代人的生活方式無時無刻都對環境造成破壞,但我們已無法回到從前。簡單如到超市購物,琳瑯滿目的貨品都有包裝,這些塑質袋、膠樽、玻璃樽等包裝物自然會被扔到垃圾筒;除了包裝會成為廢物外,物品亦終有報廢的一日,最終要被丟棄。丟棄對環境構成污染,回收再用亦需再耗費資源;物品不能不買、不用,但我們起碼要做到不浪費。慎買、善用,才是減少廢物生成的首要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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