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一九九八年訂立《就業政策及勞工權利綱要法》時就已規定,要確立最低工資。所以,爭取設立最低工資制度,已是十幾年來的維權大事,只是,當討論研究多年的《物業管理範疇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日前在立法會一般性通過,差不多要成為事實時,大家才“驚覺”原來這件事涉及千家萬戶,關乎我們每一個小業主的“口袋”。
其實,是否實行最低工資沒有絕對的對錯,只是看“企”甚麼立場而已。站在商界的角度看,加工資一定會認為增加經營成本、令生意難做;只不過,今次法案的老板更加複雜,是所有小業主而已,所以容易令問題更為複雜化。只不過,換一個角度看,今時今日的澳門,時薪只有十幾蚊,做一個鐘連買飯盒都未夠,點樣養家呢?社會對這些基層人員又是否公平呢?如果從這個角度去看,大家又會否容易接受一些呢?
立法會上不少議員都提出,“擔憂管理公司會將成本轉嫁小業主”;更有議員指出,“現時有管理公司已表明將加價四至七成,收不到錢就撤出大廈,她擔心出現真空管理危機。”我也是小業主,當然不希望因為立法而要增加太多的管理費。但是,我對這位議員所講的情況存在好多疑問:雖然我不熟悉物業管理行業的運作,但有人講過,管理費用包括大廈共用部分的眾多開支項目,如電費已是好大一項支出,即使管理公司話因為人工加而要增加管理費,究竟這些增加的管理費有幾多真係比返工人呢?這些數據管理公司會唔會向小業主交代?如果唔交代清楚就要加費,對小業主並不公平。如果管理費貴得不合理,應該讓小業主選擇其他收費較為合理的管理公司,而唔應該是管理公司話加幾多就幾多。
但是,議會上亦有議員講出了現時法案的癥結所在。現時法案僅適用物業管理範疇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當中有小業主亦屬低收入僱員,但是現時不但未能像這兩個行業的僱員一樣獲得最低工資保障,反而可能因為這次立法而要加管理費,加重生活壓力。為此,對於議員認為最低工資立法應該擴至全部行業,我是十分贊同的。否則,確會對其他行業中的低收入僱員構成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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