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9/10

規管外僱保本地工人權益

澳門日報2006-09-10

行政長官何厚鏵在今年的施政方針中表明:政府將在保障本澳居民就業和合理工資水平前提下,加大引進外地僱員;為體現加大引進,當局二月份就快速展開研究,表示會透過機械式及科學化的方法以加快審批效率。

六月份輸澳外地僱員已突破五萬大關,乃澳門自有外勞政策以來的最高數字。可是保障本澳居民就業和合理工資水平的承諾,至今除了稍為加大企業聘用外地僱員與本地僱員數字的透明度外,其他政策措施仍然只聞樓梯響,遲遲未見落實。

輸勞政策從未間斷

澳門自1988年開始實施輸勞政策,從數量上粗略可分為三個階段,分別以1998年及2005年作為分水嶺。

第一階段(由1989至1998年):開始期,由於外勞輸入政策剛剛實施,整體數字偏低,基本在一萬五千內徘徊;1995年略超出水平,為一萬六千多人;1990年則是本澳歷年輸勞人數最少的一年,為四千三百多人。

第二階段(1999至2004年):平穩期,輸勞數字由二萬三千人至三萬二千人不等,升跌幅度不大。

第三階段(2005年至今):高速增長期,由2005年第一季的二萬八千多人激增至今年六月份的五萬○二百多人,升幅近兩倍,達輸勞人數的最高峰;約佔今年第二季廿七萬勞動人口的五分之一,比重非輕。

可見,自政策實施以來,輸勞從未間斷過。隨著未來經濟的發展,有關數字將繼續攀升,澳門對外勞的倚重將日趨明顯。因此,無論願不願意,外地僱員作為澳門經濟發展共同體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已成事實,因輸入外僱而衍生的種種衝擊本地工人權益的問題,亦已到了不可迴避的地步。

立法保障工人利益

可惜的是,在此期間之前,當局從未對該政策的得失作出全面、客觀的評估和檢討,更未補救缺失,可以說政府只著重回應商界的訴求,卻未有重視在政策執行中對本地僱員甚至外地勞工的保護。這是導致十多年來社會上對該政策爭議不休的原因。

要保障本地工人的權益不受損害,須著重源頭立法。為回應經濟發展的需要,亦為訂定聘用外地僱員在本地工作須遵守的原則,政府在今年初重新啟動有關立法的工作,並在聽取社會的意見之後,將原《聘用外地僱員規範制度》行政法規草案,分拆為《外地僱員聘用原則》法律草案及《外地僱員聘用規章》法規草案,並將現行的《禁止非法工作規章》納入其中,明確規範了外地僱員的類別,詳細訂定僱主聘用外地僱員的審批標準、不批準的依據、聘用許可期限,以及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處罰和罰則等。有關文本於8月15日起向社會各界公開諮詢,為期一個月,期望社會各界能就是次法律法規制訂工作出謀獻策,透過立法手段將外地僱員的全過程納入有效規管,以切實保障本地工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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