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樂不快樂?
2007/08/23
今日中午回家,開門,家裡有人,一喜;有準備好的午飯,更喜。對於我來說,最大的快樂就是沒有要趕的事項,回家可以吃到媽媽親手煮的飯菜、有時間看看書、好好睡一覺;如果可以和朋友“吹吹水”,就會更感喜悅。
為甚麼會突然講起“快樂”這個話題?
事緣前輩給我們出了一個題目:“你們覺得甚麼才是快樂?”還要我們認真回答,我說,好啦,我回去好好思考一下。可是,思考了一天一夜,我還是覺得,原來自己的要求真的好簡單,只要上天多給我(或朋友)一點時間,我的要求就可以實現。
除了這種沒有成本的快樂之外,對於我來說,還有一種有代價的快樂,就是為了追求那種目標實現後的滿足感。譬如寫稿,過程相當痛苦,但當把想法一一化成文字之後,那份滿足感又是難以比擬的。
我當然知道,每個人對“快樂”都有不同的定義,但同一個人在不同的處境亦會對快樂有不同的要求。還記得在上海讀大學時,如果能吃到在澳門平常吃的公仔麵(香港出品)的話,就會覺得好滿足,因為山長水遠,每個學期都不可能帶太多乾糧上去,限額配給的物資,當然會好珍惜。當時,生活費有限的我們,連去麥當勞吃東西都覺得是一種奢侈。現在,這種享受的快感已隨年月而消逝。當然,珍惜的心仍不敢或忘。
前輩之所以問我們這麼嚴肅的問題,是因為他感嘆,現在的社會人人都好像不快樂,我也相當認同。
個人認為,不快樂,並不是因為大家擁有的少,而是希望得到更多,這種“貪性”(並無貶義)往往令自己看不到眼前的幸福,永遠都在為追逐彩虹盡頭的金子而奔跑,忘了享受當下。
這樣的答案,很沒新意是吧?恐怕要讓前輩失望了。
快樂不快樂?
2007/08/24
快樂,不同人有不同的定義;但不快樂往往來源於不滿足、喜比較。
機構內不少同事(包括本人)都不時“呻人工低”,事實上,比起政府及許多商業機構,社會服務團體員工的薪酬福利相對較弱,所以,一有機會我們就會向機構表達希望加薪的訴求,畢竟爭取權益是打工仔的專利。但如果因為薪酬低而抱怨或不滿、甚至不盡責工作,則有點值得商榷。
正如我一位同事所言,薪酬福利多少,在我們入職的時候是知悉的,大家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開展僱傭關係,當中沒有被迫的成份;更何況,薪酬福利一般取決於人力資源供求關係,有條件的會(可以)“擇木而居”,為何要因為不滿待遇而對任職的機構充滿怨懟?
社會工作者就是社會工作者,不是博彩從業員或公務員,能領取的亦只能是社會工作者一般的待遇,如果不滿意可以轉職,但要想跟其他高薪行業看齊,肯定不可能,硬是要比較,肯定會覺得不快樂。
朋友是一位教師,他說,現在社會許多行業的員工都有不俗的加薪幅度,唯獨他們只是略有調整。我說:“幾年前大家初出來工作,大部分人的起薪點只是五、六千,你們是其他人的兩、三倍,當時我們也得接受,這是我們每一個人的選擇。如果因為你比我們高薪而不開心,恐怕已做不到現在。今日,大家依然可以作出選擇,既然你繼續選擇(無論是自願抑或不自願)做教師,接受的就是教師的待遇,可以向校方爭取,但為甚麼要抱怨?”
為何要一再強調不應抱怨、不要抱怨?因為深明抱怨背後隱含的是不快樂,為份工一天到晚去抱怨,值得嗎?選我所愛、愛我所選,如果不能再愛下去的話就離開,為甚麼要如此痛苦?
幸福與否、快樂與否,很多時都不是客觀環境決定的,更重要的是取決於心態。這是《佐賀的超級阿嬷》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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