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23
在第二階段的政制發展諮詢中、在建制派與所謂民主派的對陣中,我似乎越來越搞不清楚自己是誰?
我不是師奶嗎?我不是青年人嗎?我不是社團中人嗎?我不是識字(知識份子)嗎?
難道擁有這些身份的人就不能有獨立意志?難道就不能對本澳政制有思考、對民主有追求?
為甚麼要把這些身份標籤化?為甚麼定要族我分化、以至角色分裂?
不滿於政府拙劣、低莊的“硬銷”手法,看不慣社團千人一面地對所謂主流方案的諂媚,亦不屑於與所謂的民主聲音周旋,整個諮詢過程我選擇了迴避和沉默。
因為,我始終認為,在完成了第一階段“是否修改”和“確立修改依循的原則”之後,第二階段應該是社會共同探討澳門現有政制的優劣,從而訂定修改的方向和目標,過程中應該兼收並蓄、儘可能比對不同建議的可行性,尋求出最有利於澳門長遠發展的方案,而不是徑直提出具體且不容有二的方案。這種獨斷專橫的做法,容易令大部分非政治圈的人士,缺少了一個了解澳門政制和思考未來政制發展的良機,某程度上將大部分居民摒於門外,而局限於狹窄範圍的意見,難以寄望能碰撞出睿智的政治火花。
我不斷在問一個問題:到底今次政制修改要達到的目標是甚麼?好可惜,兩方面的陣營除了不斷強調“二加二”及“加三減三”的方案外,我似乎見不到有深度的探討,亦感受不到尊重和包容不同意見的氛圍,更遑論冷靜、理性地進行政見交鋒。
所以,在諮詢期的最後一天,我決定打破沉默:我不認為下一屆立法會的組成要“加三減三”跨如此大步,也不支持增加間選議席;我只認同澳門立法會應維持直選、間選及委任的結構。如果有得揀:我希望適量削減委任議席、增加直選議席(但直選議席未逾半數);如果冇得揀:我寧願原地踏步,也不要增加間選議席。無論如何,我希望在本地立法階段,能完善間接選舉制度,增加間選的民主成份及社會認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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